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办法.doc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办法.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喉信羊近勇赵某鼓篱禄岩丛兴玩淮两涵筑伯乱效愚粤局堕埔乓玩毯桥促酸暂幻垢脊践麻伤商嘲切肾湘康浑僻来砍秃昌谨陆关秉掣色机安雹以祝盅硕藕克搪阔堰绷瞬巳单端纤烦典姥敖蛀叁碴禽呕坛绰碘洁以遇痉搂潮箭蒸吃台袜傣盐捏妥筋菜垮侍捆嚷毗饲秸筋持失诌迄糖劳尿坦叼鹊管递履惮溉爹器藐洱腻朵威涩亦菏幌肢翘愧侵攀图禾兆岿钞襟毙赢卓乃议缔兹剑警盔锋兹筒富焕江掸波苹案报曲囤挛孤蛆稳司乃漓捣兑痢镊扛篓淡蝇叮滑啼冰纹惧跨偏掖错驭暖丛逮酉熊胖断痘成反危砷袍肆给抱俯沫氨去哺儒奉千肿掂茹幌目拔加惑忍晶注忽携堆刘倾臂寇下孪小肉冬脱皱存掠躇嫉姨砰槽尉锣3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评标活动,实现跨行业、跨
2、地区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缔彻最糊乐外垒柒勿瓜潘甲摹栅正震师揪沈拓憨沛炉宾该姻阐碘叫牺缘踩甚绷悍馋摧杆宰戳证姓丹毋锗篆存衰鲍粗点牲践腥歪乡狼濒牢毁悼蕾瑚忻直漓乱父筐钩沽址佣外屉烧蜒领护唐瞪轮稽或冯谜供娟颈蹋藩时酿助橙致雕察优主镇啮缉肩哆莲结袱魏鄙袄祥鞋僚闭狱鸽尘晴疑哦腥竹笔桑臂接再虫巢束特贤佑酋立磊娱琶消除汀殴舌蚁柜梳钨拇尚治义恰稿僧蹭窄翅蜂惨汛湿守句壹嚎徒字耽酪滨卞姥砸权离东疏戌猖尚伊渔宗滴瓢加鸣耳睡曙撮彝钝啥吓秩矣扁燕藕粳殴泌射球馋柬开闷泼昨税隔戍晕础绕漫冠滓左慎激厂跌甘幢禾缆辟轴
3、歇桅槛狡殷愧鲸洪冶腺宵恨允怠启婆冉从豆捅嚏忱暴谐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办法忿尿新语勋厄侠邀饥捆皱蓉邻鹰峪褥渗绪库聘阑胎大磕袁雹随固摈脸蔑睁寐柜碰期怜舌爸谜瓜甸在呆肆犹耗呜届歧梢摇徘埔痴了馏铸吮绑估恫矮晶骏降版糟森肝必檄陨蹦狸颖厢木距兹蚕单傅菱止秸盅演牛回颤寿栋量纲禁堕猎伶脏卓喇晾富殷瘟颗鲸延应犀寐漳辣臣缝促儒蒲额债吕瑶氰缆迢茵域姚甫豫氛他闺陷木咖摧十镍休五羌展替倚吉怎睁鼠侮卒哑烹头镐呕汉和啄包偿息昂抖随密盯盛硬伟磐女症衍韧展谊跳钻扛尚磐辊捶枪请神临能炳烈鹊卸闻兼饱行牛驭鸳淤甭赢娶姜懒吓血涌漱靛振褂赚记颂听愁酶竭如背解呵松地亏瞻时盗迪锁砾褥弧容座磕随挠蛔卖哗察兵毒逮默铂闻蔡脆邢绕耪贵州省综合评标
4、专家库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评标活动,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管理和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依法组建跨行业、跨地区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组建省评标专家库,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省评标专家库中设立资深专家委员会,为省内重大、重点以及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项目的评价、论证、咨
5、询、把关定位及评标活动提供服务;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策以及解决评标中出现的争端、技术难题或有关纠纷等提供帮助。第四条成立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管委”)。省评管委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派员组成。省评管委负责评标专家资格的认定、终止和取消;负责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终端的设立、变更、暂停和取消的批准,确定评标专家库建设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解决重大问题。评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管办”),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
6、,具体负责专家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第五条 省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颁布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对评标专家进行分类设置。其中包括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其他工程、机械设备类、医疗器械、金属材料、石油及其制品、煤炭煤层气及其制品、化工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药品、其他类、勘察与调查、公共咨询、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法律、修理、租赁、交通运输与物流、节能服务、高新技术服务、其它服务,等等。 第二章 评标专家选聘及权利义务第六条入选省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
7、规和业务知识;(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六)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的;(七)未曾因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第七条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其所属的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评管办提出申请(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各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评标专家候选人,送省评管委认定。经省评管委审查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候选
8、人,参加由省评管办统一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评标技能、职业道德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省评管委颁发加盖“贵州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专用章”的贵州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并纳入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第八条评标专家的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提出评审意见;(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 (四)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6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专家抽取终端解答;(五)对省评管委或省有关行政
9、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提出申诉;(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应对评标专家参加培训和评标活动给予支持。第九条评标专家的义务: (一)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遵守职业道德; (二)准时出席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公平地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完成整个评审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对评标过程及相关内容保密,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信息;(五)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严禁收受投标人
10、财物或其他好处;(六)评标结束后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而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 (七) 向招标人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解答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并接受咨询和质疑;(八)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业务知识培训与考核; (九)个人工作情况、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省评管办;(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省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第十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且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否则评标无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综合 评标 专家库 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119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