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1万平方米金属门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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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1万平方米金属门窗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上海华晖新材料科技宿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27六、结论129附表13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1万平方米金属门窗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2-321355-89-05-10622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纬二路9号地理坐标118度组分7.220秒,31度3_分51.250
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2金属门窗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团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0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宿骆行审备(2023)6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55环保投资占比(%)31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团是:罚款已缴纳用地(用海)面积(m2)100000(本次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
3、体规划审查机关: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关于设立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宿滨管发201520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审批文件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杳意见规划环评文号:宿环建管202212号1、规划相符性规划范围: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由南片区(原彩塑工业园)和北片区(原晓店镇工业集中区)两个片区组成,本次总规划面积为73
4、3.23公顷。北片区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北部,北至迎宾大道、南至青墩路、西至三台山大道、东至西楚大道,规划面积199.02公顷。南片区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南部,北至学成路、南至宿沐路、西至三台山大道、东至西楚大道,规划面积534.21公顷。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纬二路9号,属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北片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规划要求,故项目选址可行。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宿环建管202212号),园区主导产业定位:新材料、机械加工、食品加工(不含酿造)、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绿色建材。本项目产
5、品为屏蔽门门体及支座,为金属门窗制造,属于机械加工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本项目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宿环建管(2022)12号)相符性分析表1”项目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与环评批复情况要点具体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相符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步强化集聚区空间管控,减轻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人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集聚区内现有部分居住区,存在工居混杂现象。集
6、聚区需根据规划有序推进部分ZI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业企业逐步关停退出,及时调整相应的用离内无村庄等敏感目标地性质,整合零散居住用地。居住区周边工业地块应优先引入无污染或轻污染项目,设置绿化隔离带,减缓工业生产对居住区的影响。加快推进蔡庄、高庄、丰庄等3个村庄农村居住点的拆迁工作,未拆迁前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二)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为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按报告书计划完成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本项目废气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喷塑、喷塑后固化、打胶、打磨、切割
7、废气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排放限值。相符(三)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取得管委会书面同意落户等意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园区碳排放达峰时间按规定时间内完成。非主导产业项目可引进个别质态较好的轻污染项目,并不得对区内主导产业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江苏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治理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
8、放。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江苏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应做到“增产不增污”。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原料采用符合低VoC含量要求的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和本体型胶粘剂。喷塑、喷塑后固化、打胶、打磨、切割废气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排放限值。符合北片区规划由亿利洁能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或赛得利(江苏)纤维有限公司热电厂进行供热,远期由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联合供热。南片区远期规划由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进行集中供热。加快推进区域集中供热设施及供热管网建设,采用集中供热及清洁能源,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新源污水处
9、理(四)完厂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吨/天),善环境基无法纳入截污导流工程,规划应详细给出础设施。中水回用工程的实施内容、实施目标、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确保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开展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除污水处理厂外其他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入河排污口。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安全处置。本项目喷塑废气经经喷塑粉尘经设备配套塑粉回收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喷塑后固化废气依托现有项目喷漆后固化废气提升改造后的环保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
10、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OOl)排放;金属门窗切割废气经激光切割机自带的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OO6)排放:金属门窗焊接后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7)排放;金属门窗打胶工序废气经工段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oo8)排放:项目喷塑后固化依托现有项目固化烘道,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园区供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的生活废水经化粪符合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利用。(六)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
11、监测计戈U,及时调整规划和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实现环境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在园区启动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后,应参照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区(集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苏环办(2021)144号)要求,在片区上、下风向至少各布设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入河排污口上下游布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指导区内企业参照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苏环办(2021)146号)要求和监测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自动留样、校准等辅助设备,实时监测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量数据;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指导企业做好委托监测,并告知企业及时上报监测数据。本项目建设完
12、成后,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进行监测符合其他符A性分析3、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C3312金属门窗制造,产品为屏岐门及其支架,项目的规模、产品、工艺以及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2021年第49号令)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纬二路9号,位
13、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北片区,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4、“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红线相符性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根据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项目位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南片区(原彩塑工业园),属于宿迁市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表l-2o表12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控元类管M-分管控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引入化工等“十五小
14、”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等“十五”小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南片区管控要求。大气污染物:规划近期SO252.92ta、N0x58.55ta、烟(粉)尘37.89taVOCs74.81ta;规划远期SO215.88taNOxl7.57ta烟(粉)尘28.31t/a、VOCs87.llta0水污染物(规划远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气:废气:废气:SO0.I5taNO0.9958ta,颗粒物S2.593ta,本项目已取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COD64.65ta、氨氮6.46ta、总磷0.65tas总氮1939ta北片区管控要求。大气污染物
15、:规划近期SO211.34ta、NOxl2.55ta、烟(粉)尘3O.9OtaVOCsl0.85ta,规划远期SO23.40ta、NOx3.77ta、烟(粉)尘20.07taVOCsl4.83tao水污染物(规划远期):COD58.18ta、氨氮5.82ta、总磷O.58ta、总氮17.46ta,VOCs4.0867ta:废水(接管量):废水量28343ta,COD8.574%、SS4.558ta.氨氮0.402ta、总磷0O.O42t/a、总氮石油类表面活性剂0.2ta物总量平衡文件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产业集聚区尚未委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但本企业根据
16、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3月11日完成备案,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2)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为:单台出力小于35蒸吨/小时的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本项目喷塑后固化工序依托现有项目固化烘道,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为园区统一供应;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项目生产技术成熟,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要
17、求。符合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
18、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与“中运河(宿豫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其管控范围见表l-3o表13建设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线间护域称红空保区名导态能主生功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空控范态管域围生间区面积空控面态管域积生间区总面积v工可商I一X一骆湖要地Mc要泊地重湖湿骆马湖湖体水域-206.86-206.86办台国森公同江三山家林恒然人景保户自与文观才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11.Il-11.11本项目距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
19、保护区域“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本项目所在地北侧,最近相对距离为S1.69km,距离骆马湖重要湿地(宿豫区)W3.755km0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比2020年增加7.6个百分点;空气中PM25PMlo、03、CO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
20、为38gm366gm3157gm30.9mgm3,同比分别下降15.6%、1.5%、7.6%、25.0%;No2、S02指标浓度分别为25gm36gm3,同比持平;其中,0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30天,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42.9%,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7.01,介于6.65-7.33之间,与2020年相比,雨水PH值稳定,未出现酸雨。因PM2.5年均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为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宿迁市发布了宿迁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别从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
21、整、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从而确保宿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III比例为1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3%,优In水体比例为80%,无劣V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1%,优m水体比例94.3%,无劣V类水体。本项目纳污河流为新沂河(北偏泓),新沂河(北偏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根
22、据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新沂河(北偏泓)的检测数据,新沂河(北偏泓)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所述,全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3.5dB(A),达二级(较好)水平,与2020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3.I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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