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信》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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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汽车消费信贷服务,3.1 汽车消费信贷的基本概念,汽车消费贷款对汽车消费的增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早在20世纪初,汽车面试不久,美国的部分汽车公司就组建了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开始了汽车贷款消费的历史。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范围广泛的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目前全球新旧车销售收入约1.3万亿美元,其中70是通过各种融资实现最终销售的。在美国消费贷款出售的汽车数量占销售总量90。2004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3.1.1 个人消费信贷概述1、汽车消费贷款的含义汽车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和其他财产或第三方保证作贷款的担保。,2、
2、作用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对汽车和汽车消费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汽车买卖双方,汽车金融信贷就起着第三方的作用,它通过提供担保的形式来促进消费者与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市场交易,产品成交的越多,生产者积极性高,当然相应地促进了汽车产业的发展。,一是对汽车厂商可以起到实现生产和销售资金的相互分离、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的作用。没有汽车信贷,生产资金将被固定于经销商的库存和客户的应收账款之中,导致销售数量越多,生产资金越发枯竭。,二是对汽车经销商可以起到提供存货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的作用。同时,汽车信贷还有利于汽车生产制造和汽车销售企业开辟多种融资渠道。,三是对汽车用户可以起到提
3、供消费信贷、租赁融资、维修融资、保险等业务。不仅可以解决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降低消费者资金运用的机会成本。正因为汽车金融信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在许多国家,汽车制造商70的产品是通过汽车信贷的方式销售的,汽车信贷已成为汽车产业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也应该成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3、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主要参与者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1)授信机构: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机构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经销商。由于汽车的分销体系往往是以品牌为系列构建的,依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金融公司和经销商会关注某一品牌产品的营销,而银行则只看中借贷者的偿付能力及信用,而不关注其购买的品牌,因此
4、,可在市场中形成互补。,汽车金融公司,大众、丰田、菲亚特、福特、标致雪铁龙、戴姆勒-克莱斯勒、沃尔沃、日产,2)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介入汽车消费贷款的原因是因为提供贷款的机构希望减少风险。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要求购买借贷者购买保证险种,一旦发生坏账时,有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这样,保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起承担风险,而提供消费贷款的授信机构在风险暴露前则有了一定的缓冲区。3)专业机构 征信机构,律师机构,资信调查机构等 信用体系缺失导致汽车消费贷款操作成本高,手续复杂。汽车消费贷款市场要想做大,必须有健全的信用体系作支撑。对于客户的资信调查,除了由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德国专门的金融机构外,还可以由专业的
5、资信调查公司来进行。,3.相关法规,汽车消费贷款第一章总则 目的,相关概念,利率,贷款期限第五条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第六条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二章个人汽车贷款 第三章经销商汽车贷款 第四章机构汽车贷款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汽车金融公司管
6、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第三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03年管理办法,第五条出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金融机构,其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二)经营业绩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三)遵守注册所在地法律,无违法、
7、犯罪行为。(四)主要出资人须为汽车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企业是指生产或销售汽车整车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数额最多且出资额不得低于拟设汽车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资人。(五)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业务范围,第十八条经批准,汽车金融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币业务:(一)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二)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三)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四)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
8、。(七)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代理业务。(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信贷业务。,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与业务范围偏窄的矛盾,如融资渠道、业务品种单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业务的正常开展,亟待通过修改原办法,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加以解决。,新办法出台背景,一是适应汽车金融公司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增加业务品种,促进整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03年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和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在履行入世承诺、对外开放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背景下制定的,出于审慎性考虑,原办法规定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的业务范围比较狭窄。从3年
9、多的实践看,行业整体运作比较规范,经营审慎、风险可控,发展前景广阔。同时,也逐渐暴露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与业务范围偏窄的矛盾,如融资渠道、业务品种单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业务的正常开展,亟待通过修改原办法,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加以解决。,二是与近年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性。近3年来相继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为更好地与相关法律法规协调一致,增强法规执行的严肃性、有效性,有必要对原办法及细则进行修改。,三是调整风险监管指标要求,
10、使指标设置更为科学,非现场监管更有针对性。原办法及细则中规定的个别指标,已不适应实际业务和风险管理需要(如最大10家客户授信集中度指标),需要做出调整,同时也需增加必要的风险监管指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将部分指标由监控变为监测(如流动性指标由监控变为重点监测),以使非现场监管更为灵活、更为科学有效。,新办法主要在哪些方面做出调整?答:新办法着重对准入条件、业务范围、风险管理指标等方面作出较大修改和调整,突出体现汽车金融的专业性、核心业务及功能定位。强调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具有汽车金融管理经验或专业团队;强调三大核心主业:零售贷款、批发贷款(特指对经销商的采购车辆贷款,有别于一般公
11、司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强调监管指标体现业务及风险管理特性,并非越多越好。,新办法对出资人资质条件有哪些新的规定?答:一是针对没有汽车金融业务经验的汽车生产厂商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提出审慎性要求,即新增加“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出资人具备五年以上丰富的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如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至少应为汽车金融公司引进合格的专业管理团队”的规定。二是提高对出资人综合经济指标量化标准,将非金融机构出资人的资产规模要求从原来的40亿元提高至80亿元,营业收入从20亿元提高至50亿元。三是根据汽车产业格局和实际发展需要,取消了原办法“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
12、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规定。四是新增加了“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汽车金融公司股权(中国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3项规定。此外,与相关法规协调一致,对有关条件作出适当调整,如将“最近3年连续盈利”改为“最近2年连续盈利”、将“无违法违规记录”改为“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办法增加了哪些业务范围?答:为解决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发展中面临的融资渠道和业务范围狭窄的问题,同时兼顾长远发展需要,新办法在业务范围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增加了6项
13、新业务,即增加了“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等业务。同时将吸收存款的范围由原来的“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调整为“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此外,取消了原办法中的“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业务。,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罗磊预测,实施新政后,今年国内采用汽车信贷购车消费者的比例,有望从目前不足10%提升到30%,按照2009年1300万辆的销量推
14、算,2010年有望实现200万辆的增量。另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预测数据,到2025年,中国汽车金融业将有5250亿元的市场容量。,汽车产业振兴规划,就曾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消费信贷、支持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建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业务”。旨在提高贷款买车的比例,但具体细则迟迟未出。,据悉,此次新政的亮点将是国家主要通过低息放贷的形式直接从资金上给予汽车金融公司以扶持,扶持的对象以各汽车品牌旗下的金融公司以及汽车信贷业务部门为主,但不包括各大商业银行。,3.3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方式,32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特点与发展,321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过程1 萌芽阶段(1993年一1998年9
15、月)在我国,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概念最早是由北方兵工汽贸公司于1993年提出的,当时的汽车分期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汽车经销商为主,经销商自筹资金,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服务;另一种是以汽车生产厂家为主,厂家先向经销商提供车辆,经销商再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最后经销商向厂家返还车款。这两种方式在当时国内汽车消费相对低迷的时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一次性付款购车所承受的经济压力,刺激了汽车消费。但是由于缺乏金融机构的全面支持,必然要求经销商具备非常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营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因而总体规模十分有限。从1995年开始,金融机构开始直接参与汽车信贷消费业务。当时,为了刺
16、激汽车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一汽集团、上汽集团、长安汽车公司及天津汽车公司等纷纷成立了各自的财务公司,他们联合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和规模之内,尝试性地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但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同时相关金融机构也缺少相应经验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暴露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以致中国人民银行曾于1996年9月下令停办汽车信贷业务。这一时期,由于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汽车信贷消费尚未为国人所广泛接受和认可,因此总体信贷消费规模十分有限,截止1998年,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仅为4亿元人民币。,特点:汽车生产厂商是这一时期汽车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汽车信贷尚未为国人
17、所广泛接受和认可。汽车信贷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对汽车信贷业务的意义、作用以及风险水平尚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2 爆发阶段(1998年1O月2003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9月出台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是这一阶段开始的最明显的标志,而后央行在199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信贷消费正式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同时也有了比较可靠的政策依据。这一时期,国内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杭帅I等城市,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同时各大保险公司的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也迅速,对汽车消费信贷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商业银行也非常重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
18、,视之为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多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汽车信贷消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井喷”现象。汽车消费信贷余额呈几何速度增长,1999年末为29亿元,2000年末为186亿元,2001年末为436亿元,2002年末为945亿元,而2003全年达到了2 000亿元以上的信贷规模。而在新增的私用车中有近13都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汽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由1999年的1迅速升至2001年的15。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生产厂家四方合作的模式,成为推动汽车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流做法,其中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信贷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达到巅峰。但与此同时,由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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