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辐射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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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临潼区辐射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规范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错误!未定义书签。152统一指挥,分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153加强联动,大力协同错误!未定义书签。154快速响应,科学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2 重大辐射事故(二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3 较大辐射事故(三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4 一般辐射事故(四级)错误!未定义书签。3组织机构及职责
2、错误!未定义书签。1.1.1 组织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1.1.2 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1.1.3 区辐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1.1.4 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24辐射事故各应急小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1 信息监控错误!未定义书签。4.1.1 信息来源错误!未定义书签。4.2 预防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4.3.2预警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33预警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3.4预警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5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响应分级、启动和级别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5.1.1 响应分级错误!
3、未定义书签。5.1.2 响应启动错误!未定义书签。5.1.3 响应级别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5.1.4 指挥权移交错误!未定义书签。5.2 信息报送与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2.1 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错误!未定义书签。522报告方式与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523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4 响应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5 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551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5.2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5.6 外部支援错误!未定义书签。5.7 应急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5.8 安全防护错误!未定义书签。5.8.1 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58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错误
4、!未定义书签。5.8.3 公众的安全防护.错误!未定义书签。5.9 通信联络错误!未定义书签。5.10 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5.11 舆情引导错误!未定义书签。5.12 应急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6.1 现场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3 总结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7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7.1 资金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 2物资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3 通信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4 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5 度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6 宣传、培训与演习错误!未定义书签。7.6.1 宣传错误!未定义书签。762培训错误
5、!未定义书签。763演习错误!未定义书签。822责任追究错误!未定义书签。8.3 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8.4 修订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一错误!未定义书签。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启动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二错误!未定义书签。西安市辐射事故应急通讯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三错误!未定义书签。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四错误!未定义书签。辐射事故处理结果报告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西安市临潼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尽可能将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
6、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故结合临潼区实际情况,由临潼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0年6月1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2年2月1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3月2日起实施)(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X2011年5月1日起实施)(6)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幅射事故应急预案X2020年9月)(7)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1日起实施)(8)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7、2020年1月1日起实施)(9)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1.3规范标准(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3)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II215-89)(4)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5)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II552020)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临潼区行政辖区内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本预案中辐射事故主要指下列设施或活动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
8、射;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等辐射事故;(2)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3)铀(牡)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4)放射性物质(除易裂变核材料外)运输中发生的辐射安全相关事故;(5)可能对西安市临潼区区域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辐射事故;(6)国内外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航天器在西安市临潼区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事件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可能对我区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辐射事故,参考本预案执行。1.5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及时
9、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发生辐射事故后,优先开展人员抢救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依法加强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监测、监控,建立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做好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常备不J1.hJj懈。152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一般辐射事故由临潼区辐射应急机构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较大事故临潼区辐射应急机构应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市级辐射应急机构,适时启动市级预案,按照预案分工组织应急处置;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应组织应急处置,及时启动省级预案,并在省或国家应急
10、指挥机构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组织应急处置。153加强联动,大力协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应急机构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等部门组成,应急机构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应加强日常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根据各自职责,大力协同,共同做好突发辐射事故应对工作。加强辐射工作单位应急工作管理,提升其辐射事故应对处理能力,建立有效的沟通衔接机制。并按年将辐射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部门年度应急演练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154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区政府持续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
11、案,积极做好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的各项准备。当辐射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后,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响应、及时上报、科学决策、合理处置、并做好信息公开和善后处理工作。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高效预警、快速反应,统筹资源、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2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把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重大辐射事故(二级)、较大辐射事故(三级)和一般辐射事故(四级)4个等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
12、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4)对辖区内可能或已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的航天器坠落事件。2.2 重大辐射事故(二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2.3 较大辐射事故(三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 In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
13、,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2.4 一般辐射事故(四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 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4)铀(社)矿伴生矿开发利用中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5)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组织机构及职责3应急组织体系省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I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部应急办公室一应急处置组,舆情应对组安全保障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七现场协调组ra3-
14、西安市临漳区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区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根据响应等级成立临潼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应急指挥部及各工作小组组员如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副主任、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
15、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日常工作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舆情应对组、应急监测组、安全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专家咨询组、现场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组长由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图3-2西安市临潼区辐射事故现场指挥机构图3.2职责3.2.1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辐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相关部委的指示、指令;(2)指挥区内一般辐射事故(四类)的应急响应、处置、救援、报告、信息发布与应急终止等工作;(3)负责外部支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对影响范围较大的辐射事故,
16、决定采取有效的公众防护和处置措施;(4)审定向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上报的应急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信息;(5)指导、督促各部门及含辐射源的单位(企业)做好有关应急工作,对各单位(企业)辐射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援。3.2.2区辐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是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区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处理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故情况下协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1)组织实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与指令;(2)制定和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组织有关辐射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4)承担辐射事故
17、报告的报送及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等工作;(5)编制应急响应总结报告。3.2.3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为:检查指导辖区内业务对口范围内辐射事故的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调动全区应急资源以实施应急响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项应急演习,参加区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1)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值班、预警响应、定性定级、应急监测与调查处理;对事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提出处理建议;组织辐射事故培训、演练;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18、依法依规按流程发布辐射事故等相关预警信息。(2)区委军民融合办:参与区内涉军工企业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区委宣传部:配合指挥部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和管理;指导协助涉事单位及地方妥善做好舆论引导。(4)公安分局:负责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协调和参与辐射事故应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放射源的安全管控、警戒、隔离及交通管制等工作。(5)区民政局:对因事故应急响应造成伤亡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纳入社会救助条件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及时实施社会救助。(6)区科工商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响
19、应和处置期间的通信联络,保证通信渠道畅通。(7)区卫健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救援和辐射事故现场医疗卫生应急处置;组织对可能受到辐射伤害人员的健康影响评估;参与辐射事故相关的公众宣传。(8)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全区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调度灾民救助物资。(9)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因辐射事故造成的火灾控制、扑救,救援被困人员等工作。(10)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事故区域内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食品安全检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及追溯工作;参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11)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响应与处置期间有关天气的监测信息;根据污染源项提供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依法依
20、规按流程为辐射事故等相关预警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支持。(12)区财政局:负责保障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和应急体系的运行经费。(1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提供事故风险评估情况,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14)各街办:负责本街道危险辐射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以及处置后勤保障工作。3.2.4辐射事故各应急小组职责(1)应急处置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协助。主要职责:在发生应急辐射事故时,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人做好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21、熟悉事故发生区所属单位及企业的地形、地貌及各类设备的特性、特征,以及产品的理化特性;了解各种抢险的方法、路线和抢修工具、器械、配件的存放地点等;当发生事故时,全组人员必须迅速赶到事故应急集合点,听从组长的安排,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开展辐射事故的救援、物资抢救工作;检查抢险抢修、个体防护、通讯联络等仪器装备器材的配备情况;负责对场内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2)舆情应对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
22、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3)应急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卫健局必要时组织第三方辐射检测机构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制定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事故现场放射性污染分析;开展事故后期跟踪监测;提出外部监测力量支援建议,根据需要请求国家、省、市专家或监测小分队支援;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失控的放射源实施收贮。(4)安全保障组:由公安分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任务;组织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组织协调公安机关支援力量。(5)医疗卫生组:
23、由区卫健局牵头,相关医疗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事故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剂量评价工作;组织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职业危害评估和健康监护;组织协调卫健部门支援力量。(6)专家咨询组: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由核与辐射安全领域专家、放射卫生领域专家和辐射应急特邀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指导应急监测组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进行现场污染水平分析,提出划定受污染区域范围和现场辐射防护的建议;指导调查事故概况及涉及源项,分析事故原因,协助开展后果评价,参与辐射事故等级评定,预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应急处置建议;对应急行动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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