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授予专利权.ppt
《提高授予专利权.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提高授予专利权.ppt(2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提高授予专利权的标准 新专利法及企业知识产权实务讲座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李顺德,2,一、修改了专利授权实质条件(一)扩大“现有技术”范围,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二)扩大了“抵触申请”的范围(三)提高了“创造性”标准二、进一步限定“转换保护”条件三、将遗传资源保护和披露纳入授权条件四、修改了对专利文件的要求,3,一、修改了专利授权实质条件(一)扩大“现有技术”范围,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2000年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
2、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第22条第2款修改为:“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4,增加一款,作为第22条第5款:“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判断新颖性的参照物,或者称为对照标准,是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现有技术的判断,与时间、公开方式和地域都有关,这也成为判断新颖性的标准。1、现有技术的判断标准(新颖性的判断标
3、准),5,(1)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即划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国际上有三种划分标准:以专利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申请以优先权日为标准)为界,以专利申请的时刻为界,以发明日为界。(2)判断新颖性的地域标准(即划定现有技术的地域界限)国际上有三种划分标准:绝对新颖性(又称世界新颖性或国际新颖性)、相对新颖性(又称本国新颖性或国内新颖性)和混合新颖性。,6,(3)判断新颖性的公开标准(即确定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有三种:1)出版物公开(书面公开):这里所讲的出版物必须是公开发行的。2)使用公开:通过销售、使用或公开演示相关产品,而使公众了解其技术内容。3)其他方式公开:主要是通过交谈
4、、报告、讲课、广告、广播电视、互联网传播等方式揭示相关技术内容。,7,技术公开是指将某项技术由秘密状态变为公众所知状态的行为。这里所讲的公众,不包括以下几种人:(1)直接参加本项技术研究的人员;(2)在本项技术研究中承担辅助性工作的人员;(3)根据合同参与技术研究工作、并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4)相关单位有可能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此项技术研究,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5)由于工作关系而了解技术研究内容的其他人员,如专利代理人、专利机关管理人员、上级机关科技管理人员等;(6)无能力理解该项技术内容的人员。,8,2、扩大“现有技术”范围的影响(1)提高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新颖性、创造性)(2)有利于
5、充分利用国外非出版物公开的现有技术(3)与国际专利制度发展相协调(SPLT等)(4)解决了部分执法争议(一国四地、互联网)(5)增加了国外非出版物公开现有技术的取证任务,9,(二)扩大了“抵触申请”的范围判断新颖性的另一对照标准,是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在一项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同一专利局提出过申请、而又在该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技术内容的专利申请。抵触申请包括申请日以前提出、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中文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10,2000年专利法规定的抵触申请,限于他人提出的同样技术内容的在先专利申请,不包括申请人本身提出的同样技
6、术内容的在先专利申请。2008年专利法规定的抵触申请,取消这一限制,包括申请人本身提出的同样技术内容的在先专利申请。抵触申请原来只影响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不影响外观设计的新颖性。2008年专利法对此已作修改。,11,(三)提高了“创造性”标准2000年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2008年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修改为:“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由于现有技术的范围扩大,“创造性”标准提高。创造性的参照标
7、准是现有技术,不包括抵触申请。,12,二、进一步限定“转换保护”条件2000年专利法第9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2008年专利法在第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13,1、“转换保护”的含义“转换保护”是指“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发明创造在实用新型与发明之间进行转换保护”的制度设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提高 授予 专利权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268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