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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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 行)二一年九月 i 目 次1 总则 11.1 适用范围 1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 术语和定义 12 水源地选址和建设 32.1 水源地的基本类型和特点 32.3 水源地的建设 52.4 水源地的环境要求 63 水源地污染防治 63.1 生活污水防治 63.2 固体废物防治 83.3 农药污染防治 93.4 化肥污染防治103.5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113.6 工业污染防治123.7 其他污染防治124 藻类水华控制和地下水污染修复134.1 藻类水华控制134.2 地下水污染修复145 水源地环境管理175.1 完善环境管理机制175.2 开
2、展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源排查175.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185.4 保障水质安全205.5 加强公众参与20附录 A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防治技术表 22附录 B 本指南用词说明 26 ii 1 总则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选址、建设、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等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现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3、标准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T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GB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1.3.1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 指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 人以下)的现用、备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根据供水方式可分为联村、联片、单村、联户或单户等形式(以下简称为“饮用水水源地”或“水源地”)。1.3.2 水源保护范围 为了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分散式饮用水水
4、源地环境质量,在以下区域内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地表水水源保护范围:河流型水源地取水口上游不小于 1000 米,下游不小于100 米,两岸纵深不小于50 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湖库型水源地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水窖水源保护范围:集水场地区域。地下水水源保护范围:取水口周边30米-50米范围。1.3.3 粪便无害化处理 对人畜粪便采取一定处理措施,使其达到国家和地方粪便无害化相关标准的过程。1.3.4 卫生厕所 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不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1.3.5 人工湿地 人工筑成的水池或沟槽
5、,底面铺设防渗漏隔水层,填充一定深度的土壤或料层,种植芦苇类维管束植物或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污水由湿地一端通过布水管渠进入,与生长在填料表面的微生物和水中溶解氧进行充分接触而获得净化。1.3.6 稳定塘 污水停留时间长的天然或人工塘。主要依靠微生物好氧和(或)厌氧作用,以多级串联运行,稳定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2 水源地选址和建设2.1 水源地的基本类型和特点 饮用水水源地可以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等类型,地表水源主要包括河流、湖库(坑、塘)、山涧水、集水池等类型,地下水源主要包括井水、泉水等类型。在地表水与地下水都极度匮乏的特殊情况下,可考虑收集降水作为水源。2.1.1 地表水 (1)河
6、流河流型水源优点是取水简易且水量大;缺点是易受污染。(2)湖库湖库型水源优点是水量充足、供水稳定且取水便利;缺点是易发生水体富营养化。(3)水窖水窖型水源优点是水源获得较为直接容易,缺点是供水量不稳定,水质水量均难以保证及控制。2.1.2 地下水 (1)井水井水型水源的优点是靠近用水区,取水简易,水质稳定且不易被污染;缺点是易受地下水位影响,干旱地区取水深度较深,一般家庭自备井难以获得较优质的水源。(2)泉水泉水型水源的优点是水质好且不易受到污染;缺点是供水量不稳定,有潜在污染的可能。2.2 水源地选址 在现有水源水质、污染源等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是否水量充足、水质良好、取水便捷、潜在风
7、险低等条件,判断现有水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在现有水源供水量或供水水质不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选择新的饮用水水源地。新水源地的选择需对现场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同时进行水源水质检测。按照饮用水质的安全性,一般的顺序是:井水、泉水、河流、水库、湖泊。按照饮用水量的充足性,一般的顺序是水库、湖泊、河流、井水、泉水。按照输送水的便捷性,一般的顺序是井水、河流、泉水、水库、湖泊。水源地不应位于洪水淹没区、浸泡区、坍塌及其他形变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一般应选择在居住区上游河段,水流顺畅、采用河岸渗透取水傍河取水方式;应尽量避开回流区、死水区和航运河道;在有潮汐影响的河流取水时,应避免咸潮对取水水质的影响。湖库型饮
8、用水水源,要考虑湖库泥沙淤积或水生生物生长对取水口周围的影响,应采用中层水;应避开支流入口、大坝等区域。地下水型水源应尽量设在地下水污染源的上游,选择包气带防污性好的地带;地下水型水源应避开排水沟、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设施等人为活动影响,周围2030 米内无厕所、粪坑、垃圾堆、畜圈、渗水坑、有毒有害物质和化学物质堆积等。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参考上述要求选择备用水源地,选择与现有水源地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水源地作为备用水源地。2.3 水源地的建设 2.3.1 地表水水源地建设 河流、湖库型水源,取水点应尽量靠近河流中泓线、湖库中心或距离河岸、湖边较远的地方。宜修建取水码头或跳板以便直接从河流、湖库中
9、心取水。若采用导流渠、蓄水池或潜水泵从水体中心引水,宜修建砂滤井或用砂滤缸进行混凝沉淀和消毒。在池塘多的地区应采用分塘取水。河流取水口周围 100 米及上游 500 米处,湖库周围 500 米处应设立隔离防护设施或标志。水窖应修建专门的雨水收集池,并在收集池附近修建简单的沉淀、净化处理设施。收集池周围修置排水沟,防止地面径流污染水源。严重缺水地区水窖集水场应尽可能选择开阔地带,土壤有害因子背景值较高的地区应采用场地硬化的方式。2.3.2 地下水水源地建设 地下水井应有井台、井栏和井盖,宜采用相对封闭的水井;井底与井壁要确保水井的卫生防护;大口井井口应高出地面50 厘米,并保证地面排水畅通。室外
10、管井井口应高出地面20 厘米,周围应设半径不小于 1.5 米的不透水散水坡。联村、联片或单村取水井水周围 100 米处应设立隔离防护设施或标志。在泉水水源附近建设引泉池,泉水周围 100 米及上游 500 米处应修建栅栏等隔离防护设施,在泉水旁设简易导流沟,避免雨水或污水携带大量污染物直接进入泉水。引泉池应设顶盖封闭,并设通风管。引泉池进口、检修孔孔盖应高出周边地面一定距离。池壁应密封不透水,壁外用粘土夯实封固。引泉池周围应作不透水层,地面应建设一定坡度坡向的排水沟;引泉池池壁上部应设置溢流管,池底应设置排空管。2.4 水源地的环境要求 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采用地表
11、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质应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的规定;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 水质应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规定。在没有水质净化处理的情况下,水源应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当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时,不应作为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3 水源地污染防治3.1 生活污水防治 水源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渗水的厕所、化粪池和渗水坑,现有公共设施应进行污水防渗处理,取水口应尽量远离这些设施。水源保护范围内生活污水应避
12、免污染水源,根据生活污水排放现状与特点、农村区域经济与社会条件,按照农村生活污染技术政策(环发201020 号)及有关要求,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污水处理模式。3.1.1 分散处理 将农村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污水管网建设并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污水分片收集后,采用适宜的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人工湿地或稳定塘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分散处理模式具有布局灵活、施工简单、建设成本低、运行成本低、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特点。适用于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污水处理。在中
13、西部村庄布局较为分散的地区,宜采用分散处理模式。3.1.2 集中处理 集中处理模式对村庄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处理村庄全部污水。污水处理采用自然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工艺形式。集中处理模式具有占地面积小、抗冲击能力强、运行安全可靠、出水水质好等特点。,适用于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企业或旅游业发达地区污水处理。在东部村庄密集、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宜采用集中处理模式。3.1.3 纳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 纳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模式指村庄内所有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村庄污水。该处理模式具有投资少、施工周期短、见效
14、快、统一管理方便等特点。适用于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处理。靠近城市或城镇、经济基础较好,具备实现农村污水处理由“分散治污”向“集中治污、集中控制”转变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3.2 固体废物防治 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立粪便、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站;禁止堆放医疗垃圾;禁止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水源保护范围内厕所达到国家卫生厕所标准,与饮用水源保持必要的安全卫生距离。水源保护范围内粪便应实现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水源地。对新厕所的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进行抽样检测,粪大肠菌、蛔虫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7959 )的规定。遵循“减量化、资源化、
15、无害化 ”的原则,鼓励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不同类型的垃圾选择合适的处理处置方式。厨余、瓜果皮、植物农作物残体等可降解有机类垃圾,可用作牲畜饲料,或进行堆肥处理。煤渣、泥土、建筑垃圾等惰性无机类垃圾,可用于修路、筑堤或就地进行填埋处理。废纸、玻璃、塑料、泡沫、农用地膜、废橡胶等可回收类垃圾可进行回收再利用。医疗废弃物、农药瓶、电池、电瓶等有毒有害或具有腐蚀性物品等有毒有害类垃圾,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倡导水源保护范围内农村垃圾就地分类,综合利用,应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 ”的模式进行收集,将可回收类垃圾回收再利用,对有毒有害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就地
16、堆放造成水源污染。开展农村医疗废物、废弃农药瓶、电池、电瓶等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回收工作,实行县政府出资回收、环保局集中处置、乡镇政府分片转运、村级环保协管员代收暂管的处理模式。3.3 农药污染防治 水源保护范围内宜发展有机农业,采取适当农艺技术并辅以生物及物理措施,防治病虫害的发生。水源保护范围内严禁施用高残留、高毒农药(如克百威、涕灭威、甲磷胺等),农药包装物及清洗器械的污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妥善处置,不应随意丢弃和处置。应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或生物、物理防治方法。3.3.1 选用低毒农药 选用低毒农药是通过改良农药的毒性,选用毒性小、环境适应性强的农药,来降低其对水源的污染。农药的化学特性
17、是影响农药渗漏的最重要因子,在生产中应尽量选用被土壤吸附力强、降解快、半衰期短的低毒农药。3.3.2 应用生物农药 生物农药具有无污染、无残留、高效、低成本的特点,应大力推广应用。与传统的化学农药相比,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安全、环境兼容性好、不易产生抗性、易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来源广泛等优点;但多数生物农药作用速度缓慢、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田间使用技术也不够成熟。3.3.3 生物降解 生物降解是通过生物的作用将大分子有机物分解成小分子化合物的过程,包括动物降解、植物降解、微生物降解等,具有低耗、高效、环境安全等优点,成为防治农药污染最有优势的技术。可针对农药品种、环境条件在受农药污染的水源保护范围
18、内培养专性微生物、种植特定植物、投放特定土壤动物等来降解农药。3.4 化肥污染防治 水源保护范围内应采用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案等方式确定化肥合理用量。鼓励施用有机肥,发展有机农业。在农田和水源之间建立生态缓冲带或保护带拦截农田流出的养分,防止养分直接流入水源。化肥污染防治方法主要有测土配方施肥、施用缓释肥、发展有机农业等方法。3.4.1 测土配方施肥 测土配方施肥是以土壤测试和肥料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满足植物生长和农业生产需要的基础上,提出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方法。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可以有效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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