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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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计划 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计划1工程项目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_工程项目的劳务管理,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_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_所属各子(分)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严禁子(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将所承接的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_公司按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的管理模式,对劳务队伍进行全过程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 制定目标成本单价;审批子(分)公司报送的超
2、过目标成本单价的劳务单价;定期汇总发布_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劳务队伍黑名单;检查子(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劳务管理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第四条 _公司市场发展部 建立公司劳务队伍库,制定适合子(分)公司的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合同通用条件范本;审批子(分)公司报送的合同专用或补充条款;制定劳务比选、竞争性谈判、招标范本。第五条 子(分)公司 建立本公司劳务队伍库,制定并下达所管辖项目的控制单价;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劳务招标工作;监督检查并指导项目经理部的劳务队伍比选、竞争性谈判工作;对项目劳务队伍进行信誉评价、信息反馈、劳务合同(含单价)收集、审核、申报和备案等工作;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劳务合同、
3、计价、结算等劳务管理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是劳务管理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安全等合同并确保执行;劳务工程量收方确认、计价与结算;完善合同台帐、计价台账等工作;组织收集整理劳务队伍信誉评价基础资料,填报劳务队伍年终评价表,并上报子(分)公司审核;负责本标段劳务比选、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第三章 劳务队伍信誉评价与选择 第七条 劳务队伍信誉评价 _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实行信誉评价制度。信誉等级分为优、良、中、差。被评为“差”级的劳务队伍,进入劳务队伍黑名单,清理出公司劳务施工市场,不得再使用。(一)劳务队伍信誉评价包括符合合作要求的主体资格、资质、施工业绩
4、、施工能力(含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机具、技术能力等)、综合评价(含合同履约、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行为的评价)等。(二)子(分)公司对新进入的劳务队伍,必须先深入考察了解其主体资格、资质、施工业绩等,通过不同渠道核实其真实性,并对其进行信誉评价、岗前培训等,合格后子(分)公司填劳务队伍入库申请评价表上报_公司,进入_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三)项目经理部每年按劳务队伍年终评价表的要求对劳务队伍评分后,报所属公司审核同意,由所属公司报公司工程部;超过两年未考评的劳务队伍,清理出合格劳务库;被清理出合格劳务库且未进入劳务队伍黑名单的劳务队伍重新进入本公司时,按新进入队伍方式进入合格劳务库
5、。(四)_公司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劳务队伍工作业绩突出的可加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可减分,需注明加(减)分值和原因,提交公司工程部汇总。(五)_公司工程部根据子(分)公司和部门考评情况评定劳务队伍信誉等级,更新、发布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劳务队伍黑名单。(六)评分在 95 分以上为优,信用好;85-94 分为良,信用较好;70-84 分为中,信用一般;70 分以下为差,信用较差,进入劳务队伍黑名单。第八条 劳务队伍有下列严重损害公司行为情形之一的,信誉等级直接评为差,进入劳务队伍黑名单,取消在_公司的劳务作业资格:(一)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中有行贿行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二)
6、现场施工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经项目经理部书面要求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三)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项目经理部管理,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四)不履行合同,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煽动、组织工人堵工、闹事的。(五)将承包工程转让、转包、分包。(六)发生合同纠纷,不服从调解,上诉到法院的。(七)其他影响_公司声誉的。第九条 劳务队伍的选择 (一)子(分)公司选择劳务队伍必须在合格劳务队伍库中,信誉评价为优级的,优先考虑。(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班组可不在合格劳务队伍库中选取,在不高于指导价的前提下,可直接签订劳务合同:1.零星的少量点工和零星运输。2.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支付总金额
7、不超过 _万元。3.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未达到_ 万元。(三)劳务总额大于 _万元小于X_元的,子(分)公司必须从子(分)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中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比选(或竞争性谈判、招标)确定。(四)劳务总额大于(等于)_万元小于_万元,子(分)公司可在子(分)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确定。(五)劳务总额大于(等于)_X 万元的,子(分)公司必须在_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内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确定。(六)_工程、交安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绿化与景观工程、桥梁工程(含危桥改造与特大、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含维修)以及四新技术
8、应用工程的项目子(分)公司必须在_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内选择3家及以上班组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确定。(七)应急、抢险项目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直接从合格劳务队伍库中选择劳务队伍,并把结果报工程部备案。(八)特殊工艺或较困难的工程,合格劳务队伍库内的队伍无法施工的,或需专业分包、整体分包的项目,由子(分)公司认真调查、分析后上报选择方案到工程部,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后上报_公司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子(分)公司实施,并把合同和结算报_公司工程部备案。(九)选择劳务队伍的资料应齐备(包括参与竞争的所有劳务队伍),一般要有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或比选、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清单)、投标文
9、件(要求有投标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书等)、评标(比选或竞争性谈判)报告、子(分)公司批复的会议纪要、(比选、竞争性谈判及招标)中标(或中标结果)通知书等,并与劳务合同相符。第四章 劳务合同签订和执行管理 第十条 劳务合同的内容 (一)劳务合同应包括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范围、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劳务分包人驻地负责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保险、税金、材料设备供应、劳务报酬、风险保证金、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劳务报酬标准和中间支付、最终支付方式、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供应、施工验收、施工配合、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合同解除、
10、终止等内容。(二)项目经理部可以租用劳务队伍的机械设备,但必须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租金可以按计件或计时两种形式结算,同时必须严格按公司设备租赁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第十一条 劳务合同的签订与审批 (一)项目经理部根据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结果的中标通知书,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同,报子(分)公司审批。(二)与劳务队伍协商后需增加专用或补充条款,如与原招标(或比选、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较大修改或冲突时,项目经理部必须报子(分)公司审核通过并报_公司市场发展部审批后,再按审批意见签订合同。(三)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及时更新劳务队伍合同管理台帐,每季度把劳务队伍合同管理台帐上报至子(分)公司和公司工程部
11、备案。(四)项目经理部应定期检查是否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发现有合同到期的或尚未签订的要及时完善续签或补签工作。第十二条 劳务单价的确定 (一)子(分)公司参考_公司工程部所计算通用版本的目标成本单价,结合本公司管理经验、项目实际情况下发项目经理部的管控指标;如下发控制单价高于目标成本单价5%的,必须向公司工程部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才能下发。(二)由于部分项目施工前期存在图纸不齐、清单未审批等原因,子(分)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控制单价可分批下发;在临建、将要施工段落包含的清单,在施工前必须先下发目标成本单价。(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子(分)公司下发的控制单价管控成本。1.没有收到子(分)公司下发的管控
12、指标,项目经理部禁止进行劳务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签订合同、劳务计价等工作,未下发控制单价的清单项目禁止施工。2.如项目经理部的劳务分包单价超过子(分)公司下发的控制单价时,需向子(分)公司申报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三条 劳务合同的执行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劳务队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并进行登记,检查劳务分包队伍进场人员和设备是否与劳务合同条款相符。(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审查劳务队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严禁无证上岗。(三)项目经理部必须做好与劳务作业相关的协调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为劳务队伍提供有利于施工开展的便利条件。(四)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劳务合同规定办理已完成工程量收
13、方确认、劳务计价、结算,切实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五)项目经理部及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如实填写评价结果,报子(分)公司审核。(六)公司和子(分)公司对劳务合同的执行情况严格实行过程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第五章 劳务收方计价与结算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每月对劳务队伍进行收方,并于次月前完成计价工作。对劳务班组已完成的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验收,对有质量和安全隐患的不合格工程不准收方计价。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验收合格次月前将合格工程的计价单签字完成并送各子(分)公司财务部。第十五条 各子(分)公司要监督各项目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项目经理部支付劳务工资
14、前,应对发放工资的班组进行公示,并监督工资发放过程,留存有关影像等资料。工人工资由银行代发的,以发放清单和凭据为依据。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劳务作业结束的劳务队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劳务作业结束 2 个月内未办理结算,子(分)公司说明原因和处理方案报_公司工程部备案,方案中必须列出数量和估算金额。第六章 劳务队伍考核 第十七条 _公司对库内劳务队伍实行不定期检查,年终统一考评,检查考核结果由X_司工程部汇总,年终统一填入劳务队伍年终评价表。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_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 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项目劳务管理
15、工作计划2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监理、总包、分包的管理 2 1. 管理原则 2 2. 工程部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3 3. 工程部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6 4. 工程部对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 8 第二章 工程施工管理 10 1 开工(施工)前的准备 10 2 会议管理 11 3 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2 4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16 5 施工临时用水管理 17 6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及其它 17 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 19 第四章 施工进度管理 23 第五章 投资控制管理 24 1 发包采购管理 24 2 投资控制与签证管理 24 3 合同管理 25 第六章 工程验收流程 27 第七章
16、奖罚流程 28 附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与常见质量通病防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 监理、总包、分包的管理 1. 管理原则 1.1 工程部进行工程管理的首要原则是:保证自身队伍建设,所有工作立足从自己做起,进而去规范其他方面的行为,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形象,体现本部门团队的战斗力,充分展现本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优良的管理体制。1.2 工程部是本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全面管理的实施部门,工程部对自己的管理行为负责。监理公司受本公司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现场管理的实施负责。监理方、承包方应全面配合、服从工程部的管理。1.3 施工现场的管理顺序是:工程部 项目监理部 总包单位项目部 分包单位。
17、分包单位分建设方指定(或直接分包)的和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自行分包的两种,建设方指定(或直接分包)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关系是:建设方指定分包的由建设单位(甲方)、总包单位(乙方)、分包单位(丙方)签订三方合同,直接分包的由建设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配合协议,总包单位负责按合同(或协议)条款的约定对分包单位施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进行综合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协调处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部负责做好监督和进一步协调工作;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自行分包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应视同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管理。未经建设单位
18、同意,总包单位不得私自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肢解分包,任何情况下,总包单位不得将承包工程中的主体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1.4 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总包管理分包,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方应安排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分包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方造成其他损失,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1.5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控制设计变更,减少额外投资。确需设计变更时,由总工室将设计变更下达至工程部,工程部收到变更指令后必须立即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对变更部位的现场情况进行确认,落实变更施工,然后按签证程序办理工程变更签证。进行现场工程量签证时,应由成本管理部
19、的主管预算人员参加计量并确认,提高计量的准确性。1.6 关于签证有效性的说明:经过本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共同会签的签证方为有效签证。2. 工程部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2.1 工程部是本公司对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绩效考评的主要部门,根据“工程监理合同”,代表公司向监理公司派驻的项目监理部进一步明确现场监理的权限和范围,并提出要求达到的程度。2.1.1 监理方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监理部成员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需带原件)、项目监理规划报工程部审查(备案);工程施工合同签订15天前将监理实施细则报工程部审查(备案)。2.1.2 监理方应根据合同
20、授权范围代表建设方行使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权力,并根据明确的权限范围对承包方执行奖罚,可向建设方建议要求承包方调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等。2.2 检查核实监理公司派驻现场项目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招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并经常性考察其工作责任心、到岗率及其他工作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核准后实施,并根据监理提交的细则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总监应与建设方招标考察时确定的人员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监理方必须提前15天书面向建设方提出申请,经建设方调查同意后方可调换,否则追究监理方的违约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总
21、监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兼职其他项目、不坚守工地等行为,建设方有权要求监理方调换总监;同时要求总监确保通讯全天候畅通,每周在岗不得少于6天,否则给予200/天的处罚。2.3 对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监理部要配备专职的土建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和资料员)向监理公司提出条件,并对监理公司选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公司批准;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各专业监理工作的需要,经建设方认可后不得随意更换。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人员有谋取私利、不按监理程序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浇砼(或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不旁站等行为,除书面向监理公司提出
22、要求更换该监理人员外,对监理公司进行500元/人次的处罚;如类似问题发生超过三次,建议公司考虑终止监理合同。2.4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要求项目监理部针对监理范围和工程特点,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监理规划等,制定出有关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现场文明及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目标和制度,并提出奖惩办法,同时分别各工种和关键部位(工序)制定一系列的控制办法,主要针对施工违约、不严格按程序报验、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不按要求整改到位、不执行或推迟执行监理和建设方的指令等制定处罚措施,工程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以此作为监理人员进行日常监理工作的依据(为对施工单位实行有效管理,可考虑作为施工合同
23、的附件)。工程部从现场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监管情况对项目监理部成员进行考评,提出绩效奖励建议。2.5 工程开工前,要求项目监理部提出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经工程部审核后执行。检查监督监理人员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和处理情况,经常性检查项目监理部的工程档案资料填写、会签及施工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确保相关资料的时效性和真实性。2.6 监督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协调其与工程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程序、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2.6.1 关键部位(工序)施工时,监理方必须现场旁站监督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前道工序验收合格后,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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