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docx
《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2023年4月4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纯碱期货2406合约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纯碱期货相关业务,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纯碱期货合约,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指定质检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第二章交易业务第三条纯碱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20吨/手。第四条纯碱期货合约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第五条纯碱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第六条纯碱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至12月。第七条纯碱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
2、下单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IoOO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200手。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纯碱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每次最大下单量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第八条纯碱期货合约交易时间分为夜盘交易时间和日盘交易时间。夜盘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9:00-11:00。日盘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其中,上午10:15-10:30为休息时间。交易所暂停、取消纯碱期货夜盘交易或者对夜盘交易时间进行调整的,以交易所公告为准。第九条纯碱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3、。第十条纯碱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SA。第三章交割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一条纯碱期货适用期货转现货、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厂库标准仓单交割。纯碱期货滚动交割的配对方式为响应配对。具体交割流程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纯碱期货的交割单位为20吨。第十三条纯碱期货合约的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第十四条纯碱期货标准仓单可以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纯碱期货标准仓单为通用标准仓单。第十五条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15个交易日之前(含该日)注册的纯碱期货标准仓单,应当在当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第15个交易日之前(含
4、该日)全部注销。第十六条纯碱期货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七条纯碱期货仓库、厂库及相关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交易所可以视情况对纯碱期货仓库、厂库及相关升贴水进行调整。第十八条纯碱期货仓库或者厂库升贴水在标准仓单注册、注销时划转,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标准仓单注册人向标准仓单注销人开具,仓库或者厂库负责监督。仓库或者厂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收取押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押金应予退还。第十九条纯碱期货的交割基准价为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地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含包装)。第二十条纯碱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装到汽车板的出库费用由标准仓单注册人承担,货物出库装到汽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提
5、货人承担。纯碱期货交割手续费、仓储费、出入库费、检验费等交割相关费用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第二十一条纯碱包装物价格包含在相应期货合约价格中,不另行计价。第二十二条纯碱期货标准仓单生成、流通、注销等相关业务,本细则未规定的,适用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二节交割标准第二十三条纯碱期货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及本细则规定。第二十四条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碳酸钠(GB/T210-2022,以下简称纯碱国标)II类优等品的重质纯碱,且氯化钠含量(以干基的NaCI的质量分数计)0.6%o第二十五条纯碱交割品的包装应当符合纯碱国标规定。纯碱单包净重为1吨或者交易所公告的其他规格
6、。第三节仓库标准仓单交割第二十六条纯碱期货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仓库交纳交割预报定金。第二十七条纯碱仓库开具的入库通知单有效期为15个日历日。第二十八条纯碱入库时,标准仓单注册人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纯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证明入库商品符合交割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证明书应当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纯碱应当分开进行交割预报。第二十九条纯碱生产日期超过90天的,不得入库。纯碱出现破包、潮包、结块、严重污染等情况的,不得入库。第三十条纯碱入库时,仓库对入库商品进行重量验收。纯碱重量验收可以采用过地磅同时抽包检斤或者单独抽包检
7、斤的方式进行。第三十一条纯碱入库质量检验由指定质检机构负责,检验费用由标准仓单注册人承担。纯碱质量检验按每500吨一个样品抽取;不足500吨的按500吨计。样品一式三份,仓库和标准仓单注册人共同封样后寄送指定质检机构两份。指定质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每批样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仓库。标准仓单注册人或者仓库对入库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交易所提出质量复检申请。具体流程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仓库商品入库复检”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纯碱期货实行免检品牌制度。免检品牌生产厂家直接申请入库的,入库纯碱质量可以免检;标准仓单注册人向交易所和仓库提交免检品牌生产厂家出具符合交易
8、所要求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入库纯碱质量可以免检。纯碱免检品牌由交易所另行公告。第三十三条纯碱重量验收及入库采样时,标准仓单注册人应当到场监督。仓库和标准仓单注册人应当对验收结果签章确认,并共同对入库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入库商品未经仓库、标准仓单注册人签章确认的,不得用于期货交割。纯碱入库后,仓库应当对标准仓单注册人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商品数量、生产厂家、存放库房及垛位等事项登记造册,并由标准仓单注册人签字确认。第三十四条纯碱仓库标准仓单注销后,提货人应当在交易所开具提货通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提货人身份证、提货人所在单位证明及提货通知单验证密码到仓库办理提货手续,确认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郑州 商品交易所 纯碱 期货 业务 细则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072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