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二版张新宝.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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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总主编 曾宪义 侵权责任法(第二版)张新宝 著,第一编侵权责任法总论,第一章 侵权责任法概述,重点问题,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法益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意义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渊源,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一、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 所有绝对权都属于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二、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法益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法益主要包括“纯粹经济利益”、某些财产性质的信赖利益、某些尚未上升为民事权利的精神利益。,第二节 侵权行为:自己加害行为与准侵权行为,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二)狭义侵权行为的
2、基本特征 1、狭义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法律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2、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二、侵权行为的基本分类(一)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二)作为的侵权行为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三)自己加害行为和准侵权行为,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概念、特征与意义,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基本形式(二)侵权责任的本质: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三)侵权责任的形式多样化,二、侵权责任的意义(一)填补损害(二)预防损害(三)教育与惩戒作用(四)分担损失与平衡社会利益,第四节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特征、体系、渊源和立法目的,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特征和体系(一
3、)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1.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 我国侵权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行为(举动)而产生的相关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或者说侵权责任法是调整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以损害赔偿为核心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如果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对象简化为或说抽象为“侵权责任关系”,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定义也可以表述为:我国侵权责任法是调整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我国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特征(1)侵权责任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它是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以损害赔偿为核心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责任关系。(2)侵权责任法
4、是一组相关法律规范的总和,不仅包括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也包括其他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其渊源具有广泛性。(3)侵权责任法属于我国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所调整的对象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二)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是指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在结构。1.总则规定与分则规定的关系2.一般侵权责任法与特殊侵权责任法以及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二、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一)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二)侵权责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1.侵权责任法与刑法2.侵权责任法与行政法3.侵权责任法与经济法4.侵权责任法与劳动法5.侵权责任法与保险法,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渊
5、源 1.宪法2.民法通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4.单行民事法律 5.司法解释。6.民事习惯与民法学说四、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一)对侵权责任法立法目的的一般理解(二)明确侵权责任(三)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第五节 侵权责任法与损害分担机制侵权责任无疑是分担损害的重要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除此之外,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制度在分担损害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一、侵权损害的分担机制二、侵权责任法与社会保障制度三、侵权责任法与保险制度,复习和练习,关键词:侵权 侵权行为 自己加害行为 准侵权行为 民事法益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损害的分担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 责任保险思考题:1.简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
6、民事权利和民事法益。2.简述侵权行为的基本分类。3.试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意义。4.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渊源。5.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侵权损害的责任分担包括哪些情形?,第二章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重点问题,归责原则的概念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与适用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与适用范围,第一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述,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侵权责任法上的“归责”(imputatio/imputation),是指确认和追究赔偿义务人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criterion of liability),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赔偿义务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
7、任之基础问题。二、我国侵权责任法之归责原则体系(一)理论观点,1单一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说。2二元归责原则说。3多元归责原则说。(二)二元归责体系之合理性首先,作为一个体系它应当具有周延性或者说完整性。其次,归责原则的体系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再次,二元归责体系符合当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潮流。三、归责原则之意义(一)体现国家对侵权行为的民事立法政策(二)对司法人员的意义,(三)对当事人的意义(四)理论意义(五)对于民事立法和侵权案件分类的意义,第一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述,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侵权责任法上的“归责”(imputatio/imputation),是指确认和追究赔偿义务人的民事责任。
8、归责原则(criterion of liability),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赔偿义务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二、我国侵权责任法之归责原则体系(一)理论观点,1单一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说。2二元归责原则说。3多元归责原则说。(二)二元归责体系之合理性首先,作为一个体系它应当具有周延性或者说完整性。其次,归责原则的体系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再次,二元归责体系符合当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潮流。三、归责原则之意义(一)体现国家对侵权行为的民事立法政策(二)对司法人员的意义,(三)对当事人的意义(四)理论意义(五)对于民事立法和侵权案件分类的意义,第二节 过错责任原则,一、过
9、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一)过错责任的含义(二)有关过错责任的规定及其分析 二、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一)适用范围(二)适用方法 三、关于过错推定(一)过错推定的含义和意义(二)过错推定与归责原则,第三节 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无过错责任原则概述(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产生和发展(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案件的“可归责事由”(四)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五)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意义,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一)适用范围(二)适用方法(三)责任限制(四)免责条件,第四节 关于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一、严格责任原则 二、关于“公平责任原则”(一)“公平责任原则”肯定说(二)“公平
10、责任原则”否定说,复习和练习,关键术语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严格责任 复习思考题 1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体系。2 简述过错推定与过错责任之间的关系。3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责任应该包括哪些构成要件?,第三章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重点问题,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加害行为的含义与分类损害的含义与分类 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形态与证明 过错的属性与判断标准,第一节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概念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这里的“一般侵权责任”是指:(1)自己加害行为(狭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责
11、任;(2)自己加害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情况下的责任。本章讨论的构成要件适用于一般侵权责任,而以无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案件或准侵权行为案件在责任构成方面有特殊要求。,二、三件说与四要件说(一)法国法的三要件说与德国法的四要件说(二)对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语义分析(三)司法解释对构成要件的态度(四)主观过错与客观过错(五)四要件说的结论,第二节 加害行为,一、加害行为的概念与性质 加害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加害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一)加害行为是侵权行为人或者被监护人、雇员等实施的行为(二)加害行为在本质上具有不法性(三)加害行为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民
12、事权益,二、加害行为的分类(一)自己的加害行为与他人的加害行为(二)直接加害行为与间接加害行为(三)积极加害行为与消极加害行为,第三节 损害,一、损害的概念与分类(一)损害的概念与特征 损害也称为损害后果,是指受害人因他人的加害行为或者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而遭受的人身或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侵权责任法所救济的损害,是指受害人人身或者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二)损害后果的分类与证明(三)现实威胁,二、财产损失(一)财产损失的概念与证明(二)财产损失的分类 1直接损失2间接损失三、人身损害 四、精神损害,第四节 因果关系,一、因果关系的概念 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在对他人造成
13、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对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导致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即准侵权行为情形),因果关系是指他人的致害行为或者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与损害之间的内在联系。行为人自己的加害行为、他人(如被监护人、雇员等)的加害行为或者物之内在危险的实现(如建筑物倒塌)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则是前者的结果。在这样的因果关系中,内在的联系应当是客观的,而且原因发生于结果之前,原因对于结果而言是近因并符合“相当因果关系”等检验标准。,二、两大法系关于因果关系的主要学说(一)大陆法系因果关系的主要理论1条件说。2相当因果关系说。3盖然因果关系说。(二)英美侵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 1法律上的因果关
14、系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2近因理论三、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一)时间上的顺序性(二)原因现象的客观性(三)必要条件的检验(四)实质要素的补充检验,四、因果关系的形态(一)一因一果(二)一因多果(三)多因一果(四)多因多果 五、因果关系的证明与推定(一)“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二)证明的程度(三)事实上因果关系的推定,第五节 过 错,一、过错的概念与属性 过错是指加害人的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况,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二、故意(一)故意的概念与分类(二)故意的可归责性(三)故意的内容 三、过失(一)过失的概念与分类(二)过失的可归责性(三)过失的内容,(四)过失的程度 四、过错的判断标准(
15、一)“理性人(reasonable man)”的注意程度对行为人注意程度的要求1.侵权责任法上的“理性人”2.“理性人”的注意程度 3.对于“理性人”的“一般性”之把握(二)法律、行政法规和操作规程等要求的特别注意程度的要求(三)关于行为人的自身情况,复习和练习,关键术语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三要件说 四要件说 加害行为 不法性 积极加害行为 消极加害行为 损害 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 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 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近因 过错 故意 过失 理性人复习思考题 1一般侵权责任应该包括哪些构成要件?2简述加害行为的含义及基本分类。3简述两大法系主要的因果关系判断学说。4试论我国侵
16、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第三章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重点问题,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加害行为的含义与分类损害的含义与分类 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形态与证明 过错的属性与判断标准,第一节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概念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这里的“一般侵权责任”是指:(1)自己加害行为(狭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2)自己加害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情况下的责任。本章讨论的构成要件适用于一般侵权责任,而以无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案件或准侵权行为案件在责任构成方面有特殊要求。,二、三件说与四要件说(一)法国法的三要件说
17、与德国法的四要件说(二)对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语义分析(三)司法解释对构成要件的态度(四)主观过错与客观过错(五)四要件说的结论,第二节 加害行为,一、加害行为的概念与性质 加害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加害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一)加害行为是侵权行为人或者被监护人、雇员等实施的行为(二)加害行为在本质上具有不法性(三)加害行为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民事权益,二、加害行为的分类(一)自己的加害行为与他人的加害行为(二)直接加害行为与间接加害行为(三)积极加害行为与消极加害行为,第三节 损害,一、损害的概念与分类(一)损害的概念与特征 损害也称为损害后果,
18、是指受害人因他人的加害行为或者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而遭受的人身或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侵权责任法所救济的损害,是指受害人人身或者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二)损害后果的分类与证明(三)现实威胁,二、财产损失(一)财产损失的概念与证明(二)财产损失的分类 1直接损失2间接损失三、人身损害 四、精神损害,第四节 因果关系,一、因果关系的概念 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在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对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导致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即准侵权行为情形),因果关系是指他人的致害行为或者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与损害之间的内在联系。行为人自己的加害行为、他人(如被监护人、雇员
19、等)的加害行为或者物之内在危险的实现(如建筑物倒塌)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则是前者的结果。在这样的因果关系中,内在的联系应当是客观的,而且原因发生于结果之前,原因对于结果而言是近因并符合“相当因果关系”等检验标准。,二、两大法系关于因果关系的主要学说(一)大陆法系因果关系的主要理论1条件说。2相当因果关系说。3盖然因果关系说。(二)英美侵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 1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2近因理论三、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一)时间上的顺序性(二)原因现象的客观性(三)必要条件的检验(四)实质要素的补充检验,四、因果关系的形态(一)一因一果(二)一因多果(三)多因一果(四)
20、多因多果 五、因果关系的证明与推定(一)“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二)证明的程度(三)事实上因果关系的推定,第五节 过 错,一、过错的概念与属性 过错是指加害人的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况,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二、故意(一)故意的概念与分类(二)故意的可归责性(三)故意的内容 三、过失(一)过失的概念与分类(二)过失的可归责性(三)过失的内容,(四)过失的程度 四、过错的判断标准(一)“理性人(reasonable man)”的注意程度对行为人注意程度的要求1.侵权责任法上的“理性人”2.“理性人”的注意程度 3.对于“理性人”的“一般性”之把握(二)法律、行政法规和操作规程等要求的
21、特别注意程度的要求(三)关于行为人的自身情况,复习和练习,关键术语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三要件说 四要件说 加害行为 不法性 积极加害行为 消极加害行为 损害 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 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 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近因 过错 故意 过失 理性人复习思考题 1一般侵权责任应该包括哪些构成要件?2简述加害行为的含义及基本分类。3简述两大法系主要的因果关系判断学说。4试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数人的共同侵权责任,重点问题,数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概念与主要类型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第一节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概述,一、数
22、人共同侵权责任的概念与分类(一)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概念 2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特征(1)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即责任主体为复数。(2)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数人对不同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3)数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方式即数个责任主体与受害人一方的请求权之间的联系具有多样性。,(二)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依据我国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共同责任,可以作以下分类:(1)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2)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按份的侵权责任;(3)在数个责任主体中,部分责任主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部分责任
23、主体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二、数人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一)连带的侵权责任的概念(二)数个责任主体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后的内部追偿(三)连带的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连带的侵权责任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实施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加害行为人(民法通则第130条、侵权责任法第8条);(2)帮助、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侵权责任法第9条,帮助、教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除外);(3)实施共同危险行为的数个危险行为人(侵权责任法第10条);(4)原因叠加的情况下的多数侵权人(侵权责任法第11条);(5)法律直接规定数个责任主体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的情况。,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数个
24、责任主体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1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共同侵权2专利共同侵权3证券法上公司董事的共同侵权责任4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法定共同侵权责任5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共同侵权责任,三、数人承担按份的侵权责任(一)数人承担按份的侵权责任的概念(二)数人承担按份的侵权责任之份额确定四、数人中部分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部分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一)补充的侵权责任的概念(二)补充的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共同侵权行为,一、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分类(一)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二)共同侵权行为的分类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主体的复数性(二)意思联络或者行为关联(三)结果的统一性,三、共同侵权行
25、为的主要形态(一)“共同正犯”(二)教唆者、帮助者(三)关于团伙集合行为的共同侵权责任四、受害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与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赔偿请求,第三节 共同危险行为,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 共同危险行为也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2人或者2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危险行为,对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的情况。(侵权责任法第10条)二、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别构成要件(一)数人同时或者相继实施具有危险性的行为(二)数人的行为均具有危险性(三)加害人的不可确定性(四)结果的统一性与原因的整体性之推定,三、部分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免责条件既然加害人具有不确定性,就存在是否允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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