基建维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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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建维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2页,培训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 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第三部分 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第3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基建工程管理处根据公司基建工程板块业务的发展需要,于2010年12月下发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管理办法(油运基建2010278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承包商的管理机构,规定了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承包商的准入和评价作了具体的规定。承包商的定义:承包商是企业的“供应者”,是一个和企业密切相关的群体。承包商包括物资供应商和服务、工程承包商两大类,前者提供有形的实物,后者主要提
2、供技术和劳动力服务。我们在这里讲的工程承包商是指凡是参与公司批准的基建工程项目,提供有偿服务的测绘、勘查、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第4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管理机构:公司各单位是组织承包商完成基建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对承包商管理负有直线责任及属地管理职责。1.负责拟准入承包商的初步考察、审查及推荐;2.负责已准入承包商的准入续办审核;3.负责承包商日常评价;4.负责对承包商进行施工组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综合治理管理等;5.负责组织参建承包商协调开展基建工程施工。承包商管理由各单位基建维修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有条件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第5页,第一部分 承包
3、商的准入与评价,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处为承包商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1.负责制定承包商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2.负责对各单位推荐承包商组织审核;3.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商核发准入证件;4.负责监督各单位做好承包商施工组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综合治理管理等工作。,第6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以下两条对承包商的准入和评价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承包商管理中推行的是准入制度及施工评价制度。第七条中规定,准入制度是在优化承包商队伍,选择施工安全、质量、进度、信誉满足公司要求的承包商进入公司基建工程市场进行施工作业。凡在公司提供有偿服务的测绘、勘查、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单位,必须取得准
4、入资格。没有取得准入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提供测绘、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服务。,第7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一)准入按照如下程序办理:1.各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考察拟入网承包商,经本单位初审通过后,填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准入审批表报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处;2.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处进行预审核后,召集企管、财务、规划、安全等部门进行集中审核,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批准;3.经公司审核通过后由基建工程管理处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市场准入证。,第8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二)拟准入承包商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各类经营证照、资质齐全、合法、有效;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及行业信誉;4.设计资质一般要求乙级(含乙级)以上、勘查资质要求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要求乙级(含乙级)以上、施工单位资质要求达到建筑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第9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三)拟准入承包商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的复印件;2.经税务登记部门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3.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明文件(附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行政章和合同专用章印模;6.银行开户许可证;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同执行代
6、表、项目负责人);,第10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8.企业简介。包括企业性质、业务范围、机构设置、资质等级、技术装备和技术人员情况、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近3年的经营及安全生产业绩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拟入网承包商公章。推荐单位需对应原件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在材料右下角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第11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四)准入办理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各单位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收集整理承包商资料,完成承包商的预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的填制推荐材料报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处。12月26日-30日,基建
7、工程管理处组织对上报材料从施工组织能力、安全施工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并向最终获得准入资格的承包商颁发市场准入证。每年1-2月由基建工程管理处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市场准入证。,第12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五)准入证的准入期限统一为一年。(六)准入承包商权利与义务:获得市场准入证的承包商可以在全公司范围内参与投标,同时履行以下义务:1.真实提供企业信息,并在相关信息变更7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书面报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处;2.承诺并遵守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综合治理、施工管理在内的管理制度。,第13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第八条中规定,评价制度是在
8、对承包商在准入周期内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对于评定结果达不到公司要求的承包商进行清退,达到承包商进退有序、逐步优化的目的。(一)评价执行两级评价管理,分为日常评价及综合评价。日常评价以单项工程为主、由建设单位自项目开工至验收合格起按月进行;综合评价以准入承包商一年的整体表现为主。(二)根据承包商服务内容的不同,将评价分为施工类和服务类,服务类主要包括测绘勘查、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第14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三)施工类承包商评价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建设单位每月5日前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日常评价表(施工类)报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处;2.基建工程管理处在收集、整
9、理、核实各单位上报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日常评价表(施工类)的基础上,于每年四季度组织填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综合评价表(施工类)。,第15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四)服务类承包商评价按照如下办法办理:1.建设单位每月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日常评价表(服务类)报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处;2.基建工程管理处在收集、整理、核实各单位上报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日常评价表(服务类)的基础上,于每年四季度组织填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综合评价表。,第16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五)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基建工程承
10、包商日常评价表作为承包商日常管理的重要文字材料,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要求按月进行并上报。对于未按时进行评价并未上报日常评价表的建设项目不予支付对应款项。连续两个月不上报日常评价表的建设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六)每年12月由基建工程管理处发布承包商综合评价情况。(七)日常评价及综合评价均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9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17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八)评价结果处理 1.日常评价处理 建设单位:日常评价低于80分的,由建设单位召集承包商进行谈话。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的,由建设单位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整改延误工期由承包商承担。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的,建
11、设单位应责令承包商终止施工并进行清算,并在十五日内完成实物及资料的交接,另行选择承包商进行后续施工,并将情况书面报基建工程管理处。,第18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基建工程管理处:同一承包商在一月内有两个建设单位评价低于80分的,向承包商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有三个建设单位评价低于80分的,召集承包商代表进行正式告诫谈话;超过三个建设单位评价低于80分的,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可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终止施工并进行清算,并委托建设单位组织在十五日内完成实物及资料的交接,另行选择承包商进行后续施工。,第19页,第一部分 承包商的准入与评价,2.综合评价处理 对于年底综合评价为优的承包商,在次年综合评
12、标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5分的加分。对于年底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承包商,取消次年准入资格。出现以下情况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不得再以承包、分包等形式参与公司基建维修工程:1.发生施工死亡事故的;2.当年发生两起以上施工场所人身伤害事故的;3.发生质量问题造成5万以上返工损失的。准入资格取消后不免除承包商质保责任。,第20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基建工程管理处结合公司基建维修施工组织管理实际情况,于2010年12月下发了关于在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通知运基建201013号文件。文件中向大家列举了一些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
13、关规章制度,要求大家着重学习和严格执行。文件中重点对招投标、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经营行为、管理程序做了进一步要求和规范,主要包括和概括为“五个严禁”“三个规范”“一个加强”。,第21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一、“五个严禁”(一)严禁转包案例:1999年,某县入民医院与县建筑公司签订了兴建一幢急诊楼和宿舍楼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合同订立后,建筑公司将宿舍楼的施工任务包给了乡工程队,院方施工现场的代表发现后并未加阻止。工程完工后,院方与县建筑公司一起对急诊楼和宿舍楼进行验收,验收时发现宿舍楼质量低劣,多处墙皮脱落,根本不符合合同
14、约定。院方要求建筑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建筑公司则称该宿舍楼是由乡工程队施工的,当初转包时院方并未制止,应视为同意,让医院去找工程队。而这个乡工程队是几个农民临时拼揍起来的,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人员,更没有施工资格证书,没有承包工程的资格,且已解散。医院没有办法,只好到法院起诉了建筑公司。,第22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分析:建筑公司应对宿舍楼的质量问题负责。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合同的主体有严格的要求。发包方在订立合同前须取得有关建筑工程的批准文件,承包方则必须是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建筑施工单位,不是任何人和单位都可以承包工程。而现实生活中,没有施工资格而承包工程的所谓施工
15、队是很多的。这种施工队往往偷工减料,只求速度,不讲质量,出了问题一散了之。本案中的乡工程队就是这样的施工队。,第23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可以由一个承包单位承包,也可由几个单位承包。承包单位承包后,还可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同主体承包合同一样,分包合同的分包人也必须具有承包工程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承包人转包合同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包,更不得转包给没有资格等级证书的施工队或从转包中获利。在转包合同中,承包人应就整个工程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只就分包的工程对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是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若分包的工程发生质量
16、问题,发包人应找承包人解决,再由承包人找分包人解决。,第24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本案例中,承包人县建筑公司未征求发包人的同意而将宿舍楼工程转包给了没有资格证书的乡工程队,县建筑公司应先对医院承担乡工程队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赔偿医院损失。然后,建筑公司再追究工程队的责任,医院是不能直接找工程队责任的。另外应注意,院方代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方私自转包而未加以制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起码应向承包人了解分包人的资格、资信等情况,以确定分包后对工程质量有无影响、承包人分包是否合理。发包方的这些疏忽可以说也是酿成质量问题的原因之一,也有一定的责任。,第25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
17、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文件中的规定一: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承包工程范围、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分包范围不得超出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地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第26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二)严禁违规分包案例:2010年上海发生的“1115”特大火灾事故,经调查就是典型的层层违法违规分包,导致施工
18、现场管理混乱,工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引发火灾事故。经国务院“1115”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起火的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当时正在实施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第27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
19、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第28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分析:经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起火直接原因是,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
20、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第29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严禁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第30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三)严禁挂靠经营案例:2002年,某石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石材公司员工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建筑公司为石材公司建造员工综合大楼,承包范围为全部土建和配套工程。工期为2002年12月10日至2003年9月10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3200万元。
21、建筑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始施工,具体施工单位是该建筑公司某施工队,李某作为施工队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工程交付时,石材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综合楼进行验收。验收表明,该楼质量低劣,许多指标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石材公司遂以建筑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第31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分析:法院受理后,委托专门机构进行了技术鉴定。鉴定确认实际施工质量均达不到设计要求,评定为不合格工程。又查明,李某的施工队与建筑公司属协作型联营关系。由此判定,建筑公司负直接责任,施工队李某承担连带责任。,第32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
22、规定,文件中的规定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用公司内部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以公司内部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开展施工;严禁公司内部施工单位借用其他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开展施工。禁止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开展施工。禁止单纯提取管理费的经营行为。严禁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指定挂靠单位。,第33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四)严禁违规使用经营资质 文件中的规定四:严禁资质所有单位擅自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社会组织进行转借、出租、转让、抵押生产经营资质。严禁擅自对资质进行复制、扫描制作电子文本、加装封闭的外皮包装。
23、严禁涂改、伪造、遗失、损坏。禁止资质所有单位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单位的资质证书。,第34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五)严禁违规授权及聘用文件中的规定五:严禁授权或指定非本单位员工进行市场开拓、招投标、合同洽谈、合同签署、施工组织、物资采购及租赁、工程量确认、验收及结算组织等工作。严禁聘用或指定非本单位员工担任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采购员等职务(岗位)。,第35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二、“三个规范”(一)规范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各施工单位均要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设立由本单位管理
24、人员组成的项目部或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严禁出现“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情况。将承包任务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后在施工现场未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的,认定为转包行为。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必须具有和拟作业项目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负责两个或以上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合同中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第36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员的调整、更换必须事前书面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更换分包商管理人员必须事前书面征得总包方的同意。项目经理实行压证管理,在
25、合同中需明确将项目经理证书交建设单位指定部门管理,主体完工后退还。项目经理证书压证前不得授予合同。,第37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二)规范合同管理 各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11)签订合同,严格履行会签送审程序,规范合同管理。,第38页,第二部分 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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