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防范及医患沟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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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的防范及医患沟通 主讲人:马亚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医务科,一、当前医疗纠纷的现状医疗纠纷是一个全球化的问题: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特点是:()诉讼多。()时间长。()难度大,难就难在科技创新、医疗服务、医疗纠纷三者之间找不到平衡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到质疑。发展中国家是这样,发达中的国家也是这样的,是世界各国政府不得不考虑对策的一个棘手难题。美国人口两亿六仟万,每年死于医疗事故的病人大约10万人。因医疗事故而伤残的人数以数十万甚至以百万计算。德国人口只有千多万,每年医疗事故案件近万起。不要认为美国人都有钱,看不起病的也不少,因费用高,美国佬来中国看病的不少,有一个美国佬来中国看病,护士
2、说美国佬有钱,我们每一个治疗动作都记帐,其结果仅有元美金,美国佬不信说记错帐了,我这病在美国要至百美金。,都说医疗纠纷是可以防范的,这是不正确的说法,医院不发生医疗事故就不是个好医院,你老发生医疗事故你也就不是医院了。哈医医院院长拿钱买平安,一年赔多万,被判渎职罪。我国的医疗纠纷现在明显增多,赔偿额也在逐渐上升。02、3年最多,因为2002年月日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由于媒体的误导炒作而引起。北京市北医大7年10件,8年还多。北京78年就出现万叁仟柒百玖拾捌件,通过鉴定的多件。年月日实施高法解释,由于医疗机构比较软弱,医院的发展跟不上,加上社会的多种因素的干扰,新的纠纷就在上升,专家预计纠纷
3、会出现高潮。诉讼越来越多,协商大量存在,调解的无(通过卫政部门)。北京所接诉讼案个月审结的很少,案件在,法院压的较多,就是审理了,一审后都要上二审,所以解决的难度大,所判的案件不是医方不满就是患方不满,难在医患之间找不到一个平衡点。近年来纠纷处理难。黑社会也介入进去:案例:北京301医院是中央首长看病的地方,医院有一位浙江患者在北京做生意,有钱,患的是腹膜后肿瘤晚期,医生告知手术治疗效果不好,患者儿子求医生、说好话,要求手术。结果患者手术后一个月死了。患者儿子翻脸了,放在病房不愿转到太平间,放在病房要求赔万元钱,还要科室医生护士戴黑纱。来了一大帮人,一看就不是好人,医院问他,你干什么的,回答说
4、我是北京一流,一万人我占八千。告知他死者放在病房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是违反规定的,患者还是在闹。结果医院调好人员后,通知公安局。公安局不来,,第二次请公安局还是不来,院方说我告你行政不作为,法院见。公安局害怕了,来了医院,拍着黑老大的肩说了一些话,这才知道警匪是一家,后来院方动用部队,强行把尸体移到太平间。院方诉讼到法院,案子正在审理中。现在普遍存在着够不够医疗事故都要赔,这个难。北京海淀医院一审件,判医院承担有件,件里错判件,上海有的技术鉴定被推翻,转了一大圈又回来了,那就是一句话,是医疗事故要赔,不是医疗事故也要赔偿。高法颁布司法解释应按条例去处理不好吗?判到现在出了条例以外解释,是医疗
5、事故赔偿,不够成也要赔,而且赔的还多。卫生部坚持按条例执行,高法坚持有过错也赔。医疗事故鉴定以后,法院不认帐,这不全怪法院,怪自已。例如专家库找专家鉴定不站在公正角度,专家不给医院找些毛病就体现不出专家水平,还有的专家是从某医院出来的,某医院有纠纷需鉴定时他非想找一些问题出来。因他对某个医院有意见。,有些人认为“技术万能,法万能”,你鉴定时不能按高水平要求去看待每一个医院,要看当地医院条件水平等因素。二级医院水平就这么高,有些专家就按三级医院水平去要求二级医院,没有这个水平就不行,这不公平。,一、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6、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处理原则:,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将,所有医疗事故共分为四级十二等。,1一级医疗事故 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废。分甲、乙两等。一级甲等:死亡;一级乙等: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列举了5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植物人。2二级医疗事故 指造成患者中度残废、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4等。二级甲等: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
7、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列举了5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二级乙等: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况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列举了22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重度智能障碍。二级丙等: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况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列举了23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面部重度毁容。二级丁等: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况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列举了30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中
8、度智能障碍。,3三级医疗事故 指造成患者轻度残废、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戊5等。三级甲等: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况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列举了38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检查阳性所见。三级乙等:器官大部分缺损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列举了27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轻度智能减退。三级丙等: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列举了37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
9、、失认之一者,伴有神经系统检查阳性所见。,三级丁等: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列举了18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边缘智能。三级戊等;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列举了15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4.四级医疗事故 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不分等。列举了16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列举的是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二、一个必须明晰的问题:侵权损伤的赔偿,要赔偿必有损害。根据“民法”,侵权理论和条例对医疗事故赔偿有个条件: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一、损害事
10、实:、医疗事故侵害是人格和身体伤害的,健康和生命权受到侵害的。而不是民法理论中的人身权。、侵害患者生命健康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患者生命的丧失或健康的损害。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的四级标准。、医疗事故造成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痛苦这种无形的损害。,、损害的评价标准是生物学标准。如某医生检查时摸了女患者的乳房,患者状告医生,结果法院判赔元,说是职务行为,这显然是不对的,医生要检查清楚,明确诊断,沿淋巴结走向触摸有无病变,这是医生对患者负责,怎能说是职务行为而给判呢!案例:一个师级部队军官在医院拍片检查。进修医生报告Ca,后到医院去检查,报告单上写Ca可能,结果他坐飞机去上海确诊为炎症回来后要赔偿,医院不
11、赔,你说是误诊,诊断有多种,仅拍x光片报告这不叫诊断,这是仅供医生参考的连医生的诊断都没有,哪来的误诊。你要精神损害赔偿,那就更没有头绪了。总参有一位师长老娘死了,河北某部队师长的老娘也死了,都放在医院太平间。有一天河北这位准备火化,给化妆后家人都来看了,看时就开始哭了,后来就送去火化。车刚走,总参的这位师长家人也准备火化,要去给化妆,推出来一看,说人错了,不是他娘。,看太平间的老头说,不要紧,路上车多,到火化厂还要等时间,来得及。哪知道河北这位师长的路非常宽,连火化厂的后门都能开,老头到时已经火化了。总参的师长连娘都没有捞到哭一场,后来要求赔偿万元,请了二个律师要按消法去赔偿。医院没有对你的
12、健康和生命造成不良后果,凭什么陪。错就错,不就是个时间差吗。还是要注意两点:一是损害事实。必须是当前的“具体”的和“实在”的,一切抽象的损害不能成为提起民事诉讼的理由和根据。损害事实必须是“当前”和“已经产生”的。一切虚构的和尚未产生的以及当事人凭主观感觉、臆想的损害,均不能成为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二是损害事实必须是“法律上的正当利益”。一切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也不能成为诉讼的基础。,医疗事故损害不同于一般人身损害,一般人身损害只有损害没有保护,而医疗损害的核心意义是“保护”,体现了两害相抵取其轻,两利相抵取其重的法则。只要医护人员的行为符合现有的医学科学的操作规程,在主观上不是为了患者
13、的生命健康受到更大的损害,其伤害行为合法。否则医生就无法开展诊疗活动了。二、违法行为:、有三层含义是指违反了医疗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是指违反了医疗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是指违反了国家关于人身不受侵害的法律规定。,、行为表现有两种方式:作为,即不该为而为之。不作为,即该为而不为(如违反三查十对原则)、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进行医疗活动的医护人员,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赔偿主体是医院:要求医院内部必须强化团队精神,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医护人员,从宏观说是正确的。因为医疗机构配备不合理,如北京三级甲等医院那么多,院士就有名,宿州市有多少院士,安徽省又有多少院士。有些医生到下面去做手术,术后拿钱走人
14、,患者死了,家属闹事。医生走穴,这是错误的,这需要准入。请专家没有错,但法律条文没有规定,为经济利益下去行医是错误的。医生走穴的行为暂时不允许,没有规章让你行医,但是医院批准就是合法的。,案例二:有一位患者因患阑尾炎来医院看病,跑到内科去就诊,内科医生给开了药,也吊了水,可是没有效果。患者下午又来了,到外科去就诊,外科医生检查了后说:幸好你来得早,晚来二小时你就麻烦了了。患者说我上午来了,内科医生说用药就行了,外科医生说内科医生不懂不要看。结果患者家属很有意见,这个案例说明二个问题:一是专科专治,二是团队精神,要互补,不要互拆。团队是资源。三、因果关系: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因”是指违法
15、医疗行为。“果”是指损害事实,二者之间存在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即使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某种损害,但这种损害并非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所致,这种关系不是作为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不存在侵权损害赔偿问题。反之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但没有造成损害,也不存在赔偿。,条例第条“必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有违法有因果才赔偿。四、主观过错:医疗事故责任的归责,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构成医疗事故的主观要件,只能是过失,过失包括疏忽和懈怠两种心理状态。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
16、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为疏忽: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但轻信危害结果能够避免为懈怠。以上二点都是行为人对应尽注意义务的违反。如果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就意味着行为人选择了一种与法律和道德要求不相容的行为。医务人员不能说明其行为的合法性,根据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就要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要承担民事责任。,上述四个要件都成立,就构成了医疗事故。但并不等于构成医疗事故的都必须赔偿。这就是条例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时,紧急抢救措施是在危急的情况下采取的,抢救生命与可能出现的问题,
17、两者相衡量,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可以不按执业资格范围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到医院就医,总希望把病治好,往往不承认自己体质特殊这个问题,这是一个对医学认知问题和观念转变问题。、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不属医疗事故。现有医学科学,指的是本地区的医疗技术水平,不是史前无例的,,古今中外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现有医学科学技术限制,发生不良后果的,实际上是一种医疗意外。、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8、这里关键是正确理解“无过错输血”注意两点:一是国家法定的对某种传染病强检测的,必须依法办事。二是血源必须是好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发生。这就可以按民法通则中叫紧急避险去处理。那就是不违反任何法律。依人为本,规则优先,那就要求我们所有的医务人员按条例中第五条规定去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案例:一对小年青是某大学学生,两人非常相爱,毕业后,男的分配到上海女的分配到外地工
19、作,男的想办法,托朋友、同学找关系。钱花空了,女的也调到上海了,结果女的变心了。想找你吗,可你是个穷光蛋,不如找个有钱的老板。结果女的和有钱的老板结婚了。老天有眼,有一天女的生病患的是阑尾炎需要开刀,就找到了原相爱的男朋友,正好男朋友在医院外科值班,她和男的说,看到多年相爱的份上请你帮忙。这位男朋友非常热情客气,于是就住院手术,可是这位男的想,你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我让你断子绝孙。于是在手术过程中把女的两侧输卵管都给结扎了。女的手术拆线回家后生活过得非常幸福,就是种瓜不得瓜,种豆不收豆。怎么回事呢,是否是其原男朋友报复,在手术中做了手脚,于是把原男朋友告上法庭,结果男的被判三年。,案例二:一患
20、者,男性,去医院找医生说我结婚几年了,没有孩子,医生给开了药,回去服了药三个月后男的乳房增大,声音变的象太监,于是把开药的医生告上法庭,医生败诉被罚。案例三:河南省有一个产妇家住农村,因大出血到当地卫生院去看,这时医院就一个内科医生,如果患者不采取紧急措施送到县医院必死,结果内科医生用刀把患者肚子划开,找到出血点,止了血。由于忙乱,其又不是外科医生,把纱布和血管钳都留在腹腔内,当时这位医生用自己的o型血给病人输了后送往县医院。结果县医院说这是医疗事故,告上法庭,法院判了刑,赔偿万元。当地群众不愿意,闹公安局,扒了产妇家的房子,说你没有良心命给你救过来了,你还告医生。二审判无罪,这说明了抢救垂危
21、病人的生命就是有过失也不承担责任。,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患方负责。案例1:有一患者隐瞒病情,有一天患儿母亲带着孩子到医院看病,说发热、咳嗽,医生就开了丁胺卡那等药物进行治疗,过几年后患儿母亲因患儿耳聋把医院告上法庭,由于医院败诉赔6万元。举证倒置是非常残忍的。医院说这几年你为什么不来,你到其它医院看过病没有,用过其它药物没有,但医院没有证据,后来想带来看病是他妈,到法院也是他妈,院方就开始对患儿进行了解,到邻居家了解,又去法院了解,结果是患儿父母离了婚,法院在离婚时就因小儿患先天性耳聋多判给女方1万元。,案例2:有一患儿,男孩,12岁,病情稳定了,家长想让回家过个星期一,请假后回
22、家出了医院大门,横穿马路时被车撞死了,结果告医院,说是我住进医院人身安全都要由医院负责,我在住院期间出事,医院要负责。冲其量是个管理责任,怎么负监护责任,医院不是监狱,一个护士在上夜班时要管一个病区,能看守住吗?我医院又没有规定有请假制度,患者入院时要告知入院须知,最好让患者签字,你擅自离开医院发生一切后果你自己负责任。有请假的你也不要同意,他写请假条,你不能有同意态度,也不能态度生硬,怎么办?请假条收了,你在病程日志上记上,病人住院期间外出一切后果自负,入院须知已告知很清楚。再如,外科手术后要告知患者饮食注意什么,不告知出了问题就麻烦,凡是告知患者的都要记录在案。,案例3:有一患者得了慢性精
23、神病,好动,家长来院说今天我家来客要患儿请假回家,医生坚决不同意,其父坚决要求回家,医生说你硬要出去你就签字,其父签了字。由于患儿本来就好奇、好动且住了多日封闭病房和其父一出医院大门就如鱼得新水一样蹦蹦跳跳的跑,结果在横穿马路时一不小心被车撞死了。其父告医院,法院认为医院没有责任。法院一个法医说医生,你这小子还真行,怎么想到让其签字这招。医生回答说,他本来可以出院了,由于我没有把他的病历写好就多留了几天。还有些医生在采集病历时写了供史可靠,你怎么知道可靠,这得让患者签字。有些医生问,病历写了能否改?可以改,只要对医院有利的都可以改(但是在病案归档后不能改)。医生对患者要防,能让患者签字的尽可能
24、的都签。,当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找到你时,这种情况你要简单化,听一听医院是否侵害了他的健康生命权,如不是就不考虑。你了解时要简单化,是否符合“条例”33条规定的6种情况之一,如是的你就大胆的去谈。如果你能把侵权的行为4条对上,医院就赔,如果有一条对不上就和患者打官司。依法行医是一个急须强化的问题,那就要求我们按条例规定去做,按职业医师法去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1、法制建设里程给医患双方提出新要求时不我待。2、医学发展局限与民众权利过度要求滥用诉权。3、医疗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因素的影响利益冲突。4、煤体宣传炒作误导法院不公正裁判依法维权。医院光想去挣钱不行,要想办法去打官司,不赔钱,要掌握诉讼的游戏规
25、则,患者是弱者,这是不对的,十三亿人都是弱者,医院都不要开了。非典前媒体报导医生是白狼,非典期间医生又是天使,非典后媒体又在报导医院的一些不良现象。河南一个公安局长出车祸死了,媒体大量报道他的英雄事迹,而我们一个高年资医师在临床工作几十年,救活了多少人的生命,媒体一个报道的都没有。所以作为医生光会看病不行,要学习法律,不懂法不行。医院要发展靠什么,靠的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去规范医院的每一个医疗环节,这叫依法治院。,医疗知情权纠纷的防范及处理。医疗知情权引发的纠纷占整个纠纷案的60%以上,而这60%里的大部分是医生为病人着想而实施的医疗行为所引起。例如,我们医院有些科室为病人省钱,该检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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