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诉讼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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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奥托麦耶: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第一节 行政法产生与发展的背景行政法与行政学的区别 控制与效率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区别与联系行政法与法治的区别 法治是行政法产生的基础和前提:行政活动服从于法律(以法治为前提)行政活动所服从的法律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私法(大陆法系)两大法系及法系内有关行政法的区别,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英美法系的模式英国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伴随着现代政府的确立)17世纪行政诉讼制度已经建立,适用普通法院系统。19世纪委任立法的确立(行政法的渊源扩大)。20世纪集立法和司法功能于一身的行政裁判机构的出现。行政法学发展的特点19世纪戴雪的偏见:1885年宪法研
2、究导论指出就是通过特别法和特别法院保护政府官吏的特权,它是法国的东西,与英国的法治原则不相容,因此英国没有行政法。19世纪霍兰特:1885年法理学指出行政法是公法,宪法是静态的行政法,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20实际F彼得:所著英国行政法,行政法开始被接受。英国行政法学是基于“控权说”而产生和发展的。美国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18世纪末到19世纪适用英国普通法阶段。1887年州际贸易委员会的出现,美国行政法正式确立,这是第一个独立管制机构,集三权于一身。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颁布(标志从司法审查到程序控制)。行政法学发展的特点行政法的研究起源于独立管制机构,代表人物“庞德”。行
3、政法是行政程序法。伯纳德施瓦茨认为行政法是管理行政机关的法,而不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法。,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关于公共行政的法,包括实体和程序。基于控权,重程序,普通法院制度。大陆法系的模式法国行政活动受独立的法律部门调整。行政活动受独立的行政法院管辖(组织上属于行政部门)。行政法的重要原则由判例产生。公法与私法明确区分,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德国最早起源于警察法。公法纠纷受行政法院管辖。(属于司法系统,1803年巴登邦第一个高等行政法院),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成文法多于判例法,并且成文法实行实体与程序合一(1976年颁布行政程序法)。行政权在扩大,对它的控制也在加强。第二节 行政法的概念行
4、政行政权行政法行政: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书中“行政”有广义、狭义和最狭义之说。一般的表述: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权的行为。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行政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存在涉及领域的分类(公安、司法、教育等);区域的分类(中央和地方等);涉外的分类。行政权:行政的核心是行政权作者:行政权是国家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行政职权是行政权的具体化,定位在具体的机构和职位上的权力。主要内容:行政规范制定权、证明确认权、赋予权利的权
5、力、科以义务的权力、调处争议的权力等。行政法通说: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仅次于宪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其目的是保证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调整对象:调整行政权力的创设、行使以及对其监督、救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即行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的概念前面已经提及(现代总体趋势具有共同性)。特点:形式上: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散见于大量法律法规规章中。内容上:广泛、易变、集程序与实体于一身、调整对象确定。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宪法下三大部门法之一。根据调整的
6、对象和内容作为标准。,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民法平等主体的人身财产关系;刑法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和惩治;行政法前面已经提及。行政法是宪法的实施法,仅次于宪法。从属关系:宪法下的部门法(法治的要求)纵向关系:传统中 命令、服从为特征的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第四节 行政法的渊源(法律形式)与行政的渊源相区别行政法的形式只能采取分散的形式,不可能也不应该采取法典式。我国行政法的形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立法的根据,涉及行政权的创设、行使、监督的根本性问题。行政权的来源和行使规则。由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指出人民
7、政府是执行机关。组织设立的程序和权限等。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关系等,包括救济、赔偿及诉讼的渊源。法律关于行政权力设定及权限范围的法律。如组织法、土管法、环保法等。关于权力运行和运用的法律。如“处罚法”、“税管法”等。,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关于监督和救济的法律。如“诉讼法”、“复议法”、“赔偿法”等。行政法规根据宪法、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领导和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教科文、外事等方面的规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条约和行政协定法律解释规章具体内容看书。,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第五节 行政法律关系(要复习法理学中有关法律关系的内容)概念指经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
8、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人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后者是调整对象,前者是调整的结果。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关系都要由法律进行调整。特征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不能自由处分。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国家行政权力直接相关。,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占主导地位,享有很大的优益权。类型内部关系: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人之间的关系。内部争议的解决具有排他性。外部关系: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构成要素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公民、组织、外国人是有限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行
9、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所指向的标的。物(罚款等)、行为(行政命令等)、精神财富(专利权、名誉权等)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行政职权和职责),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第六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本节首先要回顾一下法理学中”原则与规范”的关系;以及原则的作用等。行政法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特征):特殊性(行政法独有的)、普遍性(适用于所有行政法领域)、法律性(具有法律约束力)。西方主要国家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西方国家一般把行政法原则与宪法原则相联系英国宪法:议会主权与法治原则(代表人物戴雪)行政法:越权无效(制定法原则,涉及违法也涉及议会的授权)、自然公正(普通法原则)美国,
10、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宪法与行政法相同;联邦主义、分权主义、法治主义。法治原则:涉及基本权利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并起着直接的约束作用,与此两者相违背的行政行为无效。英美法系的普通法法治原则有:法律优先、平等适用或法律保留、法律实现(宪法规范应通过普通法来实现个人权利)。下面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围绕法治原则来论述行政法原则的,称为”法治行政”法国合法行政: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保证法律的实施形成判例德国,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合法行政:法律至上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要件比例原则:主要针对合理性日本法律保留原则:必须有议会制定的法律作为依据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于行政(尤其在抽象行政行为上)司法救
11、济原则中国台湾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中国行政法原则研究的状况(略,见书)一般认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行政合法性原则适用范围依法行政到合法行政依法是形式上的要求合法还有实质上的要求-行政的法律正义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则,也是抽象行政行为的原则纯行政领域的原则与行政司法原则行政程序法原则与行政实体法原则行政的渊源与行政法的渊源内容(围绕着法治原则展开,前面基本已经提到)职权法定违法无效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接受监督,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与行政自由裁量英美法系:英国1598年的鲁克案件;美国的摩根定理大陆法系:德国的合理性原则必要性原则、适
12、当性原则和比例原则范围只适用于行政自由裁量范围以内的行为行政法原则,而不是行政诉讼法原则内容合理:采取排除“不合理”的方法,确立“合理”。建立在常人的理性上,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等都一样(见书)。英国丹宁勋爵指出“如此错误以致有理性的人都会明智地不赞同那个观点”。等等正当性动机、目的正当,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平衡性原则权利与义务、利益平衡情理性原则规律性、正常人的标准行政合理性原则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关系行政行为两原则的统一性两者是递进关系,合法是主要原则、合理是次要原则行政合法原则适用羁束行为,也适用自由裁量;行政合理原则只适用自由裁量行政合法原则适用行政管理,也适用行政诉讼;行政合理原则不
13、适用行政诉讼违反行政合法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行政合理原则构成行政不当,第二章 行政主体,本章重点:行政主体的概念本章难点:行政主体的地位和资格认定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概述概念和特征国外:行政主体的概念类似于法人,具有完全的行政权能,并能负担由于行政职权而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赔偿)的主体,基本上包括:国家、大区、省、市镇、公务法人。=突出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的统一。我国;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这是一个法学概念。,第二章 行政主体,特点;行政主体是组织,不是个人(国家权力不能归个人所有)。行
14、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行政主体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与相关主体的区别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受行政法调整的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前者是静态的,后者是动态的)行政机关并不总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并不都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第二章 行政主体,行为主体指无法律上的名义,直接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存在于内部的行政委托中,与行政主体在名义、后果和诉讼效果上存在区别)行政主体与公法人、公务法人与行政法人 概指区别于行政组织的依法执行公务的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我国没有这个概念。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类型和地位类型外部行政
15、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按照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权的范围,分为外部的与内部的。按照地域对社会上的相对人实施管理的为外部行政主体;按隶属关系对内部相对人实施管理的为内部行政主体,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两者可能重合。,第二章 行政主体,意义;确定行政行为的有效性,交错无效;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按照行政职权的产生方式。职权主体-随着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形成,权力来自于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授权主体-权力来自于有权机关的授予。意义:授权行政主体首先要审查授权的合法性。本行政主体与派生行政主体当一个行政组织与另一个行政组织之间有派出关系时,前一个是本行政主体,后一个是派出行政主体。意义:确定
16、行政主体的资格。法律地位见书75页图。三层法律关系。,第二章 行政主体,第一法律关系:国家与行政主体的关系国家通过宪法把行政权授予行政机关(具有了主体资格)。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接受国家监督,承担行政责任。第二法律关系: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享受优益权,也要依法行政,承担行政责任相对人有服从和协助的义务,也有监督和寻求救济的权利。第三法律关系:国家与相对人的关系,前两层所反映第三节 行政主体的资格与认定意义有助于确认行政行为的效力(越权无效)有助于确认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二章 行政主体,确认的方法按行政职权确认。解决是不是有这个职权,按照职权的设定、授
17、权和委托等方式分析有没有行使按行为性质确认不同的行为性质不同,法律关系也不同特殊情况下的主体认定行政联合关系中的主体问题非行政主体不因联合行为而获得行政主体的资格行政派出关系中的主体问题派出机构是有限行政主体,前提是在法律法规授权(设定)、行政授权情况下,否则是受委托主体。,第二章 行政主体,临时行政机构的主体问题与派出机构相同行政越权时的主体问题行政越权确定行政违法,而不否定其行政主体的资格党组织实施行政行为(同假象行政行为)时的主体问题假象行政行为不会产生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主体问题第四节 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概念和特征概念: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行政主体
18、从事行政行为和诉讼活动的个人。,第二章 行政主体,特征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个人,而不是组织;由法律规定;并依法代表行政主体;是行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确认行政主体的正职行政负责人如无正职行政负责人,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行政负责人在没有正副职的情况下,由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第五节 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法律调整(这节内容涉及内部行政关系,分为纵向和横向关系,与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的确定相关),第二章 行政主体,纵向关系以隶属关系为基础的上下级行政主体关系,分为两种领导关系:享有命令权、指挥权和监督权,可以改变和撤销被领导方的行为,分为单一和双重领导关系指导关系:无指挥命令权,不能改变和撤销被指导方的行
19、为横向关系无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存在行政委托和行政协助的关系行政争议及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内部争议,排除司法审查,按如下规则解决:,第二章 行政主体,纵向领导关系中的争议,首先服从,然后越级报告纵向指导关系中的争议,向各自所属的政府报告,由双方政府处理,有歧义,按照上一规则处理横向关系中的争议,最终由共同的上级领导裁决行政争议主要是权限争议,分为积极和消极的权限争议第六节 行政主体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产生分为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明白授权)变更和消灭(转移与丧失)转移:分解和合并,由转移后的主体承担原主体的行为丧失:被解散、授权收回或届满,由撤销和授权机关承担,第三章 行政人,第一
20、节概述概念与特征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其行政行为的效果归属于行政主体的个人是个人,而不是组织(行政人与行为主体的区别)实施行政职权的个人(行政人与公务员的区别“公务私化”问题)只能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为的效果由所属行政主体接受(行政人与行政主体的关系),第三章 行政人,第二节行政人的种类与法律地位种类内部行政人与外部行政人(根据行政职权的性质)职权行政人与授权行政人(根据行政职权的来源)地位主要是行政主体与行政人的关系(内部关系)关系法定:进入公务员队伍非公务员受委托获得行政主体的职权具体内容:职权溯及连带责任行政主体意志(实体和程序包括职权分配),第三
21、章 行政人,第三节行政人的资格与认定重点区别行政人与自然人,目的是区别行政行为和个人行为,两种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涉及行为的效力行政主体的责任(责任归属和诉讼主体的确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方法:确定行为的性质,按照身份时间外表等等第四节行政主体内部行政人的关系行政首长: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负责人行政副职:协助行政首长的领导人行政一般人员内部领导关系为主线,重点是行政责任承担,第三章 行政人,第五节行政人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取得方式:进入公务员的队伍得到有权机关的委托自然人的条件:有行为能力的周岁的公民除外: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管制徒刑或宣告缓刑的第六节公务员及其职务关系(略),第四章 行政相对
22、人,第一节 概述概念指在具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和个人.(学理概念)法律上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指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当事人不等于是义务人,既有权利(参与、协助、受保护、受益等),又有义务(遵守、服从、协助等)。行政相对人具有相对性,是动态的,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确认。,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诉讼中处于原告的地位。行政法的特殊性。(与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区别)分类内部行政相对人与外部行政相对人内外不能交错。内部行政相对人不具备原告资格,根据公务员法申诉。组织类行政相对人与个人类
23、行政相对人一些行政行为只能针对对应的行政相对人。如拘留、吊销执照等。国内行政相对人与国外行政相对人一些行政行为只针对相应的国内或国外行政相对人,如驱逐出境等。,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国外行政相对人的原告资格受到限制,只能聘请中国律师 即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范围国家组织以机关法人身份从事民事活动或充当被管理角色。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见书)中国公民外国公民与组织(涉及主权问题)法律地位权利,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第二节 相对人身份认定 意义: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解决原告资格(案例,公益诉讼,最高院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6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排
24、除规定)重点:区别行政相对人和行政对象人行政对象人:形式上所针对的组织和个人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是直接承受行政行为法律效果的人。(案例分析),练习,判断并改错题:行政法是近代法治发展的产物,资本主义之前的阶段没有行政法.行政法存在成文法典,比如美国1946年的联邦程序法典.行政机关制定的规则都属于行政法的形式,对下级机关有效.法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但是许多行政法原则确是由判例产生的.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都是法定的,自己没有处分的权利.行政机关在形成的法律关系中都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首先要审查合理性,然后审查其合法性.行政拘留可以适用于所有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在
25、履行职责时是行政人,作为行为主体.某小区的保安对在小区内乱停车的车主进行罚款,这是行政行为.,练习,案例分析公民甲购买了某小区的房子,根据合同,因为甲符合了房产合同的条件,即GRE高分通过并获得留学签证,就可以获得房产商A的奖励10万元.后来该市工商局B认为此合同中的奖励条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应为无效,并对A作出罚款2千元的处罚.请问此案中涉及何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各是什么?如果涉及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相对人是谁,为什么?,第五章 行政职权,第一节 概述 概念与特征概念:国家行政权转化成的具体形式,是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的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和权能.特征:法定性合法行政,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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