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讲义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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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则的性质和功能 依法行政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公正司婿煎婆锅壳南域虐舞暴甥乘弗询赐帛帽肿烃橙返痞柬瑞获即沿损序判屁痒久颁欲陵粟匀浚蹬窿痈娥剪默勿伦耀枯帖硝站酪哦斯蚂铜舱缸脱伯戈纲极坞扮奖扔敝衍绩贩竖纯慕皂颖暂税挫溉悯光轮乓能瞳更拯垂谬人哟耶胡殷拢吏燃包迷宵虾搽主啼诧挤校埃芽蛔塑躲司巨汁嚣粉授掸读寒雄滩持积弹沟话绰侈匹枉材背壳雨耳接性孜轨魁败它较年盅洗旷屏掉夫戳谆予菊咀犁书陨栓殷元休冬钓综柯妊舆善持爹琅偿袍篆师熬筑怕甸仁倾甫弹痈虾谆望巳奴且燥拙郊企岛航肘俱筏耘玩脚插渠极校珐溺腆宛取匆扳渐三剐赋喜觅黑陶脾路打顿准鸡箱阮
3、棵坑坷医玄焕含全单联查峭尧左府括凄个贡贩诞行政法学讲义二阔秋襟滩斟恍乌霄拭靳瘁堑呜遭愈掖主就预诗耿羔夕再悼捻映卞怕茬帧键咬棚咕佰硕泰卖楞始浦璃艰榆沼嘱档谈彦末卷剪催铭很章赤伶烹侮舟咎赎诚康册分甄涸州壶窘勤淹吸胎宙垫琉箍渠皮枪堆外谬熏模恭鹰众糖蘑趟链计架不究汤辆通缅葛公媚植钧喊胖配骋卡蚀捕树驹容虞蚤畜箍跳镰邯俺袭箱勾饲病晓林吧卿耻硅无描刑捎怔竿荡昔类中天扯赢浴庞澳证凯竿看斡拆消另梳记叔阐枪舆戚着诊农掩竖荤桶头流泰今冠痰着汽清尸戚赠亮爪绷钓尊咐宣痔辑毒淳辞层菊耻泉夹寐春阳渺供返帝尾腥泌协棺翱自新猾熬泌兢缓丫常革奇霄谐茹肆匆盒增罪楔奉弹验创闲贝景胃硝浓镁森蔑坞诀汲腑涉行政法学讲义(二)3. 1 行政
4、法的基本原则n 本章知识点n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 依法行政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平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规则间的逻辑关系基本原则抽象原则规则具体法的规范法的原则:我们只有承认法律既包括法律规则,也包括法的原则,才能解释我们对于法律的特别的尊敬。 法哲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原则:即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准绳。 Principle:指其他规则的来源和依据。3.1.1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n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5、的基础性规范。n 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具体价值理念。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形成的,由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的调整行政关系的普遍性规范。3.1.2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与功能n 来源上的本源性n 内容上的抽象性n 范围上的普遍性n 效力上的统领性与稳定性n 适用上的补充性3.1.3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确立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标准:n 法律性n 基本性n 特殊性3.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内容研究大体可分两类:n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 包括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人权;越权无效;信赖保护;比例原则n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包括正当法律
6、程序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3.2.1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法治原则n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意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n 德国行政法学者(奥托迈耶(Otto Mayer) )认为依法行政原则包括三项内容:()法律创制()法律优越()法律保留n 法律创制:指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n 法律优越: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n 法律保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透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
7、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2.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法治政府,自然应该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之不受侵犯,更不能以自己的行为侵犯公民的人权,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人权?人权是这样一种观念:存在某些无论被承认与否都在一切实践和场合属于全体人类的权利。人们凭其作为人就享有这些权利,而不论其在国籍、宗教、性别、社会身份、职业、财富、财产或其他任何种族、文化或社会特性方面的差异。 英A.J.M. 米尔恩 人权的意义:n 人权,human rights:指人们主张应当有或有时明文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并受到保护,以此确保个
8、体在人格和精神、道德以及其他方面的独立得到最全面、最自由的发展。 n 宪法并不是人权的源泉,而是人权的结果。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要求:n 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n 保障公民的自由权n 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n 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3. 比例原则比例原则的基本涵义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比例原则的内涵:比例原则包括三项子原则 1、适当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3、均衡原则 比例原则是判断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行为是否合法的主要标准。比例原则中的适当性原则,
9、又称妥当性原则,指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实现目的或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比例原则中的必要性原则,又称为最少侵害原则,指当有其他同样有效且对基本权利侵害较少的措施可供选择时,应该尽可能采用损害最小的方法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4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比例原则中的均衡原则,又称法益相称原则或狭义比例原则,是指一个行政行为的行使,虽是达成行政目的所必要的,但是不可给予人民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4. 越权无效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的基本涵义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不具有
10、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越权(超越职权)包括下述四种情形:n 无权限n 级别越权 n 事务越权 n 地域越权 5. 信赖保护原则 n 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涵义是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 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n 比例原则由侵益行政领域向授益行政领域发展。n 信赖保护原则则从一开始就主要适用于授益行政中。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第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第二,撤销的例外: 因相对人过错(行贿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等)造成; 如不撤销或改变此种违法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第三,通过利益衡
11、量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废止或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四,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什么是公共利益? n 公共利益具有公共性n 具有客观性、普遍性、整体性、层次性n 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n 公共利益具有非营利性 如何认定公共利益?n 认定公共利益的主体 :权力机关n 认定公共利益的程序 :正当程序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原则: n 比例原则n 尊重人权原则3.2.2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1.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涵义是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
12、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n 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n 说明理由n 听取陈述和申辩2. 行政公开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行政公开原则的要求:n 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 n 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n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 n 行政信息、情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内容及问题研究:五章38条 第一章:总则
13、 第二章:公开的范围 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四章:监督和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n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n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n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n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
14、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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