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3人身保险合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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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编 人身保险合同,李 君 Email:,第十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第十四章 人寿保险合同第十五章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第十六章 健康保险合同,第十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第一节 概念、特征、分类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条款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重点提示,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权利人身保险的合同内容自杀条款年龄误告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复效条款受益人条款(结合共同灾难条款)保单贷款条款保单质押条款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第一节 概念、特征、分类,人身保险合同 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
2、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保险法第51条,人身保险合同:特征,保险标的,人格性,保险金额,不适用,抽象性,承保危险,稳定性,保险“价值”,不可估性,保险期间,长期性,定额性,储蓄性,非诉讼性,作用功能,人寿保险费,保险价值,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规律性,寿命 生命表,身体 伤残表,保障性,人寿保险费的非诉讼性: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人身保险不适用保险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
3、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人身保险合同:分类,标的,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保险金支付方式,一次支付,分期支付,保险费支付方式,趸交,期交,被保险人数,单独保险,团体保险,13-7自考真题 单选,19.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描述,正确的是A.人寿保险保险费具有可诉性 B.保险人有代位求偿权C.以生命表或伤残表作为技术基础 D.存在超额保险 C,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主体,人身保险合同: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一、保险人,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
4、活动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监会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二、投保人,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需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三、被保险人,(一)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二)符合规定的年龄限制、身体条件等要求如,我国保险公司开办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是16周岁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人。(三)不能违背保险法上有关的限制性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此的被保险人,父母作为投保人的例外,转让、质押须书面同意,父母作为投保人的例外,被保险人的权利,同意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
5、,四、受益人,有权指定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监护人,受益人范围,原则:主体、人数无限制,例外:劳动者及其近亲属,没有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指定不明,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权利,(一)受益人的法律特征,1、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一或数人;主体不限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2、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权),3、指定而生: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1)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2)投保人指定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3)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4、受益人可变更(
6、1)投保人变更须经被保险人同意。(2)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二)受益权,1、基于指定而生2、主体:受益人可为数人;数受益人顺序、份额3、受益权变更:变更受益主体、顺序、份额4、受益权放弃5、受益权转让、质押6、受益权丧失,(三)无受益人及共同灾难条款,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无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与
7、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由谁指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39条 受益人可否放弃受益权?可。受益人单方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即可。,受益人可否变更?被保险人、投保人可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法第41
8、条受益人可否为数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保险法第40条未确定受益顺序,又应如何?按同一顺序,受益权可否转让、质押?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保险法第34条第2款 受益权之丧失: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保险法第43条第2款,13-7自考真题 单选,20.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及其权利的描述,正确的是()A.投保人、被保险人不能是受益人B.法人
9、、自然人均可是受益人C.受益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D.多个受益人在行使权利时无先后之分 B,06司考真题 单选,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增长而增加。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从46岁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其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主张合同无效 B解除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 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的应缴保费 D解除合同,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C,10司考真题 多选,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
10、丙为受益人。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甲指定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B如因第三人导致乙死亡,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后有权向该第三人代位求偿C如乙变更受益人无须甲同意D如丙先于乙死亡,则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乙的遗产由甲继承 ACD,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条款,人身保险合同:条款,主要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保单转让条款,保单贷款条款,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红利任选条款,自杀条款,意外死亡条款,主体条款,保险利益条款,保险金额/费条款,责任与免责条款,共同灾难条款,战争条款,特殊条款,一、主体条款,人身保险合同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二、保险利益条款,订
11、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五)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三、保险金(额)、保险费条款,(一)保险金(额)1、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约定为了防止出现道德风险,保险人往往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加以限制。2、保险金给付方式一次支付现金利息收入定期收入定额收入终身年金,(二)保险费条款,1、保险费额度可以约定,一次缴纳或分期缴纳。2、人寿保险保险费的非诉讼性3、保费自动垫缴投保人未在宽限期内缴付
12、保费,当保单已具现金价值,且该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欠缴保费时,除非投保人声明反对,保险人应自动垫缴,使保单继续有效直至用完现金价值。此后不缴费,则保单失效。垫缴期间:发生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责任,但会扣除应缴保费本息。保险人通常对垫缴次数有限制规定,附: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 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 保险人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金额 保险人因该保单向工作人员支付的佣金 保险人已承担保险责任所需的纯保费 剩余保费所生利息。,保险人在下列情况,应依约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1、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
13、保险费;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14向投保人退还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五、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解除合同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两年内未行使
14、前述合同解除权,该权利消灭,六、年龄误告,(一)年龄误告+真实年龄不符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二)年龄误告+真实年龄符合限制欠缴:补交保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溢缴:退还保费,年龄误告,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保险人解除合同,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逾期丧失合同解除权,保险人不解除合同,补充保险费,按比例减少保险金,补交保险费,退还保险费,七、宽限期条款,宽限期条款:指在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后未按时交付保险费的,法律或合同规定给予投保人一定宽限时间,在此期间,即使未交纳保险费,仍能保持保险合同效力。(一)宽限期
15、1、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2、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内支付否则合同中止,或由保险人依约定减少保险金额。(二)责任承担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依约给付保险金,但可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八、复效条款,要件,投保人提出复效请求,中止后2年内提出请求;逾期可仍提,但受限制,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果,复效:原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中止2年内未复效: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符合投保条件,投保人、保险人达成协议,九、保单转让,人身保险单因具有现金价值,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可以转让。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十、保单贷款,保单贷款:投保人缴纳保费
16、满一定期限后(常2年),可将保单作为质押向保险人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一)保单贷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贷款人不偿还,保单失效;(二)保险事故发生,若保单有贷款本息未偿还,保险人可在保险金中扣除贷款;(三)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质押。,十一、不丧失价值任选,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又称不没收条款,指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不愿或无力继续缴纳保险费时,有权选择如何处理该保单项下的现金价值。(一)退保取现(二)缴清保险(三)展期保险,(一)退保取现投保人可办理退保手续,领回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内
17、,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法第47条,(二)缴清保险即办理减额保险,投保人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保险人依此金额改变原保单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改变;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不变(三)展期保险即投保人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保险人依此改变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改变;保险金额、责任不变。,十二、红利任选条款,红利任选条款被保险人如果投保分红保险,便可享受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权利,且对此权利有不同的选择方式,如取现、抵交续期保费、自动增加保额等等。红利来源于三差收益:利差益、死差益、费差益。本质上讲,红利来源于被保险人多缴的保费。因分红保单采取更保守的精算方式:更高的预定死亡
18、率、更低的预定利率、更高的预定费用率。,三差收益:利差益实际利率大于预定利率的差额;死差益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而生收益;费差益实际费用率小于预定费用率的差额。,十三、自杀条款,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法第44条第2款,十四、意外死亡条款,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规定,被保险人因保险期间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之后,须一定期限内(常为90天)死亡,保险人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此时给付
19、的保险金一般为保险金额的23倍。原因:限定损害后果须在意外伤害后一定期限发生,方能更好说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十五、战争条款,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战争和军事行动而死亡、残废,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十六、共同灾难,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依此,保险金方可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而保险人也方可依继承法规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0司考真题 多选,2007年7月,陈某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为不超过规定的承保年龄,申报年龄时故意少报了两岁。2009年9月保险公司发现。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退还
20、投保人已交的保险费B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C如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D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少交的保险费,但不能免除其保险责任 BD,05司考真题 不定项,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请回答以下89-92题。,Your Main Topic Goes Here,89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A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B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C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
21、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ABCD,Your Main Topic Goes Here,90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A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张某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B张乙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因她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C因张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她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D张某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张乙的同意 A,Your Main Topic Goes Here,91张某为甲和张乙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张某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可能引起什么后果?A合同效力中止B
22、合同终止C保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D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A D,Your Main Topic Goes Here,92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保费。对此如何处理?A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但无权要求退还任何费用B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已交的保费C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D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按规定退还保费,但保险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 C,第四节 人险:保险责任与诉讼时效,一、人险:责任范围,责任范围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约定的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因死亡、残废或生存至保险期限
23、届满责任负担:,二、人险:除外责任,(一)法定除外责任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2、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3、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死亡注意: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仅导致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不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人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亡、疾病,被保险人自杀,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丧失受益权,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强制刑事措施而伤亡,交足2年保险费的退还现金
24、价值,退还现金价值,三、人险:诉讼时效,(一)人寿保险5年(二)其他人身保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2年(三)起算均从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或应知保险事故发生日起算。,相关法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法第二十六条,Your Main Topic Goes Here,甲(8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2005年6月的一天,甲因不满父母忘记了自己的生日,乘父母外出打牌时自
25、杀身亡。父母回家发现甲已气绝身亡。2004年9月,甲所在的学校为学生投保了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险费20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000元。,Your Main Topic Goes Here,2005年10月甲父母作为受益人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投保后两年内自杀属于免责范围拒绝赔偿。甲父母不服诉之法院。问:该案应如何处理?,田某是某厂司机,由单位统一投保参加团体人身意外险。后田某因车祸死亡。其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处注明为其单位某厂,但无被保险人认可字样。田妻、田父欲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但投保单位不给二人人出具有关证明,使其无法向保险人主张。保险人认为,保费是单位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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