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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作用(职能),一、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二、法的作用的分类,也称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提供普遍的、权威性的行为标准并保障其实现,从而对人们的行为所发生的作用。,是法的规范作用和职能的目的,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确认、维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法的规范作用(对人),指引自己,评价他人,预测你我他,教育大多数,强制一小撮。,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应当做什么,从而确定一定的行为模式,为人们提供行为准则和行为尺度。,是指法通过规定一定的行为标准和行为尺度,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即评价行为的合
2、法性,并进而表明对该行为的肯定或否定态度。,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测彼此间的交互行为将会产生什么后果,并据以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是指在出现违反法律或侵犯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律可以借助于国家权力机关,强制违法者履行义务或对其施加一定制裁,以保护权利得以实现。,是指通过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使人们最终形成一定的法律价值观,确立法律信仰,并进而把法律的外部规定内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个别性指引: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一个对具体人具体事情的指示规范性指引:通过一般性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
3、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C律师法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 金或者其他奖励,法的社会作用(对社会),1、联系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通过其规范作用,(作为手段)而实现其社会作用(作为目的)。,法的规范作用与
4、社会作用之间的联系和区别,2、区别(1)作用的对象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社会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2)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而实现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被运用、被实施。前者是在静态中发生的,后者是在动态中发生的;,(3)存在的方式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不管哪一类型的法都具规范作用,而法社会作用则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成差别;(4)考察的基点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的规范性进行考察的;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5)所处的层面不同:这是由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所决定的,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段
5、,社会作用则是规范作用的目的;规范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社会作用则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A、一切法的社会作用都是相同的B、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C、社会作用是规范作用的目的D、法的规范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第一、法只是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第二、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三、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第三、法的自身特点所带来的有限性。法有主观意志性、概括性,且讲究程序,不能具体、迅速、及时地解决问题;第四、法的运作成本巨大;第五、实施法律受人员与物质条件的制约。,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法是社会最主要的调整方式。但是法的作用是有限的,以下哪些选项体现了法的有限性?()A、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B、法律并不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其调整范围是有限的C、法律注重程序,不讲效率D、法律具有稳定性和保守性,因此会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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