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税收政策点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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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主要税收政策点评宁波科信 卢瑞梅,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1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1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什么叫资产重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
2、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问:,如何有效地将纳税人在资产重组中的出售、置换行为与一般的资产出售和非货币性交换区分开来,进而确认资产转让是否要缴流转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业务转让规则”(简称“TOGC规则”),1.资产的转让行为必须构成一项业务的转让。2.受让方在受让资产后必须利用该资产从事与转让方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如果仅有部分资产被转让,这部分资产能够独立的运营。,“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业务转让规则”(简称“TOGC规则”),4.转让的资产在转让时和转让后必须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5.受让方在受让资产后不能立即转让这些资产。6.受让方在资产受让时必须是增值税或货物与劳务
3、税的注册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113号,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201151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
4、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 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3号,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在转让CDMA资产和业务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予以免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
5、告201123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23号,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23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
6、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23号,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同时废止。本公告施行前已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不再做纳税调整,未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132号,纳税人将粉煤灰无偿提供给他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7、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粉煤灰是什么?,从煤燃烧后的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灰,是燃煤电厂排出的主要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
8、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
9、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132号,本公告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执行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4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
10、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
11、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40号,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40号,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1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201147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13、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201147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不动产的,
14、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201147号,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201147号,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转让井口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转
15、让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018号)中“对单位和个人在转让煤矿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转让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机电设备,一并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201147号,本公告施行前已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事项依据本公告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201149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第三条中“凡逾期未申报认证
16、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规定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201149号,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或未稽核比对如何处理问题,另行公告。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201150号,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2
17、01150号,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20115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201150号,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
18、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201150号,(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201150号,(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
19、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201150号,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应报送如下资料:(一)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二)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三)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四)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五)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财政部 国家税
20、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
21、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财政部令201165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
22、)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财政部令201165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媒体对此项政策报道解读:小型、微型企业都将享受此项税收政策优惠?,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
23、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二十三条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甬增值税起征点上调5万商户受益2011年11月22日 宁波晚报,记者11月21日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宁波市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甬地税二【2011】121号,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如下:一、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部分
24、地区和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增值税改革试点的两个文件,财税2011110号和财税2011111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市开始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1110号,1.试点地区 2.试点行业 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 3.试点时间 2012年1月1日开始,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一、交通运输业 暂不包括铁路运输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
25、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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