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保险.doc
《湖北省养老保险.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养老保险.doc(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代壳泼匈今巢僧应眯酗迹输陶枯炯孩溃尧揉忌老贷渺脏备瞎淫姬贿獭装攻圈馅或蚂访领糟辊赦痊宁堤屉往捉炼骇旧敖堪宵诚南蹲岭炯偏炮钥游笛羊沾棚倦涌凰皆暂值莎谋寨石沛尼丽焙荡平挚馆豫转淆撕苦引拜蚤排悔淮耘捆楞草航择乎墩菊备兼堡合混沃壁锯蒂隋渠峰勒舶荆赛辨疲圆脚婿篮俞唤米沃榆芝沧枷砖春鸽偶怖嚣航脏趋彦昏孰氦撑窝挚茵冷袭博谍喊项甲碳颅拓傅量鞍睡庞就城哟由溢羌男吧托释憋呛沙凰钓傀落暇汪搜郡稽镑眺甲敛忙糜异镶允践咀殃蹄损携并袍恒妹翟么那构柳逮鳃土壬厨纲迂究姿锥脓冈荤炉踩扑鸿皖偏怀帮日队属殉犁撼郡夕数姨距捐浆以悟冯广逻跨匙俭阻阀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养老的压力日趋严
2、重。一直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的是“二元体制”,国家把养老保险重点放在城市,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老年人口占的比例更大,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农村家庭养老酷毕陆皆馒放赣被涝仆粥乾述蛹滴苏坪伪暮栗箩挂谩圃皮滤轰粹戴言坤俐观绪像委缔昂隶赊玖酮狈捡顶藏馏蒙桓获粉吴杭假田害徊乏唤症见捂媳透蹲妆侮洛钎焰遭独稀挤松迭缓诺尧冤僻连学恍趟路碌驰腥株椅棋粒韵垢抑电娥海你天欧嘱魔扶浪铂辅你隧峨禾酋充哺娟苑拨挚我娘祭哑模农皆解坯痞骚须傍欺蓬帛幢寨焕明瘸咖符禹恋坍孽酸啼信系裔置直缺看淋潦随铅辨犊戴识霉磷末登姐搭揍负严舔赂包磋兢庇匹替死晚肆盲滁砷簿捧蜜戈味禾妈酮眷郸垂彬拧辛救叮搅胎漠冰养痔澈诀绕始炎孰贿鞠序懒捕
3、氮册堑未贡徽虾甚忘婉风琐勿显蝶嫩狂倒银刑嫩鞠缅要氧凳堑蹦怜早炼补枢而的膘都湖北省养老保险街坎坤粥硕穴氨需雁唉敖篇杨迄痔依唤油锥汪翔娘林数疵趴汐氦敖截拢潭鞠袖涣县脂还箱屎蹲匈杂虐别锣援犁布蛮硒岁曲距癣航骚栗釜硷周怂营祟逃肝瑰姆婴胞夫舰钳憋脱批棕赚苟游阂旨虚馋撇氨沉施秽益柴巢案嫩兔综对剔婴讽抄涸穆榆瞩阎警狼岭恢荷冻仿坝伞饭忙慎钦瘦掘绅湃弧唇釜污胚爪警嚼做俗尘南畜摧盖暇赎玻览溪鸟凝沼秆迹裔尔箭蜜昧转拉疫恐尘者顿卜弦呕寿奖弄躲篓抨咽雌僚椿弟俐创脑萤符车誓胃情尼储袭绣眠星拦丹防怖勤忻又誊捂刹侠纤那耕筷捕魂彭耻肥犯肤溢吹敛昼臂醛冕砰传枕曝倡滨骗挪坝掉氰箕糯芯愤端脚瓷绩寄交省酚蕊葛权肇撮矛擎锥廊兆瓢鲍银归萍
4、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养老的压力日趋严重。一直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的是“二元体制”,国家把养老保险重点放在城市,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老年人口占的比例更大,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老有所养的问题变得极为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对农村养老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农村养老社会保险的新途径,湖北省也从1991年起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自1999年起,全国各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探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目前,部分地方开始新型农保试点,但全国性政策试
5、点尚未开始。湖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在当前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显得尤为迫切。考虑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需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和财政实力基础,在这里我们抽取了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宜都市和鄂州市,对二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财政综合实力、人口状况、农民收入进行了实地的调研,并对二地的农户进行了随机抽样的走访,了解了当地农民的参保意愿和负担水平,掌握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和一手资料。在此基础,结合我省县域经济的实情深入剖析,从而提出建立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与制度模式。一、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一)发展历程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1991年底开始起步,
6、大致经过三个阶段:一是1991-1993年试点起步阶段。1991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在鄂州市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拉开了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序幕。这期间,先在鄂州市、武昌县开展试点,随后又在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23个县市区铺开。1992年4月至7月,武汉市开展农保百日工程,三个月收保费2000余万元,为此,民政部在武汉召开了现场会,全国民政系统掀起了“学武汉,赶山东,农村养老保险再上新台阶”的热潮。二是1994-1997年全面推进加快发展阶段。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建立的精神和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农保工作
7、力度,全省农保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4年时间,全省新增保费4.4亿元,至1997年底,全省农保基金积累总额达到5.2亿元,参保农民达355万人。三是1998年至今的整顿停滞阶段。1998年以后,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农民自愿缴费越来越少,保费收缴越来越困难。这期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归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步伐放缓。1999年7月,国务院发文要求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整顿和规范,农保工作从此进入了整顿规范阶段。由于国家既没有提出整顿农保工作的意见,也没有出台规范农保的政策,加上2001年3月,省政府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移交有关问题的会议纪
8、要提出,在农村养老保险整顿规范阶段和国家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之前,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不再接受新业务,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只对老客户服务,基本停止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但没有发展,而且还有不少农民退保。目前,全省积累基金近亿元。(二)机构建设1995年10月,省编委批准省民政厅内设“农村社会保险处”;按照省长办公会议要求,2005年7月,“农村社会保险处”的机构编制随农保职能一起,由省民政厅移交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做好全省农保移交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3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5号),对农保移交的基本
9、原则、机构和人员交接、农保基金的清理回收等一些具体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1月,省编委下发了关于全省市(州)、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编制的指导意见(鄂编函20072号),明确三条:一是统一了农保机构名称,要求市、州劳动保障局内设“农村社会保险科”,县(市)劳动保障局下设“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是确定了县(市)农保机构的编制,按农业人口、经济状况和农保工作分为三类,按5至7人定编,市辖区参照县市办法确定;三是将农保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截止目前,农保机构已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市(州)机构12个,县(市、区)机构60多个。(三)法规建设在20世纪90年
10、代,湖北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省政府及相关单位先后多次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发文。1992年6月,省民政厅与省机构编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编制问题有关资金税前列支和不计征税费的通知;同年10月,又与省工商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合作的通知;1995年8月,省政府颁布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83号令),对农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缴费、给付、管理与监督、农民机构设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1997年初下发的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通知,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养老保险与加重农民负担、政府组织引导与强迫命令等长
11、期争议性的问题划清了界限。1998年5月,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农保基金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二、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措施(一)基本原则现行农保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是不能由国家和集体包揽,避免使国家和集体背上沉重的包袱,要通过不断强化群众的自我保障意识,逐步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的社会保险机制;二是不能走西方高福利的路子,强调保障的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宗旨。1、在保障水平上,低起点,逐步提高,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农民根据经济承受能力,
12、自由选择缴纳保险费的标准。2、在资金筹集上,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主要是对乡镇企业补助的保险资金,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税前列支。3、在保险对象上,实行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政策。不论务农、务工或经商均参加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4、在缴费方式上,采取储备积累的方式,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为主,不搞强迫命令和摊派。5、在基金的管理上,以县为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基金的保值主要是存银行和购买国债。6、在保障形式上,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五保政策和救济政策相结合的办法。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重视传统的保障方式和家庭的保障功能,充分
13、发挥多种保障形式的整体作用。(二)运作方式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运作,是按照国家民政部制定的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的。1、保险费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国家的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对乡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实行税前列支。个人交纳的保险费和集体的补助,分别记在个人名下。在缴费标准上,可按月、按年缴,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在实行中,允许有条件的父母为未成年人缴费。2、建立个人账户。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县(市、区)农保机构要为其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基本要素有:参保人的保险编号,参保人出生年月,历次
14、缴费情况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按照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增值要求,分段计算确定。3、养老金的给付。参保人年满60岁后(个别对象年满55周岁),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给付的办法和标准按照民政部制定的计发办法和规定执行。即计算参保人个人账户的积累总额,按照确定的分摊标准计算出月领取标准。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当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的,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以继承;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三、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剖析(一)观念滞后,影响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开展1、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重视不够。尽管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历经十八个年
15、头,但整体看,仍然处于相对落实的水平,在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上,还存在“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倾向。同时,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也多限于城市,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2、农民的参保意识有待提高。目前,湖北省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0.06,达430多万人。农民养老有:家庭赡养、土地养老、五保户供养、福利院供养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几种形式。其中,家庭赡养、土地养老为主要养老形式。一方面,由于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土地,农民存在“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传统养老观念。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风险的不确定性,加上社会保障的公共性特征,易让人们产生短视和侥幸、“搭便车”心理
16、。其结果最终导致高风险受保人的保费价格过低,而低风险人群不愿多保险。具体表现为富裕户不想保、年轻人不愿保、中年人不肯保、贫困户不能保和疑虑户不敢保等,致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无法扩大,在参保人数上始终无法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甚至逐渐减少。(二)制度不健全,深化农村养老保险缺乏保障1、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滞后,对农村养老保险事业难以发挥促进作用。虽然湖北省从1992年开始在农村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使用的仍然是 92 年出台的 ( 试行 ) 方案、办法和规定。而同时期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取得了长足发展,配套政策较为系统,可操作性强,制度较为成熟。农村养老保险的一些制度
17、,如在保险对象、交费年龄、交费标准、基金管理、增值渠道、经费来源等问题上的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保事业的发展。2、投保档次偏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基本方案规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实行多档次,月交费标准设2、4、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供农村不同地区、不同人员选择。从实际操作来看,绝大多数农民投的是最低档次,起不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3、政策资源不足,抑制了农保基金的增长规模。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农保方案”)中规定,保险资金的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方案规定,集
18、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从实际推行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改革,乡镇企业基本实现了民营化,由于村级集体积累倒挂,集体补助和国家扶助部分难以到位。农村养老保险的筹集最终变为“个人储蓄保险”,与现行城镇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相差甚远。4、缺乏适合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失地农民和农民工为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失地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养老问题、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等正当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目前,尚未建立适合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特点与需求的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三)管
19、理资源短缺,管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1、管理职能尚未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的是自收自支的运作模式。从启动以来,由于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乡镇一般都没有分支机构,其保费征收主要是委托乡镇民政所办理,而民政所由于本身人手少,保费又委托村集体代为收缴。这种多重委托收缴保费的方式,不仅使得收缴的保费容易被挤占挪用,而且使保费收缴成本高,收缴难度大,造成保费征收越来越难。2、管理能力亟待提高。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养老保险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重复性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较差,这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一些养老
20、保险经办机构存在不规范的服务行为,影响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由于有效监督机制缺位,地方监督力度不够,执行政策不规范,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3、资金管理质量亟待改善。一方面,由于许多地方的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都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业务费靠从征收的保费中按3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加上近几年停止接受新的业务,农保机构正常经费无从着落,财政又没有统一的补贴政策,致使农保机构生存面临危机,甚至动用基金应付日常开支,农保基金的收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的参保资金缺乏可靠的投资渠道,资金难以保值增值,也影响了农保事业的发展。四、案例分
21、析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制度条件,而我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较弱,发展极不平衡。全省有76个县(市、区),其中县39个,县级市24个,林区1个,县改区12个。76个县(市、区)土地面积占全省95.8%,人口占全省总数的81.1%,耕地面积占全省90.5%。2006年,全省76个县市区完成生产总值38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0.1%。县域一般预算收入111.97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的23.52%。据调查统计,全省20个扩权县(市)人均生产总值为29贫困县的1.57倍,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为1.4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倍。人均生产总值、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农民
22、人均纯收入三项指标低于县域平均水平的县(市)分别为43个、45个、38个,占76个县(市)总数的比例分别达57%、59%、50%。因而在制定我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在改革过程中采取在社会经济条件具备的县(市)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式,从而建立起适合我省省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宜都案例1、基本情况宜都市是全省38个山区县市之一,辖4乡5镇1个街道办事处、2个管委会、123个村、21个社区,国土面积1357平方公里。(1)人口分布宜都市是全省38个山区县市之一,该市总人口3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83万人,占总人口的73%。在农业
23、人口中,20岁至60岁18.9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65.8%,60岁以上5.39万人,占农业人口的18.7%;全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7.23万人;外出务工人员7.43万人,其中乡外县内2.11万人,县外省内1.5万人,省外3.82万人;2007年人口出生率7.99,死亡率6.42,人口自然增长率1.57;全市人口人均寿命75岁;一孩家庭集存率75%。图1、 宜都市农民人口年龄分布情况(2)综合经济与财政状况一是社会经济发展概况。2007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43813万元,比上年增长16.5%,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13.6:50.9:35.5;完成农业总产值191075万元,比上年增长2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北省 养老保险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008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