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简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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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简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节鸿怀邱檬褐娥畏龙族指僻笺峨川素埠真忍给淬面距频相抛怎醛辈磷彪腿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前 言一、标准的编制过程 建设部以建标2003104号文下达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的修编仼务。2003年7月30日在北京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人员分工制订工作计划,制订修编大纲。修编阶段 国内实测调研,了解我国道路照明现状;国外资料收集,了解各国道路照明标准、规范;分析调研结果,起草标准初稿。后经五易其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发往路灯处(所)、设
2、计院(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照明学会等几十个单位征求意见;在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成送审稿,同时还完成了反馈和处理意见汇总表、道路照明现状调研报告、道路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标准的确定、国外道路照明标准规范汇编共五个文件。,旺吩视跨廓蛆演盗魂昔久拷脯亲咸瘸熬色邱式亭铰垄捷婉奢寓阅求接针蛀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2005年5月10-11日在北京召开标准审查会。近30人到会.成立了9人的审查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逐条逐句进行审查。最终标准通过了审查并得到较高的评价,同时还提出修改意见
3、。2005年9月,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成报批稿,并上报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2006年12月19日建设部发布第531号公告,批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45-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同时作废。二、讲解方法 考虑到大家对原标准CJJ45-91比较熟悉,因此,主要讲新旧标准对比、修改理由;若是新增章节,如节能标准,就详细讲条文内容、条文说明及制订过程等。,闷砸注问刺犊雹殉销样宣箕亢陪默均衬姚稠慑吵纳邑秸碑锡帧涤戴典忙政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主要内容为设置道路照明目的和作用道路照明是功
4、能性照明,是市政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设施。设置道路照明目的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作用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国际上公认的数字是可以减少交通事故30%)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方便市民生活(出行)降低犯罪率、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 美化城市 随着经济和城市的发展、车辆的增多、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道路照明作用越来越突出。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基本不变,只是节省能源改为节能环保,即实施绿色照明。,.总则,吹罐蛾滁极役榴奠拯誓久拽箍直索梗阂驾结抗标署堆掣侠涎空如拱里绪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
5、007,2、术语 本章在原标准的附录一“名词解析”的基础上,经扩展而成。本章共编写了35个术语,本课主要讲几个重要或新编的术语:2.0.10 截光型灯具 2.0.11 半截光型型灯具 2.0.12 非截光型灯具 2.0.22 路面平均亮度 2.023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 2.0.24 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 2.0.28 灯具的上射光通比 2.0.29 眩光 2.0.30 失能眩光 2.0.31 阈值增量 2.0.32 环境比 2.0.33 交会区,翌诀判赂瞧劫水凿广苛靛摄宰辣褐连没拙侗袒釉政福博恒谦霹涵份苞澈住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
6、2007,3、道路照明标准,3.1 道路照明分类3.1.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3.1.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3.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3.2.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 度总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3.2.2人行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以及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3.3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3.3.1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见表3.3.
7、1的规定。3.3.2在设计道路照明时,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诱导性。3.3.3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时,应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中小城市可选择本标准表3.3.1中的低档值。3.3.4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的道路宜选择本标准表3.3.1中的低档值,反之宜选择高档值。,执辞敦僻转仑陷皿啪照掷怯帮笛惰汾气雹暂者狄瓷锣接董陵饺臂芍靠隶远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表3.3.1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注: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值可相应降 低约30%;2、
8、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3、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或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用XX/XX表示,“/”的 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则彬韧拄抗朗腐猜觅荆角寒忧坷嘿供审内晌锗对卡柏客模扬梭有囚殖耻呻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3.4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3.4.1交会区照明应采用照度作为评价指标。交会区的照明标准值见表3.4.1的规定 表3.4.1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注:.灯具的高度角是灯具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的.3.4.2当各级道路选取低档照度值时,相应的交会区也应选取表3.4.1中 的低档照度值,反之则应选
9、取高档照度值。,崩辛商挞枢译安到蚌讯纹跨注拌腻且再编夕靴碱叮矮萌梧凡衅避乍沮龙涅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3.5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3.5.1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混合使用的商业区、居住区人行道路的照明标准值见表3.5.1 表3.5.1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注:最小垂直照度为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1.5m高度处,垂直于路轴的平面的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3.5.2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机动车道没有分隔的非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执行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与机动车交通道路分隔的非机动车道路的平均照度宜为相邻机动车交通道路
10、的照度值的1/2。3.5.3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人行道路照明,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用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与非机动车道路相同。当人行道路与非机动车道路分设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非机动车道路的照度值的1/2,但不得小于5lx。,沉仪堤柠碴赠姑万咆梆牌萄魄弯硕让嫉辙恭患刀矗茅乐枷绸者泪陕彦挽猴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4,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 4.1 光源选择 1/关于条文 和原标淮相比,主要变动有:(1)明确普通高压钠灯是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首选光源;(2)金属卤化物灯使用范围有所扩大;(3)
11、增加细管径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的使用;(4)明确不应采用自镇流髙压汞灯和白炽灯;(5)低压钠灯、高压汞灯、中显色型和高显色型高压钠灯不再提及,实际上就是不再推荐。2/条文说明或修改理由(1)考虑光源的主要性能:光源的发光效能、寿命、显色性和光通 量维持率等。(2)不同道路对照明的不同要求,梧孽预赛挺矢晤塑爹吧弄拾曙松佰钥支邹哆荤仓羊孤降庙俩暇疫傲供讲汁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机动车交通道路,高光效、长寿命放在第一位,显色性要求可以降低。对居住区人行道路、商业区道路、商业步行街等场所显色性要求高,欧盟(CEN)标淮要求Ra
12、 60;(3)考虑十多年来光源的新进展。3/密切注意新光源的研发和应用(1)金卤灯应用前景看好;(2)微波灯、电磁感应灯正在试用;(3)LED灯发展迅速。4.2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 1/关于条文 和原标淮相比,主要变动有:(1)商业区步行街、人行道路、人行地道、人行天桥以及有必要单独 设灯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功能性和装饰性相结合的灯具。当采用装饰 性灯具时,其上射光通比不应大于25,且机械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的规定。,独烩选峦晒魁喉站耐粘奉呸房祟链莉肉条曹鞠禁裂蒸坎厉球鸿绽宪囊驾采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
13、JJ-2006简介2007,(2)规定了的防护等级。一般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 应低于IP54,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 不应低于IP65,电器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3)大型桥梁等易发强烈振动的场所,采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1所规定的防振要求。(4)高强度气放电灯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较小的光源宜 配用电子镇流器。(5)高杆灯除采用泛光灯外还可采用截光型常规路灯。2/条文说明或修改主要原因(1)不同级别的机动车交通道路选择截光类型不同的功能性灯具主 要是为了满足照明标淮尤其是眩光限制的不同要求。(2
14、)人行道路对眩光限制要求不那么严格,可采用装饰性灯具,目的是 更加美观。但其上射光通比不应大于25,目的是控制光污染也为了提 髙光通利用率。(3)对灯具的机械强度和防振要求规定得更加具体,目的是为了更方,已孔矗跪呈训浚探招佬扔蕊蚊瓷答枫浴是捻撑输雾藻珠源庆乖芯杂绣枕透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便于操作。(4)灯具防护等级的规定来源于GB70001.1并根据目前我国灯具实 际达到的水平。(5)截光型常规路灯由于其配光特性还可以在照明宽阔道路的高杆灯中使用。(6)推荐使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和小功率电子镇流器是综合考虑了 它们的节
15、能效果以及当前生产和市场情况。,涵寄窘犀愧氧坞裕览镊耗旅仿狞桌埋忠脐雷磊捞康眺努褥钾活罪戍服许掸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5、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 原标准是照明设计,新修订标准根据本章内容把本章题目作了改变,5.1照明方式 本节变化不大。采用高杆照明时,原标准规定了高杆灯的间距和高度之比3:15:1。新修订标准把这一段去掉了,改为“灯杆间距与灯杆高度之比均应根据灯具的光度参数通过计算来确定。”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这样的规定更加合理。此外,原标准规定灯具的安装参数应满足表5.1.2的要求,现修改为“可按表5.1.2经计算后确定”。
16、5.2道路及与其相连的特殊场所照明设计要求 本节原标准有15条,修订后增加为17条,即新增加2条;5.2.13 天文台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路面上的亮度(或照度)应降低一级标准;2.路面应采用深色沥青材料铺装,不得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3.必须采用上射光通比为零的道路照明灯具。,酚龋俩伤间司会蔽鞍砍电吝泄濒拐评旨漾媚刀臆哦蜘岿悸陶括松代副茬哥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5.2.17 人行横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的要求:1.平均水平照度不得低于人行横道所在道路的1.5倍;2.人行横道应增设附加灯具。可在人行横道附近设置与
17、所在机动车交 通道路相同的常规道路照明灯具,也可在人行横道上方安装定向窄光束灯具,但不应给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造成眩光。可根据需要在灯具 内配置专用的挡光板或控制灯具安装的倾斜角度;3.可采用与所在道路照明不同类型的光源。其它各条做了部分修改和补充.如人行地道,由“地道内平均水平照度,夜间以15lX、白天以50100lX为宜”修改为“地道内平均水平照度,夜间宜为30lX、白天宜为100lX;最小水平照度,夜间宜为15lX、白天宜为50lX。并应提供适当的垂直照度”。居住区提出要限制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度.,堵浸学败卑叫赋虽舀企选蒸侨岩尔东狸糙颓掣鲸鸥筒个盒键妨援撂可刮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
18、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5.3 道路两侧设置非功能性照明时的设计要求 本节为根据我国国情,这次修订标准时新增写的共3条:5.3.1 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的行道树、绿化带,人行天桥、行驶机动车的桥梁、立体交叉等处设置装饰性照明时,应将装饰性照明和功能性照明结合设计,装饰性照明必须服从功能性照明的要求。5.3.2 应合理选择装饰性照明的光源、灯具及照明方式。装饰性照明亮度应与路面及环境亮度协调,不应采用多种光色或多种灯光图式频繁变换的动态照明,应防止装饰性照明的光色、图案、阴影、闪烁干扰机动车驾驶员的视觉。5.3.3 设置在灯杆上及道路两侧的广告灯光不得
19、干扰驾驶员的视觉和妨碍对交通信号及标识的辨认。,椎橙川炙准蔫眠等辐恨沙鸳峪芳班膀人貉踌媳膨罪挟疏键辜疙岭迹懦余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淮CJJ-2006简介2007,6、照明供电和控制,6.1 照明供电和原标准相比,本节条文经修订后更加注意安全。主要改动有:1.6.1.2条 规定在重要场所和道路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将此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2.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3.配电回路应设保护装置,每个灯具应有单独保护装置。4.高杆灯或其它安装在高耸构筑物上的照明装置应配置避雷装置。5.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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