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坑探安全标准化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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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文件编号:JYWDKT/AQ-2011 版本号: AQ/2011江西省地矿局九一五地质大队 作业指导书 版 次:编 制: 审核人: 批准人:受控状态: 年 月 日发布 年 月 日实施目 录第一篇 安全操作规程一、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二、地面挂钩倒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三、民爆物品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2四、装矿工安全操作规程2五、柴油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六、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4七、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5八、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6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7十、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8十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8十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9十三、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1十四、提升工安全操作规程13十五、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4十六、立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4十七、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15十八、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15十九、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17二十、空压机使用安全操作规程17二十一、排水工安全操作规程19二十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19二十三、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20二十四、井巷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21二十五、井下作业人员安全规程21二十六、小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2第二篇 作业安全规程 一、总则. . .23二、基本要求. . . . . . . . . . . . . .23三、凿岩安全. 25四、爆破安全. . .27五、装岩运输. .
3、30六、通风与防尘.32七、支护.34八、电气与照明.35九、防火、防水及排水.36十、槽探.37十一、浅井.37 十二、附则. . . .38第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则38二、大队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381.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52.分管安全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53.其他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04.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415.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41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有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12.技术负责人42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34.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45.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56.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5四、
4、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6(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6(二)、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40(三)、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0(四)、劳人教育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0(五)、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3(六)多种经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1(七)车辆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3(八)综治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0(九)医疗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0(十)、物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党委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三)、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41(十四)团委(团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41五、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44(二)维修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4(三)水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5(四)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5(五)内燃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6(六)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7(七)机电设备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7(八)矿区安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8(九)巷道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8(十)库房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9(十一)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9(十二)爆破作业中警戒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9(十三)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0(十四)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0(十五)空压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0六、附则第一篇 安全操作规程一、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认真贯彻执行大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针
6、。2、充电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与操作,其他人员不准乱动,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与充电设备隔离,充电机精刷不准接触硫酸溶液和气体,在末接好蓄电池铅柱头前,严禁将电源合闸,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爆炸。4、中途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直流电源,然后关闭充电设备,防止电流倒流引起爆炸。5、配制电解液时,先装蒸馏水,然后再倒入硫酸,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禁止将浓硫酸直接倒入蓄电池中。6、充电室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中毒。7、在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蓄电池透气管里的透气孔情况,禁止小孔堵塞,同时检查电压、温度、电解液比重,特别是温度不得超过45度,以防爆炸和燃烧。8、充电
7、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搬运蓄电池时要戴胶皮手套,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9、充电房室内禁止明火、烟火,室内应配备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准使用其它灭火器,工作时室内禁止闲人进入。10、蓄电池外壳及周围与硫酸接触的地方应经常用碱水擦洗。11、皮肤接触硫酸后,立即用碱水或清水冲洗。12、废旧蓄电池必须回收集中堆放,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倒入垃圾堆;注意环境卫生。二、地面挂钩倒矿工安全操作规程1、认真贯彻执行大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针。2、上班前认真检查矿车撞头、连接环和插销,以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加以更换。3、禁止人员乘坐矿车上下井,禁止
8、危险物品与其它物品混装,禁止未捆扎牢固的材料、工具随矿车或送料车上下井。4、配合绞车工做好对绞车、钢丝绳的日常保养工作。5、经常性的认真检查挡车器等安全装置和设施。6、倒矿时严禁站在矿车架上操作,必须站在矿车侧,挂上挂钩把矿石倒入指定料场。7、地面挂钩工必须按规定翻倒矿石或非矿石。本班内的掉道矿车要及时处理好。8、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现场各项安全交接工作。三、民爆物品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1、爆破器材进库时,必须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2、爆破器材存放时不得超过库房的设计容量。3、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4、严禁将火工器材发放给无证人员。严禁发放受潮变质的火
9、工材料。5、库房重地,禁止他人入内,坚守岗位,并对库房的安全负责。6、库房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安全标志和消防器材。7、建立领退制度,做到帐物相符,防止流失。8、库内禁止存放管理工作无关的物件。四、装矿工安全操作规程1、认真贯彻执行大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针。2、下井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携带好矿用蓄电池灯器,准备好各种使用工具。3、装矿(岩)前,认真检查井巷顶帮安全,随时敲帮问顶,防止掉块伤人。检查工作面有无盲炮,如发现有应立即上报。如工作中发现有不安全或危险情况,应及时撤离人员并立即上报。4、假设好作业面的行灯,按规定架好铁轨。5、如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作业,
10、转移到安全处。6、井下不准打闹,不准离岗和串岗,班前班中不准喝酒。7、装矿(岩)完毕后,及时关闭该作业面的风机和行灯。如发现有隐伏危险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五、柴油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 未经培训或不懂柴油机发电机性能与安全操作规程的人,不准单独工作。2、发电机组的场房应宽敞、明亮、干燥、通风良好。3、机组安装要平稳、牢固、机体和电柜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在雷雨季应安设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4、柴油机启动时应遵守如下的安全规定: 检查曲思箱内润滑油是否合乎标准,有无变质,检查冷却水是否充足和循环系联接漏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转动轴曲四至五周是否有阻力。 检查电瓶电量是否充
11、足,电路是否有短路或搭铁现象。 用电启动每次不得超过5秒钟,间歇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连续发动不得超过三次,严禁强力起动。5、柴油机运转时应遵守如下的安全规定: 先空转2分钟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运转中机油温度不得超过80,水温不得超过7580、机油压力不得过高或过低(一般为23.5公斤/cm2) 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运转是否平稳,一切正常方可加速运行。 经常检查是否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运转中如发现机器突然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各运转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运转时不得擦洗与维修。 如柴油机发生“飞车”应切断油路,用湿布将空气滤清器捂住作紧急停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12、6、送电前先检查送电线路是否绝缘良好,有无漏电、短路现象,调整好柴油转速,查看电压表、电流表是否在规定指数上,发出“送电信号”均匀地送电,如发现异常,停机检修。7、配制电解液时,应按规定操作,只能将浓硫酸倒入水中稀释。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电瓶充电时必须除去加液盖,并禁止将易燃易物或铁器放在电瓶上。8、经常保持冷却水充足与清洁,寒冷季节停车时,必须将机体和水箱中的水放尽。9、上班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准喝酒、打闹,要坚守岗位,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良好和现场干净。六、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1、配电室操作人员必须是持证电工,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配电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清楚配
13、电线路和操作程序,并有处理异常情况发生的能力。2、配电室不准住人或办公,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禁止存放在易燃易爆或其它物品。3、配电室应设有永久性的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配电板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4、操作低压断电顺序 断开低压各分路开关; 断开低压总开关。5、低压送电与断电顺序相反。6、一千安伏以上电压用绝缘棒合闸,拉合跌落保险时应戴绝缘手套或用专用工具,一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禁止载负荷拉合。7、雷雨季节,需要检查室外高压设备和线路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带电设备与避雷针的引下线。8、值班人员应注意调整负荷,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仪表工作的情况,不得
14、带病或超负荷运行。9、配电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如电器着火应先拉闸,再用1211或干粉灭火机灭火,禁止用水或用酸碱灭火器。10、线路作业前,必须做好停电、验电、接地措施,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11、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状况,有无遗留工具及材料等,并清查全部工作人员已撤回,方可撤除接地线,摘去警示牌,通知恢复送电。12、严格交接班与实行工作运行登记等制度。七、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领取爆破证的专职爆破工进行。2、点炮时应使用安全导火索,安全导火索长度为炮眼中最短导火索的三分之一,以控制点火时间。安全导火索燃完,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3、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火数目:平
15、巷一般不超过16个,斜井一般不超过9个。超过上述数目时应由两个人点炮,其中一人为指挥者。4、点炮数超过两个时,禁止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点火,应使用导火索点火(安全导火索每隔20mmp割一楔形切口)或用电石灯点火,另用一盏点燃备用。5、放炮飞石的安全距离为平距200m,下坡方向400m左右。6、放炮时,事先要发出警告并确定危险区,设置明显的标志,在未解除警戒信号前,任何人不准进入危险区,以防误入放炮区而造成伤害。7、按照炮眼排列的顺序先后起爆,以便创造自由面,防止带炮或冲天。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方准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9、
16、爆破器材实行批号管理,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禁止使用受潮变质的炸药、导火索和雷管。燃速不同的导火索,不得在同一工作面使用。 10、装药和处理瞎炮前,应发出讯号,并在危险地带的边界和各有关通道上派出警戒(坑内爆破必须悬挂明显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或进入爆破地区。待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方准放炮。11、放炮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作面要首先敲帮问顶,检查支架是否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12、贯通爆破时,测量人员应及时测绘出需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的距离,并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达15米时,必须停止一方作业,进行必要的封闭并设立明显的标志。13、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妥善处理,否则不得装药: 工作面无良好照明
17、; 坑道帮顶或支架不安全; 炮眼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炮眼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炮眼有较大的水流出,因爆破可能引起大量涌水; 出口是否畅通,工具设备是否撤到安全地点。14、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工作服,禁止违章作业。八、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1、凿岩前认真检查凿岩机械及胶管接头的技术状况和连接安全情况。2、认真按程序做好下列工作,方可送风打眼: 检查和清除炮烟及残炮; 检查和清除盲炮; 检查和清除顶、帮、工作面浮石; 检查和清除支护的不安全因素。3、严禁打残眼、干眼、戴手套扶钎杆等违章行为。4、凿岩时先低速运转,待进一定深度后再全速钻进。退机或换杆时,应减速慢退,防止落杆伤人。
18、、5、应采用湿式打眼,不准打干眼。开机时应先打开水,后风门,停机时应先停风后停水。6、凿岩中发现不正常声音,排粉出水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待消除后方准钻进。7、工作面必须有良好照明及通风,凿岩结束后,必须清除炮眼内岩粉,并将一切设备、工具移至安全地点。8、储气罐、高压水箱、安全科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灵活可靠。十一、打完眼必须把凿岩机放到安全地点,同时把风水管线盘好,打扫现场,不遗留任何工具。9、听到爆破信号,应立即撒离危险区,到安全地点避炮。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
19、由电工完成。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两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L2、L3为黄、绿、红,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和树木上等。5、实行“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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