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联营与合并.ppt
《跨国公司的联营与合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跨国公司的联营与合并.ppt(5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跨国公司的联营与合并,现代大公司的形成和扩展往往借助于联营与合并。一家公司可能基于种种目的,例如,为了建立原料供应基地,开辟或占领产品市场,实行多样化经营,获取税收优惠,立即产生利润等等,而去兼并或控制其他公司。美国企业并购在全球企业并购中是最富有特点及最具有代表性。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企业大体上发生了五次并购浪潮,每一次都展示着不同时期美国企业的成长途径与配置方式。,第一次并购浪潮发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点是横向并购实施规模扩张和企业垄断,典型案例如美国钢铁公司的重组与并购。第二次并购浪潮主要集中于20年代,尤其在1929年达到了高峰,特点是纵向并购实施行业寡头垄断,典型案例如通用汽车
2、公司的并购和重组。第三次并购浪潮发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五、六十年代,特点是混合式并购促成跨国重组与扩张,典型案例如可口可乐公司的多元化并购。第四次并购浪潮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在1985年达到高峰,然后逐渐进入尾声,特点是运用金融杠杆,如通过“小鱼吃大鱼”和发行“垃圾债券”等方式调整与突出主营业务,典型案例如1985年销售额仅为3亿美元的普莱得公司以举债方式用17.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年销售额达24亿美元的雷夫隆公司。第五次并购浪潮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特点是战略驱动下功能互补型强强联盟,典型案例如美国波音公司以换股方式兼并了麦道飞机制造公司,使合并而成的新波音公司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实
3、力最强、业务最广的航天航空企业。,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合并是指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经营目的,通过兼并、控股等形式控制和操纵其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企业合并主要包括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家企业,其中只有一家企业继续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消失,合并后留存的企业对所有被合并企业原来的资产实行直接控制和管理。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由于被合并企业已清算解散,合并后的企业仍然是一个单一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因此合并后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合并前的相同,有所变动只是会计报表反映的对象,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问题。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
4、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企业。在创立合并的情况下,原来的企业均不复存在,组成一家新的法人企业,原企业的资产全部转由新企业控制。由于创立后的企业与普通企业一样,仍然是一个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因此也不涉及到合并财务报表的问题。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或购买其他企业的股份,控制其他企业的一种合并形式。与吸收合并和创立合并不同,控股合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并。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业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各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分别编制自身的会计报表。但由于它们之间存在控股关系,在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上控股企业可以对被控股企业实施有效控制,因此,从经济意义上看,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
5、业事实上已成为一个整体,为了反映这一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编制一套合并财务报表。,总之,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有一定的联系,但两者并不是必然的关系。企业合并可能导致合并财务报表问题的出现,但并非任何企业合并都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只有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才存在合并财务报表问题,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虽然合并报表可以向集团内部及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但亦有其局限性,包括:1.合并报表提供的是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信息,对于个别公司则缺乏详细资料。某些报表使用者,如比较关心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短期债权人,便无法从合并报表中取得所需的相关信息。2.若组成集团的各家企业从事不同的行业
6、,则合并报表所提供的财务比率在用途上会有所限制。例如,某控股公司虽列于工业类,但其合并报表中所含的联属公司却涉及商业类、地产类、公用事业类等行业。3.集团公司往往从事跨地区、跨国界的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控股公司和联属公司在不同地区投入的技术、资金、劳动力以及它们的获利能力、资金分布、投资风险、发展前景等均可能存在很大差别,合并报表提供的综合信息显得过于笼统,凭此难以看出上述差别的影响。4.子公司的债权人或股东对母公司的财产或利润不具有要求偿还或共同分享的权利,合并报表对这些人而言意义不大。,合并实务的国际比较,随着全球各国资本化市场的整合,便更能正面地证明一套单一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推论是
7、必然的。单一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能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并且能更有效率地把资金分配到不同的业务中。国际准则的发展及其广泛应用,可以减少公司在不同会计准则之间进行协调的成本,并能提高审计质量的一致性。,一、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发展起源和发展,(一)美国合并会计报表发展起源 根据诺贝斯在国际比较会计(1993年版)中的论述,合并会计报表实务早在19世纪末期,就出现在美国的一些公司公布的类似报表中,但是当时并不完善,直到1901年,在新泽西注册的美国钢铁公司才编制出比较完善的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在美国起步较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点:首先,是美国当时出现了很多控股公司;其次,是美国的会计准则发展和会计方法
8、的发展不受法律约束;第三,美国会计准则不要求编制母公司会计报表,只要求控股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第四,美国资本市场发育完善。,(二)英国合并会计报表发展起源,合并报表实务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发展比较缓慢。根据诺贝斯提供的资料,英国合并报表会计实务最早出现于1910年。英国合并报表的第一本专著是1923年由吉尔伯特格塞(GilbertGarnsey)撰写的控股公司及报表编制。直到1939年,伦敦证券交易所开始将合并报表作为发行新股的条件,但实际执行得并不普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合并报表的发展中断了。直到1947年英国的公司法中才对合并报表提出要求,成为法定会计报表。英国合并会计报表实务发展缓慢
9、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首先,英国企业兼并浪潮来得较晚,控股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出现较晚,加上合并报表会计实务刚有萌芽就被第二次世界大战所中断;其次,英国社会比较守旧;第三,英国公司法以及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编报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同时要求再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即控股公司需要编报两套报表,因此控股公司对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产生了抵触情绪。,(三)其他欧洲大陆国家合并会计报表发展起源,1.荷兰最早的关于合并报表的记录是在1926年由海牙的米勒公司开始编制的。1970年9月,企业年度报表法第3节中规定:如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企业50以上的权益性资本,应尽可能合理地提供合并会计报表信息。,2.德国最早的合
10、并报表记录见于20世纪30年代。直到1956年德国公共公司法出台,才正式规定有控股权的公共公司和股份有限合伙公司必须编制合并国内企业的集团报表。1969年宣传法扩大了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规定凡符合大公司标准的私营公司、合伙公司与独资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也要编报合并会计报表。虽然德国法律还未正式要求编报国外子公司合并报表,但像德国奔驰汽车公司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尝试。,3.法国20世纪20年代开始了企业合并。在20世纪20年代末主要是无法维持生产的小企业合并,这种合并往往成为企业摆脱困境的出路。其中有一些企业可以按较大的企业形式重新组合。但合并报表实务在法国发展却比较缓慢。1967年法律规定可以附加合
11、并报表,但并未强制要求编报。1971年7月,法律规定公开发行债券和上市股票的公司以及公营公司都应编制合并报表。直到1986年,法律才对合并报表做出明确要求。,4.欧盟国家直到20世纪90年代欧盟第7号指令实施,才使合并会计报表的实务有新发展。欧盟自1971年开始起草合并报表的草案,直到1976年4月29日才正式提出关于合并报表的第7号指令草案。但欧盟收到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又经过数次修订,直到1983年6月13日才得到欧盟总理会议一致通过。由于法令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允许各成员国推迟到1988年1月1日完成修订各国立法的工作,要求各国在1990年1月1日正式执行新法规。但目前大多数国家都没有遵守
12、这一时间规定。,(四)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发展,我国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不宜合并的,可以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1995年2月财政部制定并颁布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规则的空白,促进了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理论与实务的发展。1998年1月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3、。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执行。”2006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新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二、常见的3种合并理念比较,(一)母公司观 母公司观没有独立的理论基础,它强调母公司的法定控制和母公司的权益;其编表目的在于满足母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决策需要。(二)实体观 实体观中,会计主体与终极所有者是相互分离独立存在的个体,会计主体的净收益不自动归所有者;强调法人财产权而非终极所有权,会计主体宣派现金股利时,净收益才成为所有者的财富来源。实体观强调各成员企业构成的企业集团的经济
14、一体性;将企业集团所有股东视为统一实体的共同所有者,认为应一视同仁地对待拥有控股权的股东和少数股东;其编表目的在于满足合并主体所有股东的信息需求,而非仅为母公司提供信息。(三)所有权观 所有权观中,会计主体与其终极所有者是一个完整不可分割的整体,会计主体是其终极所有者财富的存在形式和载体,是所有者的化身。终极所有者得到的现金股利只改变了财富的存储空间,只是财富移位而已。母子公司是拥有与被拥有关系;既不强调集团中存在的法定控制关系,也不强调成员企业构成的经济个体,而强调通过拥有的所有权份额实施重大影响;其编表目的在于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所拥有的资源;解决了同时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集团的企业的合并
15、报表问题。,企业合并的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就编制合并报表中使用的全部合并法而言,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实务中主要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前者视合并为购买行为,注重合并完成日资产、负债的实际价值,因此,被购买企业的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估,购买成本超过重估后净资产的差额作为合并商誉。后者视企业合并为经济资源的联合,认为是两家或两家以上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因此,不要求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加以重估,即仍按其原有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商誉。,购买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行为,认为这一交易同企业直接从外界购买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并无任何区别
16、。由于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项购买行为,因此它具有以下的特点:1、实施合并的企业,应该按其成本进行核算,该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等于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支付的其他购买价款的公允价值与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之和;2、如果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地位,购买企业收到的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公允价值入账;3、如果被合并企业丧失了法人地位,购买企业的合并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正商誉或负商誉);4、从购买日起,被合并企业的经营成果应该合并到购买企业的损益表中;5、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转到购买企业中。,权益集合法又称权益
17、结合法或联营法,它是将企业合并视为经济资源的联合,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这种方法认为,当一家企业完全以自身的普通股去交换另一家企业的几乎所有的普通股时,其实质并非购买,而是参与合并各方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他们全部的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因此,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购买方。由于将企业合并视为权益的结合而非购买,因此权益集合法的特点主要有:1、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各企业整个会计年度的损益都要全部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之中;2、参与合并各企业整个年度的留存利润均应并入合并后的企业当中;3、各企业所发生的与股权联合有
18、关的支出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4、参与合并的各企业,其会计报表通常不用作变动,依然按照账面价值反映资产和负债,也即是不用将其反映为公允价值,也不确认为商誉;5、已登记入账的发行股本的金额与支付的现金或以其他资产形式支付的额外价款之和,同账面登记的购买股本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6、若参与合并各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则应予以调整,以保持合并后会计方法的一致性。,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的区别,1、所依据的理论假设不同。权益集合法的会计处理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和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的。而购买法所依据的假设是: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了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事项,即将
19、其看成是一宗买卖。因此购买法所依据的理论假设是非持续经营假设。,2、购买法与权益集合法在会计处理原则上的区别。(1)购买法下,合并方企业要按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合并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商誉,而在权益集合法下,由于其计价基础不变,资产负债均按账面价值计价,股本按发行股票面值计价,换出股票面值与合并方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存在商誉的确认问题。(2)购买法下,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当年本身实现的收益以及合并日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而在权益集合法下,不论合并发生在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中。(3)购买法下合并企业的留存收
20、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能增加,被合并企业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合并企业,而在权益集合法下,参与合并企业整个会计年度的留存收益均应转入合并企业。(4)在购买法下,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直接费用则调节资本公积,或者调整投资成本;而在权益集合法下,企业合并时发生的所有费用,不管是直接费用或间接费用,都计入当期损益。(5)在购买法下,不需对企业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而在权益集合法下,如果参与合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不一致,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并重新编制前期的会计报表。,3、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产生的会计后果比较。(1)对合并当年的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一方面,在购买法下,重估后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高于账面价值,尤其是在
21、通货膨胀时期,资产中的土地、建筑物等升值幅度很大。这些增值的资产确认后将在以后年度转化为成本或费用,从而导致购买法下的成本费用较权益集合法要多;另一方面,购买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仅仅包括购买日后被合并企业实现的利润;而在权益集合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而不管具体的合并日是哪一天。(2)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由于权益集合法下,并入的净资产较低,而合并后的利润较高,从而导致权益集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相反,购买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低。,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比较,关于合并商誉,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合并商誉是一种永久性资产,应由控股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予
22、以资本化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二是合并商誉是一种可摊销资产,应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实现的收入进行配比,以正确计算未来收益。三是合并商誉是一种权益抵消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不能将其单独资本化为一项资产,而是直接在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类抵消。由于世界各国对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同的观点,以下就从英国、美国这两个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对合并商誉的处理进行分析。,(一)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对购买时产生的商誉与负商誉的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所购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
23、,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在交易日,购买企业在购入的可辩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金额超过其购买成本的部分,则应确认为负商誉。商誉应在其使用年限内系统摊销,摊销期限应反映对未来经济利益预期流入企业期间的最好估计。但商誉的使用年限从其初始确认起不应超过20年。摊销方法应反映商誉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被消耗的方式,应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但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是更适合的摊销方法除外。负商誉的存在可能表明可辨认资产被高估,可辨认负债已被取消或低估,因此,在确认负商誉之前,应确保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商誉应在商誉所属类别中作为报告企业资产的减项予以列报。,(二)美国对合并商誉的
24、会计处理,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规定:“所购入的净资产以其公允价值记账,购买价格超过所购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记为商誉,并以直线法摊销。当购买价格低于被合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产生负商誉。负商誉按比例冲减所购入的非流动性资产。”当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高于确认的被兼并企业净资产价值时,兼并企业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并应在一定期限内摊销。如被兼并企业净资产价值大于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时,则其差额就是负商誉。负商誉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按公允市价比例冲减非流动资产(长期股票投资与长期债券投资除外)如果因这种差额的总金额大于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而使非流动资产减为零,则剩余的差额列作递延贷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跨国公司 联营 合并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997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