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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保险原理,第九章 责任风险的再保险一、了解责任风险再保险的基本理论;二、掌握主要责任风险再保险的种类及其分保方式。第十章 人身风险再保险一、了解人身风险再保险的概念及其人身风险再保险的意义;二、掌握人寿保险自留额表的设计方法及自留额的计算;三、掌握人寿保险的比例再保险的基本理论;四、了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再保险的基本理论。第十一章 巨灾风险的保险与再保险一、了解巨灾风险的特点及巨灾保险的性质;二、掌握地震风险的保险与再保险的基本理论;三、掌握洪水风险的保险与再保险的基本理论;四、了解巨灾综合风险的保险与再保险的基本理论;五、掌握我国的巨灾风险与再保险的基本理论。,再保险原理,第四单
2、元(再保险业务的管理)经济法律系 贾美云,一、掌握分出业务的经营管理的概念、了解其意义;二、掌握分出业务的具体程序、分出业务一般准则、分出业务流程、分出业务账单;三、了解临时分保手续、了解合同分保手续、了解预约分保手续、了解分出业务统计、熟悉分出业务的分析;四、掌握分入业务经营与管理的概念、了解其意义。五、掌握确定承保额的准则和方法、了解分入业务管理的具体手续。六、了解分入业务管理的要点;,学习目标:,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1,一 分出业务的经营管理,2,二 分入业务的经营管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重点掌握:1、分出业务经营管理 2、分出业务实务(分出业务的具体程序、分出
3、业务一般准则、分出业务流程、分出业务账单)3、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 4、确定承保额的准则和方法,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 为了实现再保险 分出业务活动的合理化科学化,达到预期的最佳的经济效益目标,从而稳定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所实施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动态活动过程。其核心是保险企业经济效益,宗旨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企业费用成本,保证保险企业经营稳定性。分出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两大重要因素:保险企业人员素质和承保风险业务的质量和技术。分出业务经营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整体工作的有序性及公司效率的提高。,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
4、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 分出业务管理的范围包括:自留额确定,分保规划安排,分保业务流程,分保手续,分保业务帐单编制及分保业务的统计与分析。,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1.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1)稳定公司业务经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遵循保险费收入与保险赔款和费用平衡的财务稳定原则。(2)管理现代化原则。分出业务管理现代化体现为保险管理思想现代化、手段现代化和方法的现代化。(3)面向国际市场的原则。分出分保工作是一个面向国际市场的重要方面,是公司形象在世界市场的展示。分出业务管理必
5、须坚持面向国际市场的原则。,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2分出业务的人员管理的构成(1)设计人员。设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对业务进行组织分析、制定及修改条款。(2)推销人员。推销人员的任务是在业务计划完成后,立即将条件提供给参加这项业务的公司,并尽量寻求资信好的大公司积极参与。(3)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的工作主要是配合、协助设计和推销人员处理日常事务。,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3分出业务的内部管理(1)明确分出部门的职责。(2)协调分出部门和直接业务承保部门的关系,
6、分清各自责任直接业务的承保与管理在承保部门,分保安排在分出部门进行。(3)密切分出部门和账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分出业务的效益。,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一)分出业务的规划1再保险业务规划的目的2自留责任额的确定3经营收益匡算与再保险方式的选择,水险和非水险的区分,水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及其利益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又称“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承保的危险主要有海滩搁浅、触礁、倾覆、碰撞、暴风雨等,火灾或爆炸、暴力窃盗或海上劫掠,地震或火山爆发、投弃或波浪卷落,船长或船员的恶意行为或疏忽等等。海上保险是一种
7、综合险。海上保险按保险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险、保障赔偿责任保险、海上石油开发保险等。,水险和非水险的区分,非水险(不含机动车辆保险)是国内各财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之一,涉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现行的经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非水险险种有几十种,主要有属于财产险类的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建安工及第三者责任险、机器损坏险、现金险、电脑险等;属于责任险类的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律师责任险等;属于信用险类的出口信用险;属于保证险类的利润损失险、履约保证险、雇员忠诚险等。,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8、二)分出业务的流程和帐单编制1分出业务的流程 分出业务手续依分保安排方法不同可分为临时分保手续、合同分保手续的预约分保的手续。实务上,分出业务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提出分保建议;完备手续是第二流程;第三阶段是关于赔款的处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二)分出业务的流程和帐单编制1分出业务的流程分保建议,一般应将接受人需要了解的实施详细列明。分出人提出分保建议是要约的过程。接受人提出修改和改善的条件就是双方公司交易商洽的过程。一旦交易商洽达到意思完全一致。“要约”和“承诺”法律程序后交易便成立。接受人愿意接受分保,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分出人,并最终应以书面予以证实。完
9、备手续是第二个流程。在合同续转和分出谈判结束后,分出人和接受人双方应尽快完备缔约手续。分出分保合同中规定,分出人有全权处理分保合同项下的一切赔款并迅速将赔款情况及赔款处理事项及时通知分保接受人。,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二)分出业务的流程和帐单编制2分出业务账单的编制分出业务账单编制是分出分保管理程序中十分关键的一步,也是分保实务中最繁重的工作,是履行分保协定和条款的凭据。分出业务帐单能否及时准确地编制出来,可以反映出分出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编制分保账单是分出人安排分保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原则上只有在分出人支付保费后,才有权在发生赔款时向接受人摊回赔款。,第十二
10、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三)分出手续1临时分保手续:是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分保方法。(1)临时分保的安排。(2)分保条件和附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据此履行。为了方便管理和查找,分出公司应将接受人签回的分保条件和附约规在同一卷宗,按顺序归档。(3)赔款通知的发送。临时再保险业务发生赔款时,无论金额大小必须通知分保接受人,除非双方事先达成小额赔款不逐笔通知,待到一定时间报告汇总数字。此方法不常用,但是可节省手续。(4)临时分保帐单的编制。(5)临时分保的责任终止和续转。,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11、三)分出手续2合同分保手续(1)合同分保的安排。(2)分保条的编制和项目。(3)合同文本和附约的发送、鉴回和保管。(4)赔款处理。(5)分保合同帐单的编制。(6)合同的注销。各种合同的期限在商定合同时已经确定,其注销或终止方式也已明确,只须按严格规定办理即可。一般要注意特殊终止和注销的时间性。合同终了时,对于未了责任,包括未满期保费的转移和未决赔款的转移,均按一定得方式处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三)分出手续3预约分保手续预约分保对分出人没有强制性,因此对放入合同的业务,分出人应每月或每季提供业务清单,列明每笔业务的保户、保额和保费项目,以及赔款清单,以便接受人了
12、解所承担的责任和对赔款的审核处理其他手续大致与比例合同分保相同。对于接受人而言则具有强制性,具有合同分保的性质,等同于接受固定分保合同,没有选择性,一经接受,凡属于预约范围内的每笔业务不能加以挑剔选择。,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四)分出业务的统计与分析分出业务的统计分析就是把实际发生的各类数字汇总起来,加以归纳整理,用来分析分出业务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从而总结出分出业务的发展规律供决策者参考。,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四)分出业务的统计与分析1.分出业务的统计分出业务的统计可分为两类:原始数据统计(又称基础统计)和参考数据统计(又称综合统计
13、)。2.分出业务的统计分析分出业务的统计是实现具体管理目标的手段,对统计进行分析、使用才是真正的目的分保业务的统计分析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业务损益分析;二是分保费和赔款的现金流量和资金效益的分析。,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述 分入业务经营管理是指为平衡风险、增加保费收入、争取盈利,对分入业务过程的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及对分入的保险业务的质量、分出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分入业务经营管理涉及面较广,其内容既包括承保前对分入业务的质量审核、对分保建议的审查、对分保分出人和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的调查和研究,也包括分入业务承保后的核算与考核、对已接受业务的管理、对已
14、注销业务的未了责任及应收未收款项的管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一)分入业务的经营原则(1)要确定是在业务当地还是在其它地方接受业务;(2)要充分了解市场和分出公司的各项情况,加强人员之间的往来和接触;(3)对分入业务的接受应采取谨慎的态度;(4)要对经纪人进行详细的审查;(5)要认真审核每一笔赔款是否属于承保范围,是否符合承保年度等,不应盲从首席接受人的决定;(6)要有清楚的统计和分析;(7)要提存充足的准备金;,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一)分入业务的经营原则(8)对分入业务应有超额赔款的分保安排;(9)对
15、代理人承办的分入业务应予以拒绝接受;(10)对转分性质的分入业务应尽可能少接受或不接受;(11)拒绝将承保权交由经纪公司、分出公司或代理人等承办;(12)严格审核合同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批改和附约要求扩展的各项内容;(13)制定全面的年度业务计划,建立在业务年度结束时进行核算的制度;(14)制定和建立较为完备的业务统计制度。,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二)分入业务管理的要点(l)接受、管理和维持固定再保险合同;(2)监控单独风险业务、临时分保积累责任;(3)转分保的管理;(4)对承担和转让业务的账务的管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
16、承保(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关于确定承保额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大致上与确定自留额相同。1.比例合同 对于比例合同如财产险的承保额的确定,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的分保限额;二是业务量,即保费和所估计的赔款额。如果合同对于每个危险单位的分保限额较大,而业务量即保费较小,则可按分保限额来考虑接受的实际承保额;如果合同的分保限额较小而业务量较大,则应当按业务量和所估计的赔款额来考虑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2.非比例合同 根据不同的超赔方式,非比例合同的承保额的确定方式略有差别。(1)险位超赔 关于财产险、水险、航空险和各种意
17、外险的险位超赔,虽然合同的分保责任额是按每个危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但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也应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是按分保责任额;第二是以所估计的年度最高损失额减去分保费后的可能亏损额。,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2)事故超赔 事故超赔一般是分层次安排分保,接受公司为了承保的目的,可将事故超赔分为三个层次,即低层、中层和高层,分别考虑和确定关于所要接受的承保额度。层次划分的一般界限为:低层,指预计有损失发生,且可能每年有一次赔付的层次;中层,仅在有较大的巨灾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的赔付,预计10年至39年的时间可能发生一次;高层,当在有严重的巨灾
18、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的赔付,预计在40年或40年以上的时间可能发生一次。,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3)赔付率超赔 从接受公司的承保目的出发,对损失中止超赔或赔付率超赔可分为两层,即低层和高层。对于低层,所接受的承保额度可确定为10万元,低层和高层同时接受,则最高不能超过30万元。由于赔付率超赔合同一般适用于农作物冰雹险和医疗事故险等,其赔付率的波动很大。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对这种业务的接受应采取谨慎的态度。临时分保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可分两种情况,第一是按最大可能损失,为10万元;第二是按某个地点,为30万元。由于临时分保业务的安排经常是在
19、合同分保限额之外的部分责任,因此,应考虑到与合同业务发生责任积累的可能性。,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3临时分保确定临时分保所接受的承保额度有两种情况:一是按可能最大损失,为10万元;二是按某个地点,为30万元。还应考虑到与合同业务发生责任积累的可能性。4规定最高接受限额但为了防止每个合同和每笔临时分保业务所承担的责任过大,还可规定以分保责任额的10%作为最高的接受百分比。,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二)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承保1对一般情况的考虑(1)业务来源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特别是有关通货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政策。
20、(2)业务发展的一般市场趋势,包括国际仁和所在国家或地区关于该业务的费率和佣金等情况。(3)提供分保建议的分出公司和经纪人的资信情况,如资本、业务情况和经营作风等。,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二)对具体分保建议的考虑 对于具体的分保建议,主要考虑如下几个问题:业务种类、分保的方式方法及承保范围和地区等;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与分保额之间的关系;分保额与分保费之间的关系;分保条件;对分入业务收益的估算。1.比例合同 第一种情况:分保费过分小于合同分保额。这种合同是不平衡的。因为,如果有一个危险单位的全损就造成严重的亏损。但正因为保费较小,故如不发生全损而赔付率较高以致有亏损,
21、或者赔付率较低有收益,其金额均较小,所以对整个业务的影响不大。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应着重从每个危险单位的分保额这方面考虑。,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二)对具体分保建议的考虑 1.比例合同 第二种情况:分保费过分大于合同分保额。由于保费较多而赔款金额较大,故对整个业务是有影响的。虽然分保费过分大于分保额,但不能认为分保费可赔付几个全损而可能有较大的收益,而应注意到会产生严重的亏损。这种情况,应着重从分保费这一方面考虑。第三种情况:分保费与合同分保额大致相当。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分保费和分保额这两方面都应注意考虑。,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二)
22、对具体分保建议的考虑 2.在非比例合同 第一种情况:合同责任限额较大,分保费较少。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损失率较低。因而分保费对限额的百分率也较低。这一般是事故超赔合同,其对责任恢复次数是有规定的。所以,对于这种合同的分保建议,应着重考虑分保责任限额和责任恢复的规定。第二种情况:合同责任限额较小,分保费较多。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损失发生率较高,因而分保费对限额的百分率也高。这一般为险位超赔合同,其对责任的恢复次数,有的是无限制的。所以,对于这种分保建议,应着重考虑分保费方面和责任恢复的规定。,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二)对具体分保建议的考虑 2.在非比例合同 第三种情况:
23、分保合同限额较大,分保费较多。这是由于损失发生率较高,因而分保费对限额的百分率也高。这一般为中间层次的合同,由于分保责任限额和分保费均较高,所以对保费,分保责任限额,及恢复的规定均应注意考虑。,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三)关于责任累积的控制为了避免各种责任累积,谨慎的分保接受人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原始承保风险资料,仔细估计总责任,对接受进来的业务事先要检测容易积累的风险;对一次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责任分析和检测后,发现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风险,就应适当安排在一次分保转分保。,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四)分入业务的手续1对分保建议的审查和填制摘要表2承保文件的处理3业务帐单的收审登录4现金赔款的处理5信用证6到期续转和注销7归档,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五)分入业务的统计分析1基础统计。基础统计是对每个合同和每笔业务的统计以及经营成果的计算。统计项目有:保费、手续费、赔款、经纪人手续费、准备金和余额等。2综合统计综合统计是在基础统计的基础上,按业务年度、业务种类和分保方式或其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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