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学习提纲.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著作权法学习提纲.ppt(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著作权法学习提纲,株洲高科奶业法务部,第一章 总则,一、著作权保护范围(一)(一)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二)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1、依条约(互相签订的条约或共同参加的条约):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依照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条约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保护范围(二),2、依出版:(1)首次在中国出版: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2)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或者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
2、,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作品的形式(一),一、依照内容划分:文学艺术作品:自然科学作品 社会科学作品工程技术作品,作品的形式(二),依照作品的表达方式可分: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公序良俗原则,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受保护的作品,1、公权力文书: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
3、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民间艺术作品的保护另行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性质:非营利 二、职能:1、作者授权2、独立参加诉讼、仲裁活动,著作权的内容,一、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的内容,一、人身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二、财产权1、复制权 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著作权的归属,一、归属的原则1、作者2、本法的另有规定除外,作者判定,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
4、者2、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若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部分职务作品(第16条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2、依照委托合同约定享有著作
5、权的委托人。3、依照继承取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类作品的权属规定,一、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作品可以分割的,各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者之间行使著作权由分歧如何解决。,二、汇编作品定义: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属于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其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 的著作权。,电影作品的权属,1、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2、编剧、导演、作曲、作词等作者享有署名权;3、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其作者
6、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职务作品,定义:公民为完成法人、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一般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例外规定:1、产品设计图、工程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主要依靠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体现单位意志,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由单位行使著作权的职务作品。,美术作品,著作权不随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作品展览权所原件所有权转移。,委托创作的作品,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以约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7、由受托人享有。,权利的保护期,一、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是限制。二、发表权与财产权:1、公民的作品,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自作品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著作权的限制,一、合理使用的限制(注明作者,不付报酬):1、为个人
8、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
9、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的限制:1、个人使用:2、适当引用3、媒体的转播或转登4、新闻报道5、公开讲演6、教学与科研7、公务行为8、五馆复制9、室外作品10、免费表演11、国内汉语言作品改编成少数民族语言在国内出版、12、盲文出版,著作权的限制,强制许可: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得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邻接权,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312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