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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及其核算,个人所得税基础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础,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义务人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三、应税所得项目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纳税义务人,(一)概念与特点概念: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特点:分类征收;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行适用;费用扣除额比较宽;计算较简便;采用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办法。,(二)纳税
2、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1、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应税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在中国境内无
3、住所,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有减免税优惠。,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主要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居住但不满1年的外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同胞。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有减免税优惠。,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注: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注意】居住时间5年以上,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
4、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其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一)一般规定一般而言,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的所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三、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三、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三、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类制,(一)工资、薪金所得九级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五级累进税率,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税的情况: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协议)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
6、%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三)稿酬所得 比例税率20%,再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四)劳务报酬所得 基本税率20%,对一次收入略高的,实行加成征收。,(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基本比例税率20%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的征税情况:1999年10月31日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按照20%比例税率征收;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按照5%比例税率征收;2008年10月9日以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按市价出租的居住房,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
7、征收个人所得税。(联系:个人出租房屋还要按租金计征房产税,税率减按4%),(一)免征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免征(续)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
8、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符合规定的见义勇为奖金;11.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12.个人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3.储蓄机构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4.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二)减征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
9、政部门批准减税的。,(三)暂免征收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3.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5.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6.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7.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四)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
10、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五)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本规定: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作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一)各项费用减除标准(二)附加减除标准(三)每次收入的确定(四)其他规
11、定,(一)各项费用减除标准,(二)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三)每次收入的确定,(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1.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的特殊规定:,1.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月度奖、季度奖、半年奖等 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2)全年一
12、次性奖金(年终奖)第一步:比较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标准(2 000/4 800元),确定有无差额(工资低于扣除标准的数额)。第二步: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三步: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0/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的特殊规定(续),(3)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 资按上述规定执行。(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
13、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例7-5、7-6,工资、薪金的特殊规定(续),2.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分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同时,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为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3)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
14、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1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查账征收: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执行。核定征收: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15、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注意:确定适用税率时,要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即收入扣减了相应费用(800元或20%)后的余额,而不是收入本身来确定适用税率。,(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注意: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2.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的征税情况:1999年10月31日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按20%比例税率征收;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按5%
16、比例税率征收;2008年10月9日以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从2005年6月1日起,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税率20%征收个人所得税。,(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按市价出租的居住房,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注意: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
17、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三、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一)扣除规定纳税义务人其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税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扣除限额为依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扣除限额扣除当年扣除额后的余额进行补扣。,(二)扣除限额的计算分国分项,例7-22,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1.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个人,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2.个体工商户:做相应会计处理。3.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扣缴事项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正确记录和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事项。,一、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两种形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1.企业支
18、付报酬时借:留存收益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企业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提取应付工资时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实际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例7-24,(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 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
19、超额累进税率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其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三)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支付该项劳务报酬时借:相关账户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例7-25,(四)稿酬所得的会计处理 1.出版社等支付稿酬时借:图书成本等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例7-26,(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支付特许
20、权使用费时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例7-27,(六)财产租赁所得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支付财产租赁费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七)财产转让所得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发生受让财产业务时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例7-28,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一、个人所得税征收缴纳管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两种:一是自
21、行申报;一是代扣代缴。(一)自行申报纳税 1.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2.自行申报内容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3.申报地点 P253-254相关规定,4.申报期限 P254-255相关规定,5.申报方式 数据电文、邮寄、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二)代扣代缴源泉扣缴1.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除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外的其他10项所得。2.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应报送的资料等。4.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5.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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