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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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为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避险
2、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防治工作。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及社区服务中心为主的管理体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区域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2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2. 1地质灾害灾情分级地质灾害灾情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
3、灾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2.2地质灾害险情分级险情等级受威胁人数预估经济损失特大型1000人10000万元大型500-IOoo人5000-IoOoO万元中型100-500人500-5000万元小型100人500万元3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3. 1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指挥部发生小型(W级)及以上级别
4、地质灾害后,立即成立区突发地质灾害避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政府区长或区长委托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若干专家组成。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各专业处置组进行现场处置。区指挥部的职责是接受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避险工作。3.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地质灾害的避险处置宣传报道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建立监测系统,并提出趋势判定意见,及时制定避险方案,灾民紧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区应急局:负
5、责组织、指挥、协调消防部门及应急救援机构实施避险救灾,配合指导灾民紧急撤离。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救援及灾区的电力、水、气、通讯保障的协调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建筑、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城镇和村镇建设导致地质灾害的避险救灾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按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要求,在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中优先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受地质灾害威胁贫困群众搬迁至安全地带。区水务局:参加因水利工程等导致地质灾害和自然因素导致地质灾害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避险工作。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保障避险人员、物资的运输道路畅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加地质灾害危害管养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垃圾填埋场、渣土运输治理管控涉及的
6、建筑工地以及其它市政、环卫基础实施安全的避险救灾工作。区委政法委:参加、协调铁路工程项目期间工程活动导致地质灾害,自然原因导致地质灾害危害铁路交通安全的避险救灾工作;协调铁路工程项目期间,铁路建设方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道路畅通及负责灾后对铁路毁坏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本行业矿山、企业因工程活动和自然原因导致地质灾害的避险救灾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迅速组织急救车辆,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区民政局:负责对突发事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员提供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作好遗体处理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
7、府作好群众转移安置、生活安排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避险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区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工作。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企业因工程活动和自然原因导致地质灾害的避险救灾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级公安部门参与避险救灾,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疏散、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办理灾后重建项目的立项等相关手续。区生态分局: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次生环境
8、突发事件的避险处置工作。区民宗局:参加宗教管理领域内因工程活动和自然原因导致地质灾害的避险救灾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药品救济物资供应工作。区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险工作。上述部门管理职能如有调整,由承接管理职能的部门继续履行该职能调整部门的地质灾害避险防治责任。其它未列入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避险救灾工作做好服务。3.3专业处置组的建设和职责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综合协调组组长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国务院、省委、
9、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避险处置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专业组的避险处置工作,协调调配避险处置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2)减灾救灾组组长单位:区民政局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管分局、区民宗局、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等。主要职责:负责统计、分析受灾情况,提出减灾救灾措施,制定避险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等。抢险救援组组长单位:区应急局、各乡、街道办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等主要职责:负责制定避险救援方案,报救援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制定并实
10、施防止地质灾害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迅速开展现场避险处置,伤员转运工作等。(4)安全保卫组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各乡、街道办成员单位:区交管分局等主要职责:负责灾害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导,引导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迅速对灾害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维护灾害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畅通。卫生救护组组长单位:区卫生健康局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等主要职责: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救济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送医院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疗监护。(6)后勤保障组组
11、长单位:区应急局、各乡、街道办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主要职责:负责避险救援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及生活、医药等后勤保障;负责避险救援的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畅通等。社会维稳组组长单位:区信访局、各乡政府、街道办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民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及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等。舆论宣传组组长单位:区融媒体中心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灾难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播放疏散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等。专家技术组组长单位:区自
12、然资源局成员单位:技术保障单位及有关专家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避险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等。4预防和预警预报机制4.1信息监测4. 1.1监测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区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会同区水利局、市气象局逐步建成与全区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区政府有关部门、乡(社区)连接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4 .1.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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