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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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导入 某书店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销售一般图书外,还从事免税项目古旧图书的销售。2009年,该书店共实现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进项税额为6万元(均属于购入一般图书进项税额)。经内部核算,其中免税项目的销售额为30万元。因财务管理原因,该书店未能准确划分应税和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按照书店现实的情况,当年其所缴纳的增值税为11万元(10017%6)。那么,该书店的涉税行为是否符合在合法范围内缴税最少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呢?经分析,我们看到该书店经营的古旧图书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在企,业未对该项目销售额与一般图书销售额进行分别核算时,该项目销售额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免税待遇,
2、一并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另外,一般图书销售的增值率比较高,按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缴税,所缴增值税比较多。如果,该书店将销售古旧图书的部门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的书店,分立后,两书店实行独立核算。这样,第一,新成立的专门销售古旧图书的书店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第二,分立后,销售一般图书的书店年销售额未达到80万元,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并计缴增值税,全年应缴增值税2.1万元(10030)3%。,可见,作出上述调整后,书店每年可少缴增值税8.9万元(112.1)。企业这种根据增值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对自身组织形式、生产经营方式及核算方式作出调整,从而减少增值税税款缴纳的做法就是增值税的纳税筹划。,3.1 增值
3、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增值税纳税人筹划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第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的,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少于上述规定标准,并且会计核算
4、不健全,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只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包括:年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的实业单位;年销售额虽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是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如行政单位、非企业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此类企业一般来说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此类企业主要是应缴营业税的企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以当期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为应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为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进项金额乘以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便易行的计算和征收管
5、理办法,即以其全部销售额乘以税率(征收率)为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等特殊物品的适用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和计税方法是不同的,那么,在销售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究竟是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多缴税,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多缴税呢?,从上述税法规定可以看出,当销售额既定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即已确定;但一般纳税人的应缴税款还需依据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大,应缴税款越少;反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小,应缴税款越多。或者说,其增值率越高,应缴税款越
6、多。在一个特定的增值率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数额相同,我们把这个特定的增值率称为“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当增值率低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计算 1.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 2.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 设X为增值率,S为含税销售额,P为含税购进额,并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增值率:X=(SP)S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1+17%)17%P(1+17%)17%=
7、SX(1+17%)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1+3%)3%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X(1+17%)17%=S(1+3%)3%X=20.05%,当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即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当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即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的实际购销情况,根据以上情况做出选择。同样的方法可计算出一般纳税人销售税率为13%商品,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时的含税销售额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如下表:,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计算 设X为增值率,S为
8、不含税销售额,P为不含税购进额,并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增值率:X=(SP)S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17%P17%=SX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3%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X17%=S3%X=17.65%,当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即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当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即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的实际购销情况,根据以上情况做出选择。同样的方法可计算出一般纳税人销售税率为13%的商品,与小规模纳
9、税人征收率为3%时的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如下表:,纳税人可以计算企业产品的增值率,按适用的税率及销售额是否含税查表,若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企业分立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若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合并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案例31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解答: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
10、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50(1+17%)17%8017%=18.39(万元)利润=150/(1+17%)80=48.2万元 增值率=(15093.6)150=37.6%查上表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含税销售额),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缴纳。可以将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150(1
11、+3%)3%=4.37(万元)分设后两企业利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3.83万元。,案例32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2)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生产机械配件。甲企业年销售额为40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金额35万元,乙企业年销售额43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金额37.5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进项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两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3%。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万元(403%),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9万元(433%
12、),两企业年共应纳增值税2.49万元(1.2+1.29)。,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甲企业增值率12.5%即(4035)40,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乙企业增值率12.79%即(4337.5)43,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如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3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1.78(万元)(40+43)17%(35+37.5)17%=14.1112.33=1.78,可减轻税负0.71万元(2.491.78)。,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
13、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时,还须注意几个相关问题:第一,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要求。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决定着企业需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这种情况下,限制,了企业作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权。另外,一般纳税人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需要培养和聘用专业会计人员,将会增加企业财务核算成本;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制度复杂,需要投入的财力、物力和精力也多,会增加纳税
14、人的纳税成本等。第三,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类型。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要求决定着企业进行纳税人筹划空间的大小。如果企业产品销售对象多为一般纳税人,决定着企业受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制约,必须选择一般纳税人,才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如果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为固定资产或客户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消费者个人,不受发票类型的限制,筹划的空间较大。,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税法对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入的征税方法做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选择营
15、业范围并考虑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例如电视机厂销售电视机,为了及时供货,用厂里的车向商场运货。,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其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
16、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的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兼营 兼营是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兼营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例如供销系统企业既经营税率为17%的生活资料,又经营税率为13%的农业用生产资料。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项目。例如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从事应税货
17、物或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属于营业税的各项劳务等。,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如本应按17%和13%的不同税率计税的,未分别核算的一律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应分别核算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并按其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相应税收。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为应纳税额,而营业税是以全部营业额乘以税率为应纳税额。因此,在出现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时,按增值税计算缴税税负重,还是按营业税计算缴税税负重
18、取决于增值率的高低。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率的计算,来判断缴纳哪一种税对自己较为有利。假定纳税人含税增值额增值率为R,含税销售额为S,含税购进金额为P,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纳税人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则增值率可表示为:R=(S-P)S100%,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可分别表示为:应纳增值税=S(1+17%)17%R 应纳营业税=S5%另两税相等,即 S(1+17%)17%R=S5%解出纳税平衡点为:R=34.41%,即此时,两种税负担相同。如果增值率大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则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缴纳营业税有利于节税;如果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则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缴纳增值税
19、有利于节税。,案例33 混合销售行为时纳税人身份选择 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的业务经营部门:供电器材加工厂和工程安装施工队。供电器材加工厂主要生产和销售货物,工程安装施工队主要对外承接输电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某年,公司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不含税),安装收入为2200万元,购买生产用原材料2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万元。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因为该公司属于生产性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增值税销项税额=(2800+2200/1.17)17%=795.66(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
20、795.66340=455.66万元经过分析,公司的实际增值率=(2800+2200/1.172000)(2800+2200/1.17)100%=26804680100%=57%,增值税负担较高。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的安装收入比例较高,但没有相应的进项扣除额。进行筹划后,将工程安装施工队单独组建成一个公司乙,独立核算,自行缴纳税款。工程安装收入适用税率为3%。筹划后纳税情况如下: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280017%340=136(万元)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2003%=66(万元)合计应纳税额=136+22=202(万元)比较筹划前后,税收节约253.66万元。,案例34 兼营行为时纳税人身份的选
21、择(1)某钢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钢材100万元(含税),同时,经营农机收入50万元。则应纳税额计算如下:未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100+50)(1+17%)17%=21.79(万元)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100(1+17%)17%+50(1+13%)13%=20.28(万元)分别核算可以减轻1.51万元(21.7920.28)税负。,案例35 兼营行为时纳税人身份的选择(2)某计算机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既销售计算机硬件,也从事软件开发与转让,某月硬件销售额为36万元,接受委托开发并转让软件取得收入4万元,该企业应该如果筹划减轻税负?其中硬件销售的税率为3%,转让无形
22、资产的营业税率为5%。不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360000+40000)(1+3%)3%=11650.49(元),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360000(1+3%)3%=10485.44(元)应纳营业税=400005%=2000(元)合计纳税=10485.44+2000=12485.44(元)由此可以看出选择分开核算是不利的。,3.2 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确定其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计税)销售额 适用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税
23、法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几种特殊情况的税款抵扣办法规定如下:(1)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免税农业产品,允许按买价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运费结算清单,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能合并计算扣除进项税额。,(3)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按规定计征增值税的,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的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包括: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
24、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能抵扣任何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 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 计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不同时征收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同时征收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销项税额的纳税筹划,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
25、1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 2促销方法 3.代理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 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与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由于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此外,关于折扣销售的这项规定仅限于现金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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