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 91页).docx
《建筑装饰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 91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装饰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 91页).docx(8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筑装饰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91页)一、关于公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务必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
2、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a.,ZgV-一、前三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
3、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操纵”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要紧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与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与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通常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
4、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与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务必严格执行。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存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与要紧起草人: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上海汇丽(集团)公司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要紧起草人:孟小平侯茂盛张无勃熊伟李爱新龚万森
5、李子新吴宏康庄可章张鸣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说明:1.0.1目前,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要紧根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在20世纪90年代,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在科技与经济领域的快速进展,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要求与审美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本规范是在两本标准的基础上编制的,同时,考虑了近十几年来建筑装饰装修领域进展的新材料、新
6、技术。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说明:1.0.2此条所述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建筑包含住宅工程,但不包含古建筑与保护性建筑。既有建筑是指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建筑。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说明:1.03本规范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要求。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按低于规范的标准设计;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务必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双方不得签订低于本规范要求的合同文件。当设计文件与承包合同的规定高于本规范的要求时,验收时务必以设计文件与承包合同为准。1.0.4
7、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与美化建筑物,使用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类处理过程。说明:2.0.1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沿用了建筑装饰一
8、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XGB5022-1995)沿用了“建筑装修”一词。从三个名词的含义来看,“建筑装饰”反映面层处理比较贴切,“装修”一词与基层处理,龙骨设置等工程内容更为符合。而装潢一词的本意是指裱画。另外,装饰装修一词在实际使用中越来越广泛。由于上述原因,本规范决定使用“装饰装修”一词并对“建筑装饰装修”加以定义。本条所列“建筑装饰装修”术语的含义包含了目前使用的“建筑装饰”、“建筑装修”与“建筑装潢”。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者围护结构。2.0.3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2.0.4细部det
9、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使用的部件或者饰物。3基本规定1.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务必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1.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1.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熟悉与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1.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务必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与要紧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与承重结构改动或者增加荷载时,务必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
10、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说明:1.1.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行业,年产值已超过100O亿元人民币,从业人数达到500多万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为公众营造出了美丽、舒适的居住与活动空间,为社会积存了财富,已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者缺的一个构成部分。但是,在装饰装修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相当危险的做法。比如,为了扩大使用面积随意拆改承重墙等。为了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本身不可能导致建筑物安全度降低,或者影响到建筑物的要紧使用功能如防水、采暖、通风、供电、供水、供燃气等,特制订本条。1.1.7 建筑装饰装修
11、工程的防火、防雷与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1.1.8 当墙体或者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者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者防结露设计。3.2 材料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I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3.2.4 所
12、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与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有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3.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说明:325对进场材料进行复验,是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采取的一种确认方式。在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假冒伪劣现象较多的情况下,进行复验有助于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也有助于解决提供样品与供货质量不一致的问题。本规范各章的第一节“通常规定”明确规定了需要复验的材料及项目。在确定项目
13、时,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保证安全与要紧使用功能,二是尽量减少复验发生的费用,三是尽量选择检测同期较短的项目。关于抽样数量的规定是最低要求,为了达到操纵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能够由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326当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者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3.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与施工过程中,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与污染环境。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与防虫处理。说明:3.2.
14、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使用大量的木质材料,包含木材与各类各样的人造木板,这些材料不经防火处理往往达不到防火要求。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防火规范要紧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也有有关规定。设计人员按上述规范给出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处理方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选材与处理,不得调换材料或者减少处理步骤。3.2.11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者产品说明书配制。3.3 施工3.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5、并应通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者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操纵。3.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与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要紧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与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蝌纵施工现场的各类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与危害。3
16、.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与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与标识。3.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者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说明:3.3.8 基体或者基层的质量是影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基层有油污可能导致抹灰工程与涂饰工程出现脱层、起皮等质量问题;基体或者基层强度不够可能导致饰面层脱落,甚至造成坠落伤人的严重事故。为了保证质量,避免返工特制订本条。3.3.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要紧材料的样板或者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说明:3
17、.3.10 通常来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效果难用语言准确、完整的表述出来;有的时候,某些施工质量问题也需要有一个更直观的评判根据。因此,在施工前,通常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制作样板间、样板件或者封存材料样板。样板间适用于宾馆客房、住宅、写字楼办公室等工程,样板件适用于外墙饰面或者室内公共活动场所,要紧材料样板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的壁纸、涂料、石材等涉及颜色、光泽、图案花纹等评判指标的材料。不管使用哪种方式,都应由建设方、施工方、供货方等有关各方确认。3.3.11 墙面使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3.3.12 管道、设备等的安
18、装及高度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务必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与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务必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3.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3.3.14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务必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33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与损坏。3.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作业,两层之间是完整的装饰面,
19、没有层与层之间的界限,假如按楼层划分检验批不便于检查。另一方面各建筑物的体量与层高不一致,即使是同一建筑其层高也不完全一致,按楼层划分检验批量的概念难确定。因此,规定室外按相同材料、工艺与施工条件每500100Omz划分为一个检验批。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o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4.1.9
20、 室内墙面、柱面与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使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使用防水砂浆。4.1.11 各类砂浆抹灰层,在凝聚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与受冻,在凝聚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与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4.1.12 外墙与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务必粘结牢固。说明:4.1.12经调研发现混凝土(包含预制混凝土)顶棚基体抹灰,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抹灰层脱落的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如北京市为解决混凝土顶棚基体表
21、面抹灰层脱落的质量问题,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在混凝土顶棚基体表面抹灰,用腻子找平即可,5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4.2 通常抹灰工程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与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通常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通常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与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说明:4.2.2 本规范将原标准中通常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中级抹灰与高级抹灰三级合并为普通抹灰与高级抹灰两级,要紧是由于普通抹灰与中级抹灰的要紧工序与表面质量基本相同,将原中级抹灰的要紧工序与表面质量作为普通抹灰的要求。抹灰等级应由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技术、经济
22、条件与装饰美观的需要来确定,并在施工图中注明。主控项目4.2.3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4.2.4 通常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聚时间与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与施工记录。说明:4.2.5 材料质量是保证抹灰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抹灰工程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石灰膏、石膏、有机聚合物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材料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抹灰工程上,对影响抹灰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要紧材料的某些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装饰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 91页 建筑 装饰 工程质量 验收 规范 doc 91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263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