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及其评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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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1章 矿业权及其评估11.1 矿业权概述11.2 矿业权评估概述11.3 探矿权评估的方法11.4 采矿权评估方法11.5 矿业权评估的实物期权方法11.6 矿业权流转11.7 我国矿业权主要评估方法及应用,11.1 矿业权概述11.1.1 矿业权定义11.1.2 矿业权价值概念11.1.3 矿业权的特征,11.1.1 矿业权定义矿业权是指在依法有偿获得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其内涵是由探矿权和采矿权组成的,简称为矿权。探矿权是指享有法定主体资格的地勘单位向法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和期限内,对规定的矿产资源
2、进行地质勘查的权利,探矿权又可细分为普查权、详查权和勘探权三种;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是一种特许经营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的权利。,11.1.2 矿业权价值概念矿业权价值是指矿业权人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对矿产资源客体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投入而可能产出的投资收益额。矿业权价格是指矿业权价值的货币表现。在矿业权市场中,矿业权价格是矿业权人买卖矿业权的交易额。一般而言,应由交易双方议定。矿业权价款,即探矿权价款或采矿权价款。矿业权价款的实质是国家勘查投资的收益,特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出让给他人,或者矿业权人将国家出资
3、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转让给他人,按国家规定向矿业权人或受让人收取的款项。,矿业权市场是因矿业权流转、交易所产生和形成的经济关系和行为的总和。市场的产生和形成源于商品。矿业权市场的商品就是矿业权。矿业权市场所包含的主要经济关系可概括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与矿业权人的关系;地矿行政管理机关与矿业权人的关系;矿业投资人与矿业权人的关系;中介组织与矿业权市场主体(地矿行政机关、矿业权人、矿业投资人)的关系。这些经济关系表现为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平等交易的相互关系。矿业权市场这些经济关系是通过申请、审批、授予、买卖、合作、合资、委托等行为建立起来的。,11.1.3 矿业权的特征矿业权是矿产资源所
4、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其特征有:第一,按物权理论,矿业权是他物权,准物权。物权是权利人在依法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所有的物或者依照授权支配他人的物,直接享受物的效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其中,支配自有物的为自物权,即所有权;支配他人的物的为他物权。矿业权评估的客体是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但矿业权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他物权,因为矿产资源不同于一般的物,一般意义上的物是能够被人支配的现实的实体或自然物,而作为探矿权客体的矿产资源却不一定具有现实性或可支配性,另外,矿产资源本属于国家,但采矿权人对于自己采出的矿产品拥有所有权,可以自主、自行销售和出卖,因此,民法上一般将矿业权“视为物权”,准用物
5、权的有关法规,因此是一种“准物权”。,第二,矿业权又被称为不动产权,即权利人应占有和支配特定的不动产而直接享有利益的权利。第三,矿业权具有排他性或称独占性属性。矿业权是一种物权,具有物权“一物一权”的特性,亦即具有排他性。第四,矿业权具有商品属性,即它是有偿取得的,而且可以转让,具有流转性。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业权可以转让,国家投入可以从矿业权的流转中得到回报。矿业权的流转可分为两级:即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的转让方是国家,国家通过出让矿业权获得矿业权出让金;二级市场是矿业权人之间的交易。,第五,矿业权具有法律依据,矿业权的获得、转让、出租等都是依法进行的。第六,矿业权能的逐渐消失性
6、。由于矿产资源是一次性的不可再生的资源,随着开采的进行,矿产资源将被逐渐消耗,其派生的矿业权的权能也随之缩小,直至最终消失。也就是说,矿业权是有一定的服务年限的,在服务年限内,矿业权的权能将不断地缩小,但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将保持不变。第七,矿业权主体资格的特定性。矿业权并非所有的单位和个人都能取得,只有有能力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法人,经过国家严格审查批准后,方可取得矿业权。国家对矿业权主体资格的审查贯穿于矿业权流转的全过程,包括转让、出租、抵押环节,即受让人、承租人、抵押权人取得矿业权并不是无条件的,仍然要在国家对其审查资格后,才能进行矿业权的交易。,11.2 矿业权评估概述11.2.1
7、 矿业权评估的意义11.2.2 矿业权评估内涵11.2.3 矿业权评估的原则11.2.4 矿业权评估的主要操作程序11.2.5 不同的地质勘查阶段矿业权评估方法,11.2.1 矿业权评估的意义一是为国家有偿出让矿业权提供价值依据,为矿业权转让方与受让方提供矿业权转让的价格参考。二是评估的矿业权价值可作为资本入股、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向银行筹集资金的依据。三是矿业权评估可以为矿业企业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依据。四是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体系的需要。五是矿业权人掌握矿业权价值有利于核算矿产资源的收益,可更好地对矿山开发投资作可行性分析。六是处理矿产资源纠纷的需要,为社会仲裁、司法公正提供依
8、据。七是为加快矿业权评估,探索出适合我国评估实践的理论和方法提供借鉴。,11.2.2 矿业权评估内涵矿业权估价(Mineral Property Valuation)理论的定义是:指矿业权专业估价人员和评估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根据估价经验和对影响矿业权价格因素的分析,对矿业权的客观、真实、合理的价格做出估计推测和判断。矿业权评估是从企业角度出发考虑企业投资风险收益和成本来确定矿业权的价值,是对矿业权资产某一基准时间的价格进行估算,是以动态模拟矿业权市场的经济活动中对矿业权资产用货币形式进行科学评定与估计。评估时应考虑矿产资源的特性和矿业权市场的所有
9、潜在因素。矿业权估价比其它资产的估价更加复杂,而且难度也更大,往往需要专业人士提供估价服务。矿业权评估可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两种(二分法)。适应采矿权评估的方法有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可比销售法;适应探矿权评估方法有:约当贴现现金流量法、重置成本法、地勘加和法、地质要素评序法、粗估法、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等。,11.2.3 矿业权评估的原则矿业权评估除了遵循一般的资产评估原则外,还应遵循矿业权评估的特有原则: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我国通过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方法,使使用权在市场上流通,促进矿产资源按市场规律来配置,更好地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但无论使用权如何流转,矿产
10、资源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在对矿业权进行评估时,必须维护国家的利益,不应使国有资产流失。遵循经济规律和地质科学规律的原则首先应遵循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经济规律,其次在对参数的选取、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条件的假设等方面要充分尊重地质科学规律,充分考虑利率、通货膨胀、投资政策等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矿产资源所有权人(国家)、采矿权人(矿主)、投资经营人(业主)三者分配矿业开发所得的利润时,应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和合理。利润分配时,应先满足国家的利益,超额利润再在矿主和业主之间合理分配。经济评估应以技术评估为基础的原则因为随着开采的进行,对矿产资源的质和量的认识会
11、有变化,不同的质和量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因此经济评估应以技术评估为基础。客观性和预测性相结合的原则对矿业权的评估应对未来的收益做出预测,预测带有主观性,但矿业权价值的确定离不开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评估者应力求使预测和客观之间的误差最小。最有效利用原则即矿业权评估不仅要在矿产资源合法开采的条件下进行,而且要以矿产资源的最有效利用为前提。,11.2.4 矿业权评估的主要操作程序按照现行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矿业权评估操作程序主要有评估委托,评定估算,评估结果确认三个主要步骤:1.评估委托确认委托方项目接洽与业务受理,确认委托方探矿权的评估,除了以登记机关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或以收取探矿权价
12、款为目的的探矿权评估由登记机关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外;以探矿权转让为目的的评估,必须由探矿权人来委托。非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评估,具体由谁来委托并不受上述限制。探矿权申请人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政府确认部门并不受理其评估结果的确认申请,评估结果也不作为登记机关出让矿业权收取矿业权价款的依据。采矿权的评估,可以是采矿权人,也可以是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来委托;国家出让采矿权的,委托方就是政府部门的采矿权登记机关。,项目接洽与业务受理1)项目接洽。委托方通过各种途径,找到自己信赖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后,双方进行初步的相互了解。在这一阶段,评估委托方应向评估机构介绍项目的大体情况,告知自己的评估目的及各项
13、具体要求;评估机构则应向委托方介绍本评估机构的以往业绩、评估收费标难和对本项目的相关建议等情况。2)风险判断。了解了项目的大体情况后,评估机构应及时地对项目的固有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方的评估委托。3)项目委托。确定接受评估委托后,委托方可以以书面形式给评估机构下一评估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要求事项、单位电话、地址及联系人、评估背景材料、委托单位及委托时间等。但内容应简明扼要。,4)起草项目建议书。评估项目小组成立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委托方介绍的项目情况,起草相应的项目建议书,以明确委托方应进行的评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5)签署评估合同。矿业权评估合
14、同是矿业权评估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评估内容、期限、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主要条款包括评估项目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期限、评估资料提交时间、收费金额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合同生效日期等。需要注意的是,评估合同的签字人一定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确认部门将不予确认。矿业权评估合同具有经济合同的性质,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便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2.评定估算前期工作1)确定评估基准日。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3)收集
15、、整理资料。4)实地核查。5)资料验收。,1)确定评估基准日。由于矿业权资产的评估价格与其它资产的评估价格一样都是一个时点价格,因而确定评估基准日便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确定评估基准日的意义也正在于:评估基准日是责任划分的界限和确定矿业权资产时点价格的界限。只有确定了评估基准日,委托方才能根据该日期来准备资料、填写表格,评估机构才能根据该日期搜集资料、评定估算。评估项目小组应按合同委托方,根据企业改制、合资及上市等目的的不同要求,合理选定评估基准日。,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是项目负责人为全面履行评估合同而拟定的评估工作思路和具体实施步骤。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估项目名称、评估目的、
16、评估基准日、评估工作阶段划分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评估小组成员间的分工、企业配合评估的人员和分工、评估报告提出日期等。评估工作方案应该涵盖评估工作的全过程,评估小组全体成员从接受评估任务至评估项目完成的整个过程中,都应执行评估工作方案。,3)收集、整理资料。探矿权评估应收集的资料有:综合类包括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复印件);地勘成果登记证;矿产发现获奖证明;其他有关产权证明;探矿权(地质勘查成果)转让协议书(或合同书);探矿权(地质勘查成果)转让批准文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章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占有方、委托方企业简介及营业执照;委托单位或资产占有单位声明书(声明书格式由评估机构
17、提供)。,地质类地质勘查全过程所取得各类地质勘查报告意见书,或交易双方的储量审核意见书;填报下列登记表:包括机械岩心钻探登记表;取样钻孔登记表;槽探登记表,浅井登记表;坑探登记表;地质勘查成果其他实物工作量登记表;重要图件:包括矿业权区块图;矿区(勘查区)地质图;工程布置平面图(实际材料图);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勘探线剖面图;高精度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所填报表的格式与采矿权评估所填报表相同;财务类包括地质勘查期间的历年财务决算报告;地质勘查期间的历年统计年报;历年完成的勘查实物工作量及投入的地勘费。,采矿权评估应提供的资料:综合类包括采矿许可证,标明采矿许可证范围的地质和工程图件;采矿权无争议证明
18、,由省级地矿厅出正式文件;委托单位声明;委托单位、资产占有单位简介;企业合资、合作、联合经营协议书;资产评估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权转让协议书。地质类包括委托评估的采矿权所涉及的全部地质勘查报告(原件);矿床储量计算(核查)汇总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意见书或认定意见书(原件)。采矿、选矿类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矿山建设初步设计、矿山设计概算(原件);前五年采选回收率、贫化率;矿山采巷分布图;选矿工艺流程,已消耗的储量详细说明;现保有储量;地质品位、原矿品位、入选品位;伴生、共生矿回收情况。,财务类包括企业概况表;生产规模及经济技术效益分析表;矿产品历年产量及销售量,固定
19、资产投资计算表;采、选材料消耗计算表;采、选燃料及动力消耗计算表,采、选单位成本计算表;总成本计算表;管理和销售费用计算表;剥离后的企业销售成本;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企业财务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评估基准日当月或上月的企业财务报表;企业交纳的税种及免税事项;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产品销售价格。,此外,还需提供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确认部门要求提供的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特殊矿种采矿权评估时有一些特殊要求)。4)实地核查。虽然在项目接洽阶段,评估人员已经从委托方那里了解到一些有关评估对象的情况,但这种情况还是肤浅的、片面的,要想深入了解评估对象的全面情况,就必须亲临实地进
20、行核查、拍照。同时,根据现行有关规章规定,到现场实地核查是矿业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评估项目小组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到勘查作业区或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现场实地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勘查作业区现状、勘探工程、矿区范围、现状,井巷工程等。,5)资料验收。从一般意义上讲,矿业权评估工作是建立在委托方提供资料的基础之上的。许多资料诸如矿业权证书、地质报告及其审批意见书、有关图件、矿山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会计报表、各种评估用表等,是评估报告的法定附件,为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可靠、妥善保管和及时提供,评估机构应加强资料的验收工作,并和委托方对重要资料办理签收手续。办理资料签收手续的目的在于:保
21、证重要资料的正常交接,避免丢失、重复提供造成的损失;避免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因重大协议“空口无凭”而造成的理解偏差;重要资料要求保密。,确定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对收集的资料归纳、整理后,评估小组就可依据矿业权无形资产的类型及掌握的评估资料程度来确定该项目使用的评估方法、并进行评估测算,逐步形成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方法确定后,评估的过程是:评估参数的选取;中间过程计算;评估结果汇总。确定评估方法,按照现行部门规章的规定,矿业权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现值法(贴现现金流量法、现行市价法、可比销售法)、重置成本法、地质要素评序法、联合勘查风险协议法、地勘加和法等。采矿权评估可选用的方法有收益现值法(贴现现金
22、流量法)与现行市价法(可比销售法)等,但由于我国的矿业权评估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市场不够完善,可作比较的实例少。现阶段采矿权的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贴现现金流量法)。现阶段探矿权的评估方法:根据勘探程度的高低,可分别选取收益现值法(贴现现金流量法)、重置成本法、地勘加和法及联合勘查风险协议法等。,评定估算:评估参数选取。由于评估方法不同,所需用的参数不尽相同,参数的多寡也不一样。选取参数时应注意的问题是:所选参数值必须是在评估基准日现行有效的数值,若要使用以往的数值时,也必须首先换算或调整到评估基准日期;所选重要参数诸如边界品位、工业品位、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贫化率、行业平均利润率
23、、贴现率、风险利率、风险系数等等均应在评估报告里注明其依据或出处。中间过程计算。矿业权资产价格的计算过程一般是通过一些相互关联的表格来完成的,不同的评估方法所采用的表格各不相同。具体的计算表格可以参照其他教材或者资料。评估结果汇总,一般主要是通过表格进行汇总,并对评估的结果进行比较得出理由充分和可靠的结论。,3.评估结果确认矿业权评估结果汇总一般用一张表来表示。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第15条和第17条的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各项资料后,负责审核的人员应提出准予确认或不准予确认的结论,并在“评估结果确认审批表”审核人员一栏签署意见,签字后呈请领导批示。对确认申请人具备探矿权采矿权
24、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各项条件、提交资料完备、有效的,准予确认。申请人的确认条件之一不具备的,或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核实存在问题的,不予确认。对经审查、复查认为需请示专家会会审或部内会审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或复杂技术问题,负责审核的人员应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关意见。,11.2.5 不同的地质勘查阶段矿业权评估方法矿产勘查工作划分为普查、详查、勘查三个阶段。普查阶段之前,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勘探阶段之后,为矿山开发地质工作。普查阶段之前主要为矿点检查,物化探异常查证的成果。这一阶段为探矿权资产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联合风险勘探协议法。,普查阶段普查阶段目的和任务是对已发现的矿点和地质、物化探等异常
25、进行普查工作,查明是否有进一步工作的价值,提交普查报告,一般探求+级储量,为是否进行详查工作提供依据,这一阶段为探矿权资产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贴现现金流量法,但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法时应注意降低储量级别,因此时的储量不能作为矿山设计的依据。详查阶段详查阶段目的和任务是对经过普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体,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提交详查报告,一般探求C+D级储量,其中C级储量,一般金属矿10%20%,非金属矿20%50%,为是否进行勘探阶段工作提供依据,并可提供矿山总体规划和作矿山项目建议书使用。这一阶段为探矿权资产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市场比较法。,勘探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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