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不容侵犯.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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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某外资企业,老板见几名女工正在聊天,便走到正在说话的一名女工面前“啪”的就是一记耳光。事后有人告诉老板,那天正值机器大修,工人不上班,这几位女工是义务来车间搞卫生的。第二天,老板交给被打耳光的女工一个信封,里面装有400元人民币。一些小姐妹听说后,很羡慕这个女工,并说:“一耳光400元,辛辛苦苦要干一个月,每天给他打一下也合算。”,老板打女工的行为侵犯了女工的什么权利?这项权利包括哪些内容?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些小姐妹的想法对吗?如果你是那位女工,你将如何处理这件事?,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一、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是不容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
2、1、什么是人格尊严?,2、人格尊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二、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表现,案例一,我怎么上了商场海报?,某广告公司曾为模特张欣拍摄了一组艺术照片。这组照片经张欣授权后被刊登在一家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挂历上,该出版社付给她2000元的报酬。后来,一家商场为了经营需要,在制作、散发宣传画报时,未经张欣同意,选用了上述照片中的一幅作为该画报的插图。得知此事后,张欣将该商场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商场向张欣赔礼道歉,给付张欣肖像使用费1500
3、元,赔偿原告有关经济损失32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上述事例中,张欣被侵害的是什么权利?,上述事例中,出版商和商场使用张欣照片的目的都是为了赢利,二者行为的区别在于什么?,张欣起诉该商场的侵权行为,说明了什么?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思考,肖像权,出版社征得张欣同意刊发照片,是合法行为;商场未经她的同意擅自使用照片,是一种违法行为。,张欣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维护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法律链接,肖像指自然人真实形象的再现,即“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权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制作、使用以及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法律链接,
4、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为目的进行人身攻击等,都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了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公民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承担赔偿损失。,思考:1、侵犯肖像权的表现主要有哪些?2、判断侵权与否的标准主要是什么?未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肖像的行为一定是侵权吗?,A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
5、使用公民肖像,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B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恶意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权和对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也是侵犯公民肖像权行为。,是否取得本人的同意,不是,为宣传报道、职务上的目的或公共利益无需本人同意,如通辑逃犯、寻人启事等,3、法律规定侵权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就可以随便使用别人的肖像吗?,不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都是侵权行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承担赔偿损失。,案例二,看漫画,结合课本P72页关于九年级学生吴天的案例,思考一下问题,1、从吴天及其父亲的行为看,他们主要侵犯了廖老师的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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