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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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分析,税务干部的得力助手企业会计的良师益友,前 言,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越来越与国际惯例结轨,财务会计也不例外。自从1998年、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后,财务会计与国际惯例结轨越来越紧密。今年2月,我国又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它包含了1个总则,38个具体准则,计划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我国的税收制度,因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既要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现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但也要发挥国家法规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又要兼顾我国国情:人口多、底子薄,财力簿弱,需要大力加强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的组织力度
2、,同时要兼顾税收的另一项职能-调节经济,防止出现社会分配不公,而出现两级分化。因此,我国税收法规政策与财务会计制度保持了适度分离。但随着企业经营业务的拓展和税收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纳税申报表的使用,尤其是其中大量附表的使用,使得纳税申报和税收检查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局面。从而使得研究财务会计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成为必然,成为税务部门、税务工作者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为了提高我局税收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和纳税申报辅导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根据黔江区国家税务局的安排,我结合自己2005年在重庆市国税局在培训中心开设的科所长培训班学习时刘海艳老师授课内容和她今年在税收管理员培训班上的授
3、课内容,以及我在今年5-7月在西南大学全市国税系统财务会计,与税收理论高级研修班李峦松老师的授课内容,参考了一系列相关书籍、资料,查阅不少文件(主要参考文献附书后),经过四个多月的潜心研究、精心准备,终于凝成此稿。在稿中,我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管理人员培训大纲中对该部分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并对大纲中没有列举的内容也附带进行了阐述(作了分类说明),力求尽量做到结构严紧、表述准确、内容丰富、业务详尽、覆盖全面、满足所需。为广大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税务人员开展纳税辅导税务和进行纳税检查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由于水平有限,加上时间仓促,稿中不足之处,尽请不吝批评指正
4、。董 拓 2006年11月于重庆黔江,第一章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 原则的差异分析,第一节、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体系 1、第一层次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规,是我国会计法规的母法。1985年1月2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1号公布,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通过第一次修订。1999年10月31日通过第二次修订。新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2、第二层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务院公布,执行,修订1992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在无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会计原则选择会计方法。3、第三层次部门规章性的会计核算制度
5、、办法 包括具体会计准则、分行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分行业财务制度,特殊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二)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并行体系,二者内容比较一致,会计准则更具国际特色,而企业会计制度更符合我国财会人员的习惯,具有更好的操作性。1、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会计规范的目的:(1)是指导那些编制财务报表的人,告诉他们如何正确处理每一笔会计事项;(2)是保护外部相关人员的权益,使会计信息真实可比,有利于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它体现了会计核算
6、的基本规律。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所做出具体规定的准则。,基本准则的内容,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会计报表,具体准则颁布情况,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39项企业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得到正式建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的。会计准则体系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的17项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覆盖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
7、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
8、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具体内容
9、见我局办税服务厅网页“学习园地相关知识”栏目),(二)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我国会计制度是国家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制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会计规范的总称。会计制度由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三部分构成。,(三)企业会计制度 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在执行时间上没有要求一步到位。目前适用范围: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月1日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1月1日 2003年以后新办企业(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2005年底前所有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较之13套行业会计制度的变化,(1)更加谨慎(2)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
10、原则(3)统一了行业制度(4)与税收政策适度分离(5)需要会计更多的职业判断等,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149号 目前适用范围:上市金融保险公司:2002年1月1日外商投资金融企业:2002年1月1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200332号)2004、1、1起在证券公司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财会200410号)2005、1、1、起执行,3、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认定小企业标准: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即:(1)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2)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
11、2003143号),具体规定如下:,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小企业,不执行或可以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1.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2.集团公司内部的小企业。3.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二、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影响,1、新制度、具体准则实施后从报表上解决纳税依据更加困难。2、为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提供了更多的会计信息。(确认、计量、记录、披露)3、有助于推进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改革。,第二节:会计在处理经济 业务中应遵循的原则,(一)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6项)客观性原则:以客观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相关性原则:提供的信息与企业相关,能满足经营和核算需要。可比性原则:会计核算
12、处理方法合规,口径一致。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保持一致。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及时,不得提前或延后。明晰性原则: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清晰明了。,(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4项),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三)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设置秘密准备)重要性原则:(对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有重大影响按规定处理,充分披露,其它粗略根据职业判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第三节:税法在处理经济 业务中遵循的原则,一、
13、增值税、消费税遵循的原则:(1)实行普遍征收、道道征收的原则。每流转一环节,原则上应征收一道税款。(2)应税货物应当用于应税项目的原则。这样才出现了“视同销售”和增值税中的“进项税额转出”。二、企业所得税遵循的原则(税前扣除)(大纲上要求掌握)(1)真实合法原则。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2)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3)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
14、除。(4)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收入相关。(5)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6)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7)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必须按税收法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8)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以取得财产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15、。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第四节:税收制度原则与会计 制度原则的差异分析,一、两者产生差异的主要因素 两者产生差异,使会计制度与税法保持适当分离的必然性,主要有以下因素:(一)两者制定实施的目的不同:会计制度: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现金流量的全貌,为投资人、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以及其它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取得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两者的基本前提不完全相同:会计:1、会计主体(可以是法律主
16、体,也可以是经济主体。但纳税主体原则上应是法律主体,但也有例外。如总分公司并非都是法律主体,但都是纳税主体)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三)两者遵循的原则不完全相同:会计应遵循“十三大原则”,而税法根据需要有所变化:1、会计普遍遵循谨慎性原则,税法很少承认谨慎性原则,如在企业八大减值准备中,税法只承认了坏帐准备,对其它均不予承认,而以实际发生为准。2、会计普遍遵循权责发生制,税法强调权责发生制,但有时规定是收付实现制。如:不能实行预提费用先行扣除;对或有负债只是在实际发生时才予以确认。对取得的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的进项税额必须在付款或入库后才能抵扣税款。(国税发199515号和
17、国税发200317号两文件结合)3、会计强调客观性原则,规定凡是发生的费用均应在帐上列支;但税法对某些费用采取“限额据实”,(包括限定数额和限定比例)的扣除原则。4、会计上强调真实性原则,对一些费用只能列支其实际支出,而税法为了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定了一些项目可以加计扣除。如技术开发费。5、会计上注重信息反映的全面性、系统性,对漏记、漏提的费用、折旧可以补提,而税法为了防止纳税人人为调节利润,规定不能补扣。6、会计上对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看得非常重要,而税法在重视这一原则的同时,为了保持税负公平,防止纳税人特别是关联企业采取转移资产等方式避税,,对少数经济业务也采取法律要件方式进行规
18、范。如:实物性的股权分配,投资,捐赠等。7、会计上重视重要性原则,要求分清事项的重要性与非重要性,再进行处理,不少地方重要性项目与非重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不同,如,会计差错更正,但税法强调应收尽收,不分重要性与非重要性,只要涉及税收的,都应当纳入征税范围,都应当征税。8、税法在流转税销售额(营业额)的确认、进项税额扣除、所得税收入确认以及税前列支与扣除等方面的原则不同。(大纲上要求掌握),(1)、流转税销售额(营业额)的确认原则,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及相应的附加税费)关于都规定了全面确认的原则。如: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销售额(营业
19、额),包括了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C)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a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是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此外,对视同销售行为也应当纳入征税范围。,(2)进项税额扣除原则,A、凭票扣除原则 纳
20、税人原则上必须凭借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或普通发票,运输发票等凭证抵扣税款。只有纳税人丢失了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进行了抄报税的情况除外。纳税人丢失了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处理方法:,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
21、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 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上述情况,是针对特殊情况在避免税收流失的情况下作
22、出的特殊处理方式,但也需要相应发票的复印件。因此,不能从整体上改变凭票抵扣的原则。,B、必须与目前我国增值税类型相符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其显著特点是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一般不允许抵扣税款。只有少数特殊情况例外:(A)纳税人购买的防伪税控系统;(B)东北地区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固定资产。C、抵扣税款的货物或劳务应当用于应税项目的原则。下列情况不予抵扣进项税额:(A)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B)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C)、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上述情况不予抵扣税款,是实行源泉控制手段,防止纳税人抵扣税款后改变应税货物或劳务的用途,
23、而导致税收流失,对已经抵扣税款的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D、对损失中正常损失允许抵扣,对非正常损失不允许低扣的原则。下列情况不允许抵扣税款:(A)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B)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税法这一原则既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又体,现了国家鼓励纳税人加强经营管理的精神,同时表明国家不与纳税人共同承担经营中的额外风险。E、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的原则。目前,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认证、后抵扣;不认证、不抵扣;本月认证、次月申报抵扣”的制度,对“四小票”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了需要报送相应的清单外,还要报送电子数据,以及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可以用来抵扣税款的
24、票据的抵扣时间推迟一个月,等到增值税防伪税控稽核子系统的稽核结果出来显示数据无误后,才允许抵扣税款的制度,都是这一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3)、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A、普遍确认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采用了收入总额的概念。纳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在上述“收入总额”中既包括了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包含了“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等。B、比照确认的原则。、对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既退、先征后退)的税款,除国务院、财政部
2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征税的外,都应当作为收入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接受捐赠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都应当作为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以及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等也应当确认为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非货币性交易过程中涉及补价的,收到补价方也应当确认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也确认为收入。C、对部分非常业务采取特定方法确认收入的原则。如对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采取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对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以及为其它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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