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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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无形之手Adam Smiths Moral Philosophy:Invisible Hand,Adam Smith 1723-1790,Adam Smith June 5,1723-July 17,1790,David Hume May 7,1711-August 25,1776,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纪念国富论(1776)出版二百周年为契机,形成研究斯密的热潮,被学界称为“亚当斯密复兴”。Cf.Recktenwald,H.C.,An Adam Smith Renaissance an no 1976?The Bicentenary Output-A reapprai
2、sal of his scholarship,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Vol.16,1978,etc.这一复兴的特征是学者们不再仅局限于经济学,不再仅将斯密视为一个经济学家,而是从更广阔的角度,即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全面而综合地研究斯密的学说,力求揭示斯密的“社会科学体系。”Skinner,Andrew S.,A System of Social Science Papers Relating to Adam Smith,Oxford,1979,chap.9.Skinner(1974)在为国富论所作的序言中认为:“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学家,”“在最广泛的词义上
3、,可称之为社会科学家。”Adam Smith,The Wealth of Nations,ed.by Andrew S.Skinner,1974,introduction.,从学术上看,为了解答整个苏格兰全面地商业化、市场化而带来的富与德的“矛盾”关系,在十八世纪初叶的苏格兰诞生了道德哲学(Ethics or moral philosophy),它是从传统的神学乃至自然法学中分离出来的一门新兴的学问。最初从道德哲学上分析富与德的关系问题的学者正是斯密之师苏格兰启蒙之父哈奇森2和休谟等人。2 See Campbell,T.D.,Francis Hutcheson:Father of the Sc
4、ottish Enlightenment,in Campbell and Skinner A.S.,The Origins and Nature of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Edinburgh,1982,p.167.,洪特(Istvan Hont,1983)指出:在传统观念上富与德存在着对立、紧张关系,当时“严格的道德家们”依然坚信“贫则德高、富则腐化”,3赞美古代社会为有德的社会,虽然贫穷但是民风纯朴,诽谤近代社会是“堕落、骚动、纷争”的社会。针对这一时代的基本问题,休谟在1752年发表“论商业”、“论奢侈”等著名论文,4全面批判了“严格的道德家们”的陈词滥调
5、,高唱“这样进步的时代是最为道德的、亦是最为幸福的时代!”53 Cf.Hont,Istvan and Ignatieff,Michael,(eds.),Wealth and Virtue,1983.前揭 水田洋、杉山忠平 監譯富德 pp.453-455.4 按,“Of Luxury(论奢侈)”一文在1760年改题为:“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5 Cf.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in The Philosophical Works,edited by T.H.Green and T.H.Grose,London,1882(R
6、eprint Scientia Verlag Aalen,1964),Vol.,p.300.陈玮译休谟经济论文选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4年10月第1版 p.18.,斯密的自由主义社会科学学说肇始于伦理学。他在道德哲学专著道德情操论中,从道德、伦理学上论证了个人的自爱心、或者说利己心的社会性积极作用,并进而推论出市场制度乃是吻合道德、伦理的制度。斯密作为一名道德哲学教授,他尤其强调商业的发展在国民性改造上的重大意义,他通过论证独立人格的形成和个人自由的确立,在理论上构造了自然的自由制度的基础。,从历史背景看,自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后,苏格兰的社会、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当时的学术
7、界及社会舆论上,普遍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广,社会流动性的增大,人们的道德是否会堕落,伦理意识是否会丧失,简言之,富与德(Wealth and Virtue)的关系问题即成为时代的第一课题。当时大多数的“有识之士”皆认为:商业、工业化的发展必将使整个社会的道德衰败,终将招致人类文明的衰退。Cf.Dwyer,John,Virtuous Discourse,Sensibility and Community in Late Eighteenth-Century Scotland,Edinburgh,1987,p.172.,亚当斯密有所创新地继承哈奇森的学说,对于商业化、
8、市场化的社会发展趋向持乐观主义的态度。他基于历史事实,从理论上论证了商业的发展带来了独立的人格,进而产生出近代的自由。他坚信:在自由的商业过程中,富与德可望同时实现;在自然的自由制度下,不仅仅能够看到国民“财富的自然增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国民的道德水准、伦理意识自然会大为提高。一言以蔽之,斯密秉持文明进化论。V.Brown(1994)指出:斯密从演讲到国富论始终不变的主题就是回答并驳斥当时苏格兰社会的所谓“文明衰退论。”Brown,V.,Adam Smiths Discourse,Canonicity,commerce and conscience,London and New York,
9、1994,pp.144-147.,自由和独立的人格乃是实现自然的自由制度的人格条件。斯密在国富论第三篇中曾探求在欧洲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出现自然的自由制度,换言之,拥有慎思之德的市场社会(商业社会)的国民主体是怎样形成的呢?为此,斯密按照社会生活方式的不同而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形态分为狩猎、畜牧、农业、商业四大阶段,1他尤其关注由封建(农业)社会向近代工商业社会的历史转变过程。1 米克(R.L.Meek,1977)曾高度评价斯密的这一划分,并称之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四阶段说。他认为,在1750年前后,斯密与法国学者杜尔阁(A.R.J.Turgot,1727-81)同时提出了四阶段说。详见:Meek,R
10、.L.,op.cit.,pp.18-32,esp.p.29.,斯密充分注意到这场革命,即从以农业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向着以商业、工业为基础的近代市场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国民道德、伦理的变化,他强调确立国民的独立人格及个人的自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意义。,“对于斯密而言,独立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可以说,对独立的关注是斯密研习政治经济问题的动力。”1在斯密看来,政治、经济乃至人格上的不独立,即“依附关系”的典型就是封建地主和佃户间的关系,他这样分析:“耕者大都是地主的奴仆,他们的身家财产,都同样是地主的财产。那些不是奴仆的耕者,是可以随意退租的佃户。他们所缴纳的地租,常常名义上和免役租一样,但
11、事实上依然等于全部土地生产物。而且,在和平的时候,地主可随时征用他们的劳役,在战争的时候,他们又须出去服兵役。他们虽然住的离地主的家远一些,但他们隶属于地主,无异于住在地主家里的家奴。他们的劳役既然都须听地主支配,土地生产物当然是全部属于地主。”.,2由此可知,主人控制着奴仆、佃户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因而剥夺了他们的选择的自由,遂造成人身依附关系。1 Cf.Fleischacker,Samuel.,A Third Concept of Liberty,Judgment and Freedom in Kant and Adam Smith,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
12、ity Press,1999,Chap.7,p.151.2 W.of N.,Book,Chap.,p.318.郭王译本 上卷p.307.杨译本 上卷 pp.375-376,在十八世纪,流行着一句格言:“控制了一个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就控制了他的意志。”1大凡依附者皆为政治上乃至精神上的佃户。“斯密坚信独立是文明人,而非野蛮人的标志。”2 1 Grampp,W.D.,Adam Smith and the Economic ma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56(4),Aug.1948,in ASCA,Vol.,pp.257-8.2 Fleischacker,S
13、.,op.cit.,Chap.7,p.157.,依格纳惕夫(M.Ignatieff,1983)指出:休谟、斯密和米勒的所谓独立概念,并非仅指小商品生产者,它包括中产阶层、专门职业者、商人、外贸商人以及大资本家等从封建统治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的一切人。“独立”是在非等级身份的契约、金钱关系的社会里,一切人的一般社会状态。3“若考虑到道德情操论中的自我控制,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独立就是远离物质生活的恐惧,进而摆脱他人意志的能力。”43 参见:Hont,I.and Ignatieff,M.,Op.cit.前揭 水田、杉山 監譯 富德pp.544-545.4 Ibid.,pp.152-3.,斯金纳(Sk
14、inner,1979)指出:从政治上看,这具有重要意义,即随着新的诸多财富形态的出现而使权力分散。它反映在下议院的重要性上,即自由被下议院所保障。1斯密通过历史上诸社会形态的分析发现了新型的商业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新型的相互依存关系和“高度的人格自由”相结合。这一社会的基本构造正是当时的英国政治体制。21 Cf.Skinner,SS,Chap.9.田中日译本:p.296.又,休谟曾强调下议院的权力及其重要性乃是“商业发展的产物,为全世界所公认。”Cf.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in The Philosophical Works,Vol.,p.307
15、.前揭 陈玮译休谟经济论文选p.26.2 Cf.Skinner,SS,Chap.4.田中日译本:p.123.,斯密的这一思想可以从人类近代史中得到证实。即在独裁、垄断政治逐步解体的和平环境下,一旦商业发达,自然会带来自由化、民主化。商业具有趋向自由的内在力量,商业的发达即意味着自由。,另一位苏格兰哲人休谟注意到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确立了政治的自由,并使统治(政府)温和、精练。他立足于商业的原理论说统治(政府),强调自由(civil liberty)的重要性。随着技术的进步,商业及工业的发展,奢侈品的增加,遂改变了社会阶层的划分,扩大了自由的范围,在历史上形成了以商人和制造业者(tradesme
16、n and merchants)为核心的中产阶层(middling rank of men)。1 1 Cf.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The Philosophical Works,Vol.,p.306.前揭 陈玮汉译本 pp.25-26.按,温奇(Winch,1978)说:休谟的中产阶层概念是指封建贵族和隶属农民以外的广泛的社会阶层,诸如商人阶层、乡绅等。它与十九世纪以后的中产阶层概念不同。Cf.Winch,D.,ASP,Ch.4.永井日译本p.121.再按,罗斯(1995)在亚当斯密传中曾言:从道德情操论第六版(TMS,Pt.,Ch.,pp.155
17、-6.汉译道德情操论pp.188-189.)看,有证据显示斯密赞成休谟关于党派争斗和狂热的破坏力的论点(Cf.Ross,I.S.,The Life of Adam Smith,Oxford,Clarendon Press,1995,Ch.15.,这一社会阶层给予统治形式以极大的影响,他们是“自由社会最优秀、最坚定的基础,他们既不肯象农民那样,由于经济上的贫困和精神上的自卑,而屈服于奴隶制统治的淫威;也不希望象贵族那样,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既然如此,当然也不打算象贵族那样,拜倒在君主脚下,匍匐称臣。他们渴望人人平等的法律,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君主以及贵族暴政的侵犯。”,意谓中产阶层最关心的是法
18、治和所有权的安全,决不允许专制政治。这里,休谟尤其重视中产阶层在形成中间政治势力上的重要政治作用。他认为随着中产阶层的形成,“这时,就会减少党派者的执迷性、革命的悲惨性、官法的残酷性以及动乱发生的频率。”22 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in Vol.,p.303.前揭 陈玮汉译本p.22.按,此引文尚参照日译本,未依汉译本。日译本见:田中敏弘訳 政治經濟論集東京 御茶水書房1983年6月 p.24.又可参见:Hont,I.and Ignatieff,M.,Op.cit.前揭 日译本富德pp.255-256.,温奇(Winch,1978)在引用上述休谟思
19、想后分析道:新兴的中产阶层非常关注自由,他们很少有服从君主或贵族政治等专制权力的心理,因而商业有助于维护自由的统治,这一点与商业推动技艺和科学的发展一样。11 Cf.ASP,Ch.4.永井日译本p.91.,“技艺进步对自由是相当有利的,它具有一种维护(如果不是产生的话)自由政府的天然趋势。”1休谟还注意到商业及工业的发展,不仅巩固了个人自由的基础,而且调和了国家的强盛和国民幸福间的关系。21 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Vol.,p.306.前揭 陈玮汉译本 p.25.2 Cf.Hume,D.,The Philosophical Works,Vol.,p
20、p.288-9,292-6,302-3.参见:前揭 陈玮汉译本 pp.9-13,21.按,休谟认为商业及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农业的发展,铲除了农民的落后性和怠惰,促进了农业生产者的勤劳,使剩余生产物增加(Cf.Hume,D.,Of Commerce,The Philosophical Works,in Vol.,p.293.陈玮汉译本pp.5,10-11.)。,斯密曾高度评价休谟的上述卓见。1他继承了休谟等人的思想,同样全面首肯商业发达的重要政治和社会意义。2斯密在言及都市商业的发展对于农村政治改良上的贡献时说:传统上,“佃耕者依赖大领主,无异他的婢仆。”3 1 Cf.W.of N,Book,Ch
21、ap.,p.385.参见:郭王译本 上卷 p.372.杨译本 上卷p.457.2 罗斯(Ross,1995)说:斯密在构想“自然的自由制度”这一模式时,虽然参考了广泛的资料,但是依据斯图尔特的说法:与斯密以前的一切著作相比,休谟1752年出版的政治论文集(Political Discourses)对斯密的影响最大。Cf.Ross,I.S.,The Life of Adam Smith,1995,Ch.16.前揭 篠原久 只腰親和 松原慶子訳書p.311.按,斯图尔特的原文见:Stewart,pp.300,320-321.福鎌日译本 pp.47,77.汉译生平pp.37,57.3 W.of N,
22、Book,Chap.,p.386.郭王译本 上卷 p.372.杨译本 上卷p.458.,因而大地主恣意滥用其权力,欺压佃农,有法不依,随意插手诉讼、治安等诸多社会政治问题。但是随着契约关系、金钱关系的发展,佃农与地主的关系逐渐平等。这样,“佃农既已独立,大领主就不能再干涉法律司法的正常的执行,不能在搅乱地方国家的治安了。”44 W.of N,Book,Chap.,pp.390-1.郭王译本 上卷 pp.375-377.杨译本 上卷pp.462-464.按,法律(justice),杨敬年译为:司法;地方(country),杨译为:国家。,本文主要讨论如下三个问题:一、那些是市场社会(工业文明)的
23、道德伦理?二、它们是怎样养成的?三、什么制度防碍国民养成市场社会的道德习惯?,一、道德修养的场所市场“斯密认为,商业孕育着美德(morals and virtue)”。Fleischacker,S.,op.cit.,Chap.7,p.157.,斯密曾与农业国、牧业国相比,认为工商业国具有多种道德伦理上的优势,这些优势正是市场社会所需要的国民性。斯密说:“一旦商业在一个国家兴盛起来,它便带来了重诺言、守时间的习惯。在未开化的国家里,根本不存在这种道德。”LJ(B),p.253.汉译演讲p.260.“在野蛮民族之间,诚实是极其稀罕的美德,推广诚实和遵守时间(punctuality)的道德的乃是商业
24、。”LJ(B),p.234.汉译演讲p.242.经商能够养成“爱秩序、节省、谨慎等各种习惯”。W.of N.,Book,Chap.,p.385.汉译国富论上卷 p.371.工商业的发展,将带来秩序和善政。Cf.Ibid.参见:同上。“在大部分人民都是商人的时候,他们总会使诚实和守时成为风尚。因此,诚实和守时是商业国的主要优点”,LJ(B),p.255.汉译演讲pp.260-261.,休谟的精辟之见是:“商业能促进勤劳,把这种精神带给每个社会成员,自然而然地流传开来,使人人不当无用废物与草木同腐。商业能发扬节俭,使人人安居乐业,发挥一技之长来求利;这种技艺很快就使人精神有所寄托,转移奢侈逸乐的癖
25、好。这一点是置之四海而皆正的。”陈玮译休谟经济论文选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4年10月第1版 p.46.(“论利息”一文),休谟还曾强调经商能够自然萌生事业的责任感。他说:“如果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能赚钱获利,特别是在每有所劳、利即随之的情况下,由于频频获利,在他的心中就渐渐对这个事业产生热爱,而把眼看自己的财产与日俱增当作人生最大的乐趣。这就是为什么商业扩大节约,而在土地所有者中情况则相反的原因。”同上书,在斯密、休谟看来,随着市场交换的发达,不仅能够积累经济资本,而且亦能够积累道德资本。即通过市场交易活动能够涵养市民的“生活规律、责任感、准确性、体察入微的谨慎”等道德情操。Cf.Rose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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