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可编辑.doc
《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可编辑.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可编辑.doc(4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DLT 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ICS 25.160.10F 23备案号:13619一2004 11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电力 行业 标 准DL / T 869一 2004 代替 DL 5007一 1992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The code of welding for power plant2004-03-09发布 2004-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DL/T869一 2004目 次前言 ?”?n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二二?一? 13 一般规定?24 坡口制备及组对要求?二二二二二二二45 焊接工艺”?”? 86 质量检验?
2、”?.?127 质量标准?158 焊接修复?”?179 焊接技术文件?18附录A资料性附录 火力发电厂常用钢材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 19附录B资料性附录 常用焊条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和常温力学性能 ? 29附录C资料性附录 常用焊丝的化学成分 ?33附录D资料性附录 埋弧自动焊常用焊剂简明表 ? 35附录E资料性附录 焊接异种钢的焊条 焊丝及焊后热处理温度速查表 ?. 36DL / T 869一 2004月U 吕 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 22号文的要求,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组织行业内有关单位组成标准修订组,对 DL 5007
3、-19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进行了修订,其格式按照DLT 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的规定。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参照了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国内有关标准及规定。根据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技术的发展和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标准作出定位。本标准和DLT 678-1999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共同构成电力行业焊接工作的主干标准。本标准可以作为电力工程所涉及的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均认可的焊接技术要求使用。 DL5007-1992实施己经10年。该标准对推动电力行业焊接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大型火力发电机组的焊接技术进步,提高焊接工程的质量
4、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技术的进步,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是必要的。本次修订的重点如下: ? 从原来强制性标准改变为推荐性标准; ? 标准名称更改为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其适用范围从原标准侧重电力基本建设领域扩大到火电厂的技术改造、检修和修复工作中所涉及的焊接工作; ? 火力发电机组的容量不作限制: ? 扩大了焊接方法适用范围。本标准扩大的新焊接方法包括钨极氢弧焊 含自动或半自动、熔化极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电弧焊; ? 在标准结构设计上,根据新的要求以及本标准与其他支持性标准的衔接的需要,作了较大的调整。对其他支持性标准已经作出了具体的技术规定的内容,本标准尽量不再重复规定; ? 增加了近年来电站
5、已经采用的新钢种,重新安排了钢材分类方法; ? 对原规程中过于繁琐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 5007-19920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江苏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河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平、郭军、任永宁、严正、张学诚、张健、张佩良、张信林。DL/T869一 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1 范围
6、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设计、制造、安装和检修火力发电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结构和在受压元件上焊接非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以及主、辅机本体和转动部件的焊接修复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 碳含量-0.35%、普通低合金钢和耐热钢的焊条电弧焊、钨极氦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电弧焊、氧一乙炔焊和埋弧自动焊等焊接方法。其他的材料、部件和焊接方法,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技术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7、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一部分:试验方法 GB/T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 4191 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和等离子焊接、切割用钨饰电极 GB/T4872 纯缸 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 6819溶解乙炔 GB 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T1247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 17394 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GB 50236-1998 现场设各、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
8、验收规范 DUT 675 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DUT 678 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UT 679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IT 73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 DUT 752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UT 753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导则 DUT 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UT 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UT 821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 DUT 868-2004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HG/T 2537 焊接用二氧化碳 JB/T 3223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JB 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84电
9、基火字第 146号 电力建设金相检验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1984-11-14DL/ T 869一 2004 基建司电基 1993 15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光谱分析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3-07-06 劳部发1996 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1996-08-19 质技监锅发【1999 154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生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6-253 一般规定3.1 总的要求3.1.1 除相关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部分外,火力发电机组的焊接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工作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对于火力发电厂相关设备部件的修复、技改除应执行 蒸
10、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外,其焊接工作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3.1.2 电站钢结构焊接工作应按DL/T 678的规定执行。3.1.3 焊接工程应事先根据DUT 868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确认、制定工作程序,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和必要的焊接施工措施文件。3.1.4 焊缝质量检验应根据部件工况条件和质量要求分类进行。3.1.5 金属材料检验、设备焊缝检查、通球试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接头质量检验、焊接人员考核等项工作,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3.1.6 重要部件的焊接修复应按照专门的规程、规范、技术导则的规定执行。3.2 企业及焊接人员3.2.1 承担火力发电厂焊接工程的
11、企业 或单位应具备的条件3.2.1.1 具有国家认可的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企业资质,具各相应的质量体系。3.2.1.2 企业的质量体系中应对焊接工程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在焊接工程施工中,企业的质量体系应能有效运行,确保焊接工程的质量。3.2.1.3 具备 3.2.2所规定资格的焊接人员,并应明确符合资格的专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的焊接技术工作。3.2.1.4 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焊接装备条件。3.2.1.5 承担火电厂焊接工程的企业应经常组织焊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3.2.2 企业在承担火电厂焊接工程时,焊接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2.2.1 焊接技术人
12、员 a焊接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b焊接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一年的专业技术实践; c在焊接工程中担任管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焊接技术人员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焊接工程师资格。3.2.2.2 焊接质量检查人员 a火力发电厂焊接工程中的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 b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c焊接专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焊接质量检查高级资格。3.2.2.3 焊接检验、检测人员 a焊接检验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其中无损检测人员应
13、按照 DL/f 675的规定参加考核并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 b焊接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员应按照考核合格项目及相应的级别从事检验、检测工作;DL / T 869一 2004 c评定检测结果,签署无损检验报告的检验人员必须由n级及以上人员担任; d从事金相、光谱、力学性能检测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3.2.2.4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应按照DUT 679的规定参加焊工技术考核,取得焊工合格证书,并按照考试合格项目适用范围从事焊接工作。3.2.2.5 焊接热处理人员 a焊接热处理操作人员应具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 b焊接热处
14、理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3.2.3 焊接人员的基本职责3.2.3.1 焊接技术人员 a贯彻工程质量方针,掌握工程概况,编制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拟定焊接技术措施,参与焊 工技术培训工作; b组织并参与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制定焊工技术培训方案; c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工程中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 d参与重要部件的焊接质量验收; e记录、检查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本专业工程竣工技术文件的移交,组织进行焊接工程专 业技术总结。3.2.3.2 焊接质0检查人员 a编制焊接质量验收项目和实施计划,负责焊接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相关
15、质量措施的实施; b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深入工程实际监督有关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 报告有关部门; c确定受检焊缝或检验部位,记录并监督检验质量,负责工程质量统计; d掌握焊工技术状况,检查焊工合格证件。对违章作业或作业质量不稳定的焊工有权停止其焊接 工作,有权建议焊工技术考核委员会吊销焊工合格证书; e及时积累和总结焊接质量监督资料,整理焊工质量档案,配合整理工程竣工技术文件并移交。3.2.3.3 焊接检验、检测人员 a按照指定部位和委托内容依据本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做到检验及时、结论准确、及时反馈; b填写、整理、签发和保管全部检验记录;配合有关人员整理、
16、移交专业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c对外观不合格或不符合无损检验要求的焊缝,应拒绝进行无损检验。3.2.3.4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 a按照DUT 679规定的合格项目适用范围从事焊接工作; b熟悉并严格执行焊接作业指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 c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自检: d当作业条件与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不相符时,应停止或拒绝施焊。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停止施焊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自行处理。3.2.3.5 焊接热处理人员 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照DUT 819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3.3 材料3.3.1 钢材3.3.1.1 钢材材质必须符合设计选用标准的规定,进口钢材必须符合合同
17、规定的技术条件。钢材必须附有材质合格证书。首次使用的钢材应收集焊接性资料和焊接、焊接热处理以及其他热加工方法的指导性工艺资料,按照DUT 868确认焊接工艺。DL / T 869一 2004 火电厂常用钢材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见附录Ao3.3.1.2 工程代用材料应经过设计批准。工程中使用的临时材料应符合 3.3.1.1的规定,并应经过工程技术负责人的批准。3.3.1.3 在使用中对钢材材质有怀疑时应按照该钢材批号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检验。3.3.2 焊接材料3.3.2.1 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使用工况条件和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选用。3.3.2.2 同种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
18、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a焊缝金属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与母材相当; b焊接材料熔敷金属的下转变点 Ac,应与被焊母材相当 不低于100C ; c焊接工艺性能良好。3.3.2.3 异种钢材焊接时焊接工艺及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DUT 752的规定。3.3.2.4 焊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焊接工程中使用的进口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工艺提供方提交的技术文件的要求。 火电厂常用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熔敷金属力学性能和相关标准见附录Bo3.3.2.5 钨极氢弧焊应使用符合GB 4191规定的钨饰电极。3.3.2.6 埋弧焊用焊剂应符合GB/T 5293或GB/T 12470的规定。3.3
19、.2.7 首次使用的新型焊接材料应由供应商提供该材料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含常、高温、Ac,、指导性焊接及热处理工艺参数等技术资料,经过焊接工艺评定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3.3.2.8 焊接材料的存放、管理应符合JB/T 3223的规定。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接材料用于重要部件焊接时,如对其质量产生怀疑,应重新做出鉴定,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3.3.2.9 焊条、焊剂在使用前应按照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焊接重要部件的焊条,使用时应装入保温温度为800C-110的专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3.3.2.10 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锈、垢、油污。3.3.3 焊接用气体3.3.3.
20、1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氢气应符合GB/T 4872的规定。3.3.3.2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二氧化碳气体应符合HG/T 2537的规定。3.3.3.3 氧一乙炔焊接方法所用的氧气纯度应在98.5%以上。3.3.3.4 氧一乙炔焊接方法所用的乙炔气体应符合GB 6819的规定。3.3.3.5 乙炔气体质量可用检查焊缝金属中硫、磷含量的方法确定,其含量不得超过被焊接金属的标准含量。3.3.3.6 使用氧一乙炔焊接方法时,焊接工艺评定应结合现场使用条件进行,并测定焊缝金属的硫、磷含量。3.3.3.7 焊接工程中使用的其他气体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3.4 焊接设备3.4.1 焊接设备 含热处理设备、无损检
21、测设备及仪表应定期检查,需要计量的部分应定期校验。3.4.2 所有焊接和焊接修复所涉及的设备、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应确认其与承担的焊接工作相适应。4 坡口制备及组对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焊口的位置应避开应力集中区,且便于施焊及焊后热处理。4.1.2 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联箱外壁或支架边缘至少 70mm,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o4.1.3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nim定型管件除外,4DL/T869一 2004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 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150mm,当管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LT 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可编辑 火力发电厂 焊接 技术规程 编辑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033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