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合伙企业法).ppt
《企业法(合伙企业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法(合伙企业法).ppt(4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第二章 企业法,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第二章 企业法,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程序、合伙企业的财产及事务管理,能初步运用合伙企业法有关基础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教学内容,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3,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概念(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2、任。,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4,(二)法律特征1、必须依法设立;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3、普通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组织;5、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5,二、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异同(一)共同点1、都不具备法人资格;2、均以营利为目的;3、设立条件灵活,程序简单。(二)区别1、人数;(多)2、财产性质;(共有)3、经营方式和决策权行使复杂程度不同。(复杂),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6,三、合伙企业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P59)1、有二
3、人以上合伙人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Question: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7,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8,3、有合伙人认缴或缴付的出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
4、财产权利、劳务均可。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评估。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9,(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之处(P65)1、关于合伙人(1)250个合伙人;(2)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2、关于合伙协议,应载明: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及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程序。,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0,3、关于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
5、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4、关于名称 需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1,(三)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1、提交申请材料 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2、登记发证 应在收到上述文件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3、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登记 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4、登记变更,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2,Case:有限合伙企业案例 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
6、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
7、符合规定?(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3,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一)概念 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二)构成合伙人的出资(设立出资、增加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4,(三)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及分配1、性质全体合伙人共有;共管;共用;共益。2、分配,约定,协商,实缴比例,平均,不清,不成,不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5,(四)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共有权或共同用益权;普通合伙人共同支配
8、权,有限合伙人知情、监督权;利益分配权。,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6,2、义务按约足额及时出资义务;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外部转让出资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普通合伙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转让出资额给合伙人之外的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但须提前30天通知,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内部转让出资额(合伙人间的转让)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7,以合伙份额出质 普通合伙,合伙人以其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行为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责任;
9、有限合伙人可以其份额出质。分担企业风险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中,由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8,五、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一)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2、合伙企业的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权、异议权;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作出决议,按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的,一人一票,过半数通
10、过;,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9,4、以下事务须全体通过: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5、忠实义务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自我交易禁止:除非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禁止从事其他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0,(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之处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可在协议中确定报酬;2、有限合伙人不
11、执行事务,不代表企业,但关于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入伙退伙等方面的行为不视为执行事务;3、若协议不禁止,有限合伙人可以本企业进行交易,也可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1,(三)合伙企业对外关系1、合伙人的对外代表权:普通合伙人可以,有限合伙人不行2、合伙企业的债务(1)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普通合伙人以各自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2)若某普通合伙人因承担连带责任,所偿数额超过约定或法定比例时,可依协议或法律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因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事务出现重大过失致损,执行事务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法 合伙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221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