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8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一、收入的概念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二、收入的基本特征1.产生自企业的日常活动中;2.表现为三种形式:A.资产增加;B.负债减少;C.两者兼而有之;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要点提示】收入的辩认是测试的重点,这里所提及的收入是指营业范畴的收入,即凡纳入营业利润范畴的收入均在此列,三、收入的分类(一)
2、按收入的性质分:1.销售商品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让渡资产使用权(二)按收入的主次分:1.主营业务收入2.其他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1)一般判断标准:商品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点即为风险报酬转移点。(2)特殊情况: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此时不能确认收入。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委托方的收入实现取决于受托方是否完成了商品销售。只有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方可认定收入。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
3、装或检验工作,而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应在安检完毕后方可确认收入。,【经典例题1单选题】企业对外销售需要安装的商品时,若安装和检验属于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则确认该商业销售收入的时间是()。A.发出商品时B.收到商品销售货款时C.商品运抵并开始安装时D.商品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时,【答案】D【解析】这里所提及的安装检验必须是销售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不重要的安装检验不影响收入的确认。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时,应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另外,在认定此标准时,要重实质不能仅看形式。,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4、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在售后回购方式下,就是由于商品的处置权未作转移而不能确认为收入。,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要点提示】记住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尤其是特殊情况下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一、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
5、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二、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1.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在发生时只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不调整主营业务成
6、本,账务处理比照销售退回的相关部分进行。,一般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2.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
7、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四)特殊销售商品业务企业会计实务中,可能遇到一些特殊的销售商品业务。在将销售商品收入和计量原则运用于特殊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时,应结合这些特殊销售商品交易的形式,并注重交易的实质。(一)代销商品1.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
8、方所有的销售方式。视同买断方式下发出商品是否要确认收入,要分析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协议是否表明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从而确定何时确认收入。,(1)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2)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
9、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100元,该商品成本为每件60元,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12 000元,增值税为2 040元。假定按代销协议,B企业可以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给A企业。根据上述资料,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借:发出商品6 000贷:库存商品6 000(2)A企业收到代销清
10、单时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 7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借:主营业务成本6 000贷:发出商品6 000(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11 700元时借:银行存款11 700贷:应收账款B企业 11 700,B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甲商品时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10 000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10 000(和委托方协议的售价)(2)实际销售时借:银行存款14 040贷:主营业务收入12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040借:主营业务成本10 000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10 000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
11、托代销商品款10 000贷:应付账款A企业 10 000(3)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借:应付账款A企业 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贷:银行存款11 700,2.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例】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
12、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l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20060)12 000贷:库存商品12 000(2)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11 7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借:主营业务成本6 000贷:发出商品6 000借:销售费用1
13、000贷:应收账款1 000(3)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时借:银行存款10 700贷:应收账款10 700,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商品时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20 000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20 000(2)对外销售时借:银行存款11 700贷:应付账款 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贷:应付账款1 700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10 000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10 000(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借:应付账款11 700 贷:银行存款
14、10 700主营业务收入1 000【提示】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对外销售时,不确认收入,确认负债“应付账款”。其收入是“手续费”。,(二)预收款销售商品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因此,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预收账款)。,【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分期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700 000元。协议约定,
15、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 000元;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销售价格计算),剩余货款于2个月后支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60%的货款时借:银行存款600 000贷:预收账款600 000(2)收到剩余货款及增值税税额时借:预收账款600 000银行存款57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700 000贷:库存商品700 000,(三)售后回购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
16、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以确定是否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其他应付款);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例】2007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00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经收到。协议
17、约定,甲公司应于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 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5月1日发出商品时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其他应付款 1 000 000同时,借:发出商品 800 000贷:库存商品 800 000,(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每月计提利息费用为20 000元(100 0005)。借:财务费用 20 000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3)9月3
18、0日回购商品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为1 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87 000元。假定商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经支付。借:财务费用 20 000贷:其他应付款20 000借:其他应付款1 1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 000贷:银行存款1 287 000,【提示】以上两笔分录合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 000 财务费用 20 000其他应付款 1 080 000贷:银行存款 287 000同时,借:库存商品 800 000贷:发出商品 800 000【正常购销改科目;分期计提利息计入费用】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回购:“
19、库存商品”“其他应付款”,(四)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在日后再将同样的商品租回的销售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租回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2.企业的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有确凿证据标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2)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
20、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递延收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大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五)房地产销售房地产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自行开发房地产,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对于房地产销售,企业应按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企业事先与买方签订了不可撤销合同,按合同要求开发房地产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确认收入。,(六)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合同或协议有权退
21、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例】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健身器材5 00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25 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回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20%;实际发生销售退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 准则 14 收入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21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