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经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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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经理培训教材,目 录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应用技巧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第三节 劳动用工法律适用实务操作技巧 第四节 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及适用第五节 其他管理要求与经验分享第二部分 法务管理技能要求 第一节 法务管理资源介绍第二节 法务管理资源使用说明,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应用技巧,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此时此刻,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的事!,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此时此刻 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市政公用事业包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
2、一切皆有规则规范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主要为:,1、2004年3月19日,建设部出台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2004年9月14日,建设部印发城市供水、管道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3、2005年9月10日,建设部出台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国家层面,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地方层面,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各地情况列表市政公用事业法律法规市政公用事业法律法规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规链接.xls,1、广义上的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
3、、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2、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什么是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特许经营=?=独家经营,谁有权授予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是否有期限限制?,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形式有哪些?,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第二章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中燃范本与建设部示范文本的
4、区别,中燃范本,建设部范本,差异点,(1)认清BOT本质,拒绝BOT模式,(2)如何约定地域范围对我司更有利,(3)履约保证问题如何处理;,(4)哪些权利必须坚持;,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应注意的问题,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存在的瑕疵情况介绍,1、获取的形式不完善2、协议义务履行有瑕疵,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案例一,09年福建省建设厅对福建省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权的专项调查整治工作,2009年9月15日至20日,福建省建设厅对全省36个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管道燃气业主选择和股权变更,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签订
5、及其执行情况。检查结束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闽建城(2009)3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管理检查的通报,指出了福建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下:,1、部份特许经营权协议(合同)不完善或者签订不规范,主要指出:一、个别项目未及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二、个别城市按照特许经营方式进行招标,但未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仅以招标时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代之;三、部分项目未按照法规规章采用规范特许经营协议文本,文本简单。2、部分管道燃气业主组建,不规范,主要指出问题:一、个别企业中标后对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经营问题约定不明确;二、个别城市将供气区域划分为多个片
6、区,但部分小公司实际无力经营,迄今未进行管网建设,未发展用户。3、部分管道燃气业主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后未实质性地开工建设或者进度缓慢,个别企业甚至管道燃气项目业主未成立,项目未实质性开工建设。4、一些管道燃气项目未实施特许经营,区域内管道燃气项目投资经营混乱。,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案例二,2009年11月31日,法律事务部对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进行清查,2009年11月31日,法律事务部对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进行清查,结果发现存在如下问题:,未及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权中标企业及签约主体与特许经营权的实际经营主
7、体不一致,导致特许经营权的实际经营主体的经营合法性遭到质疑。特许经营权人未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特许经营权可能被取消的风险。部分项目公司未取得特许经营权,在地方政府引进燃气经营的特许经营权人后,面临被取消燃气经营资格的风险。部分公司虽然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但协议内容不合乎法律规定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或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无效。,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案例三,2010年4月31日,法律事务部对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1侵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2010年4月31日,法律事务部对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的特许
8、经营权侵权情况进行统计,结果发现存在目前有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受到侵犯,虽然最后我们坚守住了阵地,但是警示我们必须加强特许经营管理。,1、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公司对我司尚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公司进行侵权,侵犯其燃气经营权;2、政府部分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引进了其他燃气经营企业;3、政府在已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下,又将该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4、政府拟找理由取消特许经营权;5、政府对其他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侵权行为,予与默许、纵容或提供便利;6、其他燃气经营企业采取各种方式侵犯特许经营权。,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特许经营侵权方式主要表现为:,1、上述情况反映了什么问题?2
9、、本案对集团及项目公司有何启示?3、完善特许经营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重要意义?4、尚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公司获取特许经营权有何重要意义?,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问题提出,中燃集团的所有管理,守土有责,寸步不丢,积极拓展,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落实和管理要求,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一、加气站的营业执照问题二、加气站的土地问题三、加气站的审批程序四、CNG加气站建设审批需提交的申办材料五、CNG加气站资质审批需提交的申办材料六、CNG加气站需办理的证件,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汽车加气站建设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一、加气站的营业执照问题,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
10、的法律问题分析,(一)建加气站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二)某燃气公司营业执照上注有“车用气项目建设经营的许可”内容,请问如果该燃气公司再建加气站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要办”。,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什么是分公司2、分公司的设立要求3、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将会受到的处罚,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什么是分公司,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
11、总公司承担;,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3、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1、什么是分公司,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2、分公司的设立要求,2.1登记事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
12、围。,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2、分公司的设立要求,2.2登记申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第二节 汽车加气
13、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3、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将会受到的处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二、加气站
14、的土地问题,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土地所有权分几类?,土地取得方式分几类?,土地用途分几类?,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简单看一下土地的相关法律常识:,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土地所有权分几类?,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土地取得方式分几类?,出让,转让,划拨,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指经出让
15、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它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由其使用,或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土地出让的方式?,出让,转让,划拨,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协议出让 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者与受让者就某块地皮的使用条件和批租价格,进行一对一谈制,达成协议,签订出让合同的一种出让方式。这种出让方式的优点是灵活度大,政府对地价等较为容易控制,
16、其缺点是,缺乏公开性,透明度很低,不利于平等竞争,受具体承办者主观意志影响较大。这种出让方式比较适合于某些市政工程、文化教育、公益福利事业、重点扶持和优先发的基础产业以及短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招标出让 招标土地及其条件公布后,由应招者在规定日期前把标书和出价以书面形式报给政府,政府考虑用地者所出的价格,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企业信誉和资金力量等综合因素,最后决定取舍。这种出让方式虽然引进竞争机制,但出价最高者不一定得标。政府决标时既要考虑投标的标价,又要对投标规划的设计方案及其业绩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然后择优而定
17、。这种出让方式适合于重大的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中的重大发展项目以及大面积土地出让方式。,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协议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 它是指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和公开场合,由主管部门公布某块土地的使用条件和底价,各竞争者通过报价竞争,按照“价格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受让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可以排除人为因素的不利影响,还可以使出让方获得最高地价。它比较适合于房地产开发、商业服务业、旅游业和金融业等盈利性、竞争性强的行业。公开拍卖的时机选择很重要,旺市的时候会造成一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买家被迫一在瞬间
18、作出决定,出价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压倒对手的考虑,或者不想让对手太容易得手而有意识地把地价抬高,这显然是有利于卖方的。,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协议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该将
19、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内容,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竟买报价单,在挂牌期限内竟买人可多次报价。如果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竟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交易的挂牌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
20、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土地用途分几类?土地用途一般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出让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
21、年;(4)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目前建设加气站取得土地几种方式:,租赁土地,合作建站协议,出让取得,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目前建设加气站取得土地几种方式:1.1 出让取得 出让取得也就是必须要经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这个就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即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即可。,租赁土地,合作建站协议,出让取得,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目前建设加气站取得土地几种方式:1.2 租赁土地(1)出租方与承租方明确租赁的时间与租金并且签订合同,双方的权
22、利义务比较明确,但存在弊端是,通常租赁时间较长,这中间可能要考虑到租金的变化,可能要签订递增的租金方式来避免方可,并且要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如果比如十年后出租方不同意租给我们的话,我们可以要求较高的违约金来制止对方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2)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3)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4)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租(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租赁土地,合作建站协议,出让取得,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目前建设加气站取得土地几种方式:1.2 租赁土地,(2)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最高为多少呢?可否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期限的有关规定呢?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
23、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但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法律界还存在一定的分歧。所以我们建议项目公司应该这样划分,如果我们直接从政府那里租赁土地,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一级市场租赁可按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这样来签订合同,但这里的合同一方必须是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除此之外与任何组织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都不得超过20年。,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目前建设加气站取得土地几种方式:1.2 租赁土地,(3)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有出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
24、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向承租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可见该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目前建设加气站取得土地几种方式:1.2 租赁土地,(4)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关于此,目前只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但是否允许出租宅基地使用
25、权呢?从实务上看,因农民建住宅完全可以申请到免费的宅基地,从而很少存在承租别人宅基地使用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法理上看,既然法无禁止,应理解为是允许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而且允许出租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从而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第二节 汽车加气站建设的法律问题分析,1、目前建设加气站取得土地几种方式:1.2 租赁土地,(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管部门批准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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