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讲义)175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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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讲义目录(2010年环球)第三部分 地价理论1第一章 土地价格概念11、土地价格概念11)土地价格的内涵12)我国土地价格的形式12、土地价格的主要特征21)土地价格是权益价格。22)土地价格不由生产成本决定。23)土地价格主要由土地需求决定。24)土地价格呈上升趋势。25)土地价格具有明显的地域性。23、不同类型土地价格及特征34、我国土地价格评估的发展历史5第二章 土地价格影响因素6一、影响地价的一般因素6二、影响地价的区域因素7三、影响地价的个别因素8四、不同用途地价影响因素的特点8五、地价影响因素的作用规律9六、不同用途地价影响因素的特点9第三章 地租理论113.1
2、地租概念113.2 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111、级差地租122、绝对地租133、垄断地租144、矿山地租155、建筑地段地租153.3 新古典主义城市地租理论151、新古典主义关于地租、地价的论述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152、政策因素与地租和地价163、地租模型164、新古典主义地租理论对我国土地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作用193.4 地租与地价的关系193.5 地租理论在土地估价中的应用20第四章 区位理论224.1 区位概念224.2 区位的影响因素:221、社会经济因素222、自然因素233、行政因素244.3 区位理论的主要内容241、农业区位论242、工业区位理论263、中心地理论/城市区位论
3、:294.4 区位理论在土地估价中的作用32第五章 土地报酬递减规律335.1、涵义335.2、土地报酬递减的基本原理331)、总报酬、平均报酬和边际报酬的概念332)、土地报酬曲线之间的关系343)、总报酬、平均报酬和边际报酬三者之间的关系344)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对集约利用的制约作用355.3、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在土地估价中的应用36第六章 土地市场理论3761、土地供给371、涵义37、土地供给的特征37、土地供给的方式3862、土地需求391)土地需求的特征392)土地需求的种类406.3 土地供需平衡原理416.4 土地市场分析的内容及方法421、土地市场422土地市场的结构433、土地
4、市场分析的内容434土地市场分析的方法44第四部分 土地估价方法44第一章 土地估价概念与原则441.1 土地估价的概念441.2 土地估价原则461、预期收益原则462、替代原则463、最有效利用原则474、供需原则475、报酬递增递减原则476、贡献原则477、变动原则478、合法原则47第二章 收益还原法472.1 收益还原法47(一)收益还原法概念47(二)、收益还原法不同情况下的公式。471、预期纯收益不变情况下的公式472、预期纯收益变化情况下的公式473、纯收益a、还原率r有变化的土地价格计算公式47(三)、收益还原法估价的基本步骤47(四)、土地年总收益的概念、测算方法,不同情
5、况下总收益的测算47(五)、总费用的测算方法47(六)、土地纯收益的概念及测算方法47(七)、土地还原率的概念及其确定方法47(八)、土地价格的确定47(九)、收益还原法应用47(十)、收益还原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47(十一)、06年试题讲析47第三章 市场比较法47一、市场比较法概念47二、市场比较法的特征47三、市场比较法的原理471、市场比较法理论依据:市场比较法以替代原理为主要理论依据。472、适用的估价原则473、适用的假定条件47四、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47五、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步骤47六、调查与选择比较案例47七、交易情况修正47八、估价期日修正47九、区域因素比较与修正47十、个别
6、因素比较与修正47十一、其它相关修正的类型及修正方法47(一)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47(二)容积率修正47十二、确定比准价格47十三、市场比较法适用范围47十四、06题解47第四章 成本逼近法47一、成本逼近法概念47二、基本公式47三、成本逼近法估价步骤47四、土地取得费的概念、构成及计算方法47五、土地开发费47六、税费47七、利息47八、利润47九、土地增值收益47十、土地价格修正与确定47十一、成本逼近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47十二、应用成本逼近法应注意的问题47第五章 剩余法47一、剩余法概念47二、剩余法的特点47三、剩余法的基本公式471生地价格公式:472求毛地价格的公式473求熟地
7、价格的公式47四、剩余法估价步骤47五、查清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47六、最佳开发利用方式47七、确定开发程度和投资进度安排47八、开发完成后不动产价值的测算47九、开发成本47十、确定开发建设周期,估算利息47十一、利润47十二、剩余法适用范围:47第六章 路线价法47一、路线价法概念:47二、与路线价估价法有关的概念47(1)标准宗地。47(2)标准深度。47(3)里地线。47(4)深度指数修正表。47(5)路线价区段。47三、路线价估价法的基本公式47四、路线价及其修正体系的建立47五、路线价估价法的操作步骤47六、路线价的深度修正方法47七、其他宗地条件修正系数编制47八、路线价估价法的适
8、用范围47九、路线价估价法的实际应用47第七章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47一、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概述47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公式47三、采用城镇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的步骤47四、城镇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适用范围47五、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修正的类型与基本步骤47(一)系数修正法47(二)定级指数模型评估法47(三)基准地块法47第七部分 地上定著物及相关财产评估知识47第一章 房屋建筑工程基础471.1 房屋建筑分类471、按用途分类472、按建筑物层数分类473、按建筑物承重结构体系分类471.2 建筑物等级471、建筑物的耐久等级47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473、建筑物的重要性等级474、根
9、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照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475、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471.3 建筑物的主要材料与结构形式47一、建筑材料:47二、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形式471.4 建筑的基本组成与建筑构造471、建筑的基本组成472建筑构造471.5、建筑工程图纸的概念与分类471、建筑工程图纸的概念472、建筑工程图纸的种类47(1)建筑平面图471) 建筑总平面图472)建筑平面图47(2)建筑施工图47(3)结构施工图47(4)设备施工图47(5)建筑详图473,建筑工程图纸的图例471.6、房屋建筑的评定与鉴定47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472危房鉴定473
10、民用建筑物可靠性鉴定47第二章 建筑物估价472.1、建筑物与构筑物估价的概念472.3、建筑物估价的基本原则472.5、建筑物估价的基本程序472.6、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47第三章 其它定着物估价471、涵义472、土地附着物估价的基本原则473、土地附着物估价的程序,与土地估价的程序大体一致,可进行参照。474、土地附着物估价的基本方法47第四章 机器设备评估47一、 机器设备的含义47二、机器设备的特点47三、机器设备的分类47四、机器设备评估的步骤、基本方法47五、机器设备评估中成本的实体性贬值与经济性贬值的估算方法47第十四部分 土地估价行业管理47第一章 土地估价师471.1 土
11、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制度471.2 土地估价师执业管理471.3 土地估价师的从业条件471.4 土地估价师的继续教育要求471.5 土地估价师的职业道德47第二章 土地估价师机构及行业管理472.1 土地评估机构472.2 土地估价行业协会472.3 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的基本内容47167第三部分 地价理论第一章 土地价格概念1、土地价格概念1)土地价格的内涵土地价格是指土地的购买价格,是土地未来年期纯收益的资本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任何一定的货币收入都可以资本化。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而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自然土地不是人类劳动产品,不包含人类的抽象
12、劳动,土地能向人类永续的提供产品和服务,即在一定的劳动条件下土地本身能产生收益,随着土地权利的转移,这种收益的归宿也发生转移,因此土地在交易过程中实际上是对土地权利的转移,土地纯收益现值的总和就表现为土地价格。2)我国土地价格的形式我国开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城镇土地逐步由无偿使用改为有偿使用,土地市场也逐步建立,土地价格的体现形式也日趋多样化,有土地出让、作价入股、授权经营、国有土地租赁和行政划拨等多种形式。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实际交易中的土地价格只是为取得一定时期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一种代价,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一种实现形式,仅是土地所有权价格的一部分
13、。但我国土地使用年期较长,一般都在50年左右,而且在使用期间也同样拥有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利,又类似于土地所有权。历年考题如下: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土地价格是指( B )。A为购买土地产品而支付的代价B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C为购买土地实体而支付的代价D为购买土地所有权而支付的代价2我国的土地价格不包含( )。A、土地所有权价格 B土地使用权价格C、土地租赁权价格 D土地抵押权价格答案:A2、土地价格的主要特征1)土地价格是权益价格。土地是一种资产,能给人们提供恒久的产品和服务,这种产品和服务的获得都以土地权利的限定为基础。另外,土地自身位置不能移动,可转移的是该土地的
14、权利和收益。谁购买土地,就必须为获得这项权利付出代价,谁获得了土地权益,就可以从这块土地收获产品和服务,这种产品和服务的获得都是以土地权利的限定为基础。因此,土地买卖实质上是土地权益的买卖,土地价格是土地权利和收益的购买价格。2)土地价格不由生产成本决定。一般商品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具有劳动价值,其交换价格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因此,人们可以根据其生产成本确定其价格。但土地价格不是土地成本的货币表现,不能依生产成本定价。这是因为,土地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作为地球自然物,自身没有人类劳动价值,无所谓生产成本;并且人类长期的土地利用过程中所固化在土地中的劳动,不足以表现其价格,现实中土地的开发成本,
15、主要是土地的投资与回收及其应得投资收益,实质是地价的附加。因此土地价格不由生产成本决定。3)土地价格主要由土地需求决定。土地价格虽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也受土地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影响,但是从宏观上看,土地的自然供给是一定的,土地经济供给的弹性很小,而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引致对土地的需求会不断变化,因此,从长远和总体上看,需求是影响地价的主要方面。这与一般的商品价格受其本身供给与需求的双向影响是不同的。4)土地价格呈上升趋势。这是因为在一定时期内,土地的供给弹性很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类对土地的需求趋势不断增长,致使地价不断上涨;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就意味着高技术、高投资的产业日趋发达,
16、工人的劳动支出在生产成本中的比重日趋缩小,使得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导致利息有下降的趋势,从而使地价呈上升势态。5)土地价格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在地区性市场之间,因为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无法像一般商品那样可以自由移动,致使地价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各地域土地市场受到当地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相互之间很难影响,不能形成统一的市场价格;即使在同一地区城市内,土地的位置差别、用途差别等也决定了土地价格个别性明显,难以标准化,因而土地价格千差万别。土地价格和一般物品价格的区别:1)生产成本不同。2)折旧不同。一般物品的寿命有限,可以大量重复生产,其价值通常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因此有折旧。而土地不
17、能引再生产而增多,其价格通常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上升,不仅无折旧,而且会自然增值。3)价格差异不同。4)市场性质不同。5)价格形成时间不同。6)供求变化不同。3、不同类型土地价格及特征1)按土地权利分类分为土地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租赁权价格、抵押权价格和其他他项权利价格。其中,土地所有权价格指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价格,也可以说是卖断价格。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我国禁止土地所有权交易和流通,因此不存在土地所有权价格。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对土地拥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收益权所形成的一种价格。土地租赁权价格,在一定时期内取得土地租赁权所形成的价
18、格。土地抵押权价格是指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价格。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抵押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他他项权利价格是指取得土地地上权、地役权、空间利用权的价格等。2)按土地价格形成方式分类分为交易价格、理论价格、评估价格等。土地交易价格指土地买卖双方按市场交易规则,在土地市场中实际成交的价格。土地理论价格指在经济学理论假设具备完善的土地市场条件下取得的土地价格。土地评估价格指由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规定的估价程序和方法评定的土地价格,例如基准地价、交易底价等。3)按政府管理手段分类分为申报地价、公
19、告(示)地价等。申报地价:向人民政府申报的地价。公告(示)地价:是政府定期公告的地价。4)按土地价格表示方法分类分为土地总价格、单位面积价格、楼面地价等。土地总价格指宗地整体价格。单位面积价格指每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楼面地价又称单位建筑面积地价,即是土地总价格分摊到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土地价格。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楼面地价宗地总地价宗地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规划净容积率。5)按土地的存在形态分类分为:生地价格、熟地价格、毛地价格、净地价格。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定义,生地价格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未进行或部分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和土地平整,但已完成土地使用批准手续的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熟地价格:指
20、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完成了土地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建设条件,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毛地价格: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未进行宗地内拆迁平整,但已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建设,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净地价格:指已经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场地内达到开工条件的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6)按土地交易的方式分为:拍卖价格、招标价格、协议价格、挂牌价格。拍卖价格是以拍卖方式出让或转让形成的价格。招标价格是以招标方式出让或转让形成的价格,通常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的。协议价格指土地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而成交的土地价格。挂牌
21、价格是指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或转让的土地成交价格。7)按土地价格使用目的分为: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格、课税价格、征地价格等。土地买卖价格是对土地未来年期纯收益权利的交易价格。租赁价格即指租赁土地的价格。抵押价格:是以土地作为信用担保而确定的价格。课税价格:是专为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土地税收而确定的价格。征地价格:指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给予的补偿金额。8)其他划分方法形成的土地价格这里着重讲解我国地价体系中形成的土地价格及特点。在我国的土地市场中,已经存在或正在形成一系列表示不同的特性和满足不同作用的地价形式,根据我国地价管理制度的特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我国的地价体系中
22、土地价格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某一时点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这一时点就是基准地价评估的基准日。2)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公开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标定地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A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土地出让金的依据;B企业清产核资和股份制改造中确定土地资产的依据;C国家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税制改革的依据;D政府制定土地市场管理政策的依据。3)此外还有交易评估价和成交地价;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土地出让、土地转让、土地税收、土地征用、资产核算等等方面使用的地价。上述类型的土地价格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在我国地价体系中起到不同的作用,具有不同的
23、地位,显示出不同的特点。从地价的性质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交易底价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宗地地价,是根据过去成交地价及土地收益情况评估得到的评估地价,而成交地价则是在地产交易中直接实现的现实价格。从地价的特点看,基准地价属于区域平均地价的一种,是目前我国最常见的区域平均地价形式,标定地价、交易底价、成交地价及其他派生出的地价都是对于具体宗地而言,故都属于宗地地价类型。若按各地价在地价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分析,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地价和地产市场而组织或委托评估的,对地价体系中的其他地价具有一定的导向和控制作用,因而是我国地价体系的核心;标定地价、交易地价或交易评估价是地产市场中最常见、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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