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new).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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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毛林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秘书长、博士(后),一、招标的基本知识,1、招标是采购的一种模式 常见的采购模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询价采购;(5)单一来源采购;(6)租赁;(7)拍买;(8)其他。,2、招标的特点 依法招标投标是中国招标投标的根本特点。对当事人:(1)程序规范;(2)公开、公平、公正;(3)一次性交易;(4)透明度高,防止腐败;对行政监管机构:便于行政监督。,3、招标采购与合同订立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
2、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双方关系)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表示意思的约束。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投标对应的要约与承诺: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要约邀请;投标函 要约(有时效);中标通知书 承诺
3、。合同生效条件: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协议书。,招标合同订立主要环节 招标人要约邀请 投标人递交要约 开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 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
4、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第八十九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索取、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对下属单位、客户刁难报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
5、重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的财务合伙私分的,以受贿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前款所列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6、,第一百零四条 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三十条 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
7、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8、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在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利用行政垄断或者行业垄断地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学习方法:(一)理论联系实际(交易状况)1、用“东方哲学思想”学习、领会招标投标法 事物“一分为二”的观点(内涵与外延);老子“
9、三生万物”的观点(引起事物表象的原因);2、在招投标实际和发展基础上学习、领会招标投标法 各方当事人在招标投标中的表现;行政监督部门在依法监督中的表现。(二)应用 1、理解法律法规标准的内涵与外延,依法招标投标;2、要“居安思危”,危-招标投标的争议。,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说明立法三个目的:(1)各方合法权益;(2)提高经济效益;(3)保证项目质量。行为规范: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强制约束);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人的心灵契约,是伴随着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具有
10、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自我约束)。招标投标法与反腐败:遵守道德规范是防止腐败的根本。禅宗故事一 修行与打坐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禅宗故事二 黄金是毒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说明法的适用范围。(1)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如国有企业采购办公用品是否必须招标?(2)招标是否要遵守招标投标法?说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关系与比较。(1)什么是政府采购?(2)政府采购工程采用招标,其法律适用?,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
11、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一级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永久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不可或缺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有
12、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说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3号令)规定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理、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说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13、(3号令)规定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说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3号令)规定了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规定了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
14、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
15、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说明规避招标的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二)抢险救灾项目;(三)利用政府投资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四)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五)采购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六)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七)需要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16、;(八)潜在承包人、供应商少于3家的;(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证明存在前款规定情形不招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行为。(一)-(三)法律第六十六条、(一)-(三)、(八)又见30号令,(四)见9号令),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案例 孔子晚年总结自己一生:十五志于学(立志)三十而立(办私学)四十而不惑(明事理)五十知天命(道)六十耳顺(逆言顺耳)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 说明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儒家思想中的“五常”:仁 人二也,做事不能光想自己,多为别人着想,即融洽和谐;义 指“宜”
17、,即行为适合于“礼”;礼 敬人为礼。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培 养起了重要作用;智 知悉为智;信 诚实守信。“仁”的重要体现,是贤者必备的品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信用制度国家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制度。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投标信用制度的规定,公告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社会诚信体制建设的几个方面:1、人的思想素养(上层建筑领域);2、社会诚信体制:建立信息互通、失信惩戒机制。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七条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所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理决定应给予公告:(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
18、法所得;(四)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五)取消在一定时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六)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七)暂停项目执行或追回已拨付资金;(八)暂停安排国家建设资金;(九)暂停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说明 违反第六条的表现形式:(1)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2)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为
19、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3)行政部门干预招标投标活动;(4)一些利益团体采取非法手段限制排斥招标投标活动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行政监督要求 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非法干涉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中标人的确定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说明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20、,2000年5月3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国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等,制定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执法,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诉。涉及部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2003年、2008年两次机构改革对上述监督的调整情况,有关案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
21、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行业和产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国办发200034号文和2008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行政监督措施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时,有权
22、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来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11号令,2004),第二章 招标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项目申请文件的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
23、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核。,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
24、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招标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自行招标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具有
25、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二)拥有一定数量取得招标投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来源:国家计委5号令),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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