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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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 录1防止人身伤亡
4、事故6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61.2防止触电事故71.3防止物体打击事故91.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101.5防止灼烫伤害事故111.6防止起重伤害事故121.7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131.8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141.9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161.10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172防止火灾事故18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18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19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21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22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23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23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232.8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242.9防止氨系统
5、着火爆炸事故252.10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252.11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283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29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314.1电源314.2网架结构324.3稳定分析及管理334.4二次系统344.5无功电压365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37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375.2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436防止锅炉事故45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45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516.2.1防止锅炉灭火516.2.2防止锅炉严重结焦546.2.3防止锅炉内爆556.2.4循环流化床锅炉防爆。55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566.3.1防止制粉系统爆炸56
6、6.3.2防止煤尘爆炸。596.4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606.4.2汽包水位计的安装60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646.5.3防止超压超温。646.5.4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656.5.5防止炉外管爆破676.5.6防止锅炉四管爆漏。686.5.7防止超(超超)临界锅炉高温受热面管内氧化皮大面积脱落696.5.8奥氏体不锈钢小管的监督717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72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72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737.3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747.4加强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管理748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758.1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758.2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7、778.3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788.4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828.5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848.6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858.7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899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919.1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919.2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939.3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969.4防止热工保护失灵989.5防止水机保护失灵10010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0210.1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10210.2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10210.3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10310.4防止转子匝间短路10
8、510.5防止漏氢10610.6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10710.7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10710.8防止护环开裂10710.9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10710.10防止发电机定子铁芯损坏10810.11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接地故障10810.12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10810.13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10810.14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10911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11011.1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11011.2加强励磁系统的基建安装及设备改造的管理11011.3加强励磁系统的调整试验管理11111.4加强励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11212防止大型变压器
9、损坏和互感器事故11312.1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11312.2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11412.3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11712.4防止分接开关事故11812.5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11812.6防止冷却系统事故11912.7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12012.8防止互感器事故12113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12613.1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12613.2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13013.3防止开关柜事故13114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13314.1防止接地网事故13314.2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13514.3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13614.4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137
10、14.5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13714.6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13815防止输电线路事故13915.1防止倒塔事故13915.2防止断线事故14115.3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14115.4防止风偏闪络事故14215.5防止覆冰、舞动事故14315.6防止鸟害闪络事故14415.7防止外力破坏事故14516防止污闪事故14616.10防污闪涂料与防污闪辅助伞裙14716.11户内绝缘子防污闪要求14717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14817.1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14817.2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14917.3防止单芯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150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5118.7继电
11、保护二次回路应注意以下问题:15518.9新建、扩、改建工程与验收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15818.10继电保护定值与运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15919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16119.1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16119.2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16419.3防止信息系统事故16920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17120.1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事故17120.2防止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17521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17821.1防止换流阀损坏事故17821.2防止换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事故18021.3防止失去站用电事故1
12、8221.4防止外绝缘事故18321.5防止直流控制保护设备事故18422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18522.1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18522.2防止变电站和发电厂升压站全停事故18622.3防止重要用户停电事故19323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19623.1防止机组飞逸19623.2防止水轮机损坏19723.3防止水轮发电机重大事故20124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0824.1加强大坝、厂房防洪设计20824.2落实大坝、厂房施工期防洪、防汛措施20824.3加强大坝、厂房日常防洪、防汛管理209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1125.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13、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原则21125.2加强灰场的运行维护管理21225.3加强废水处理,防止超标排放21225.4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行维护管理21325.5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21425.6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215附录引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录217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1.1.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1.1.2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1.1.3
14、高处作业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行满铺及有效固定。1.1.4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搭设牢固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防止发生架体坍塌坠落,导致人员路空或失稳坠落,使用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及可固定措施。1.1.5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48mm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1.1.6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
15、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拄安全警示板,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1.1.7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I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0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1.1.8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的拆除程序,不得颠倒,以防建(构)筑物倒塌坠落。1.1.9对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踏空坠落。1.1.10在5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6、。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1.1.1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1.2防止触电事故1.2.1凡从事电气操作、电气检修和维护人员(统称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及触电急救培训并合格方可上岗,其中属于特种工作的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进入电网作业的,还必须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带电作业人员还应取得“带电作业资格证”。1.2.2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高压绝缘鞋(靴)、高压绝缘手套等必须选用具有国家“劳动防护
17、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单位的产品且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安全帽,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12.3使用绝缘安全用具一绝缘操作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必须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产品,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1.2.4选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具有国家认可单位发的“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必须检查工具上贴有“检验合格证”标识,检验周期为6个月。使用时始须接在装有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上,并不得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使用,严禁将电缆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
18、.2.5现场临时用电的检修电源箱必须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标识应清晰,并固定牢固。对氢站、氨站、油区、危险化学品间等特殊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1.2.6在高压设备作业时,人体及所带的工具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1要求。在低压设备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低于0.1m。当高压设备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1.2.7高压电气设备带电部位对地距离不满足设计标准时周边必须装设防护
19、围栏,门应加锁,并挂好安全警示牌。在做高压试验时,必须装设围栏,并设专人看护,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物上。1.2.8电气设备必须装设保护接地(接零),不得将接地线接在金属管道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严禁进行就地倒闸操作。1.2.9当发觉有跨步电压时,应立即将双脚并在一起或用一条腿跳着离开导线断落地点。1.2.10在地下敷设电缆附近开挖土方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1.2.11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器设备。1.2.12为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触电,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停电:断路器在“分闸”位置时,方准拉开隔离开
20、关。(2)验电:先检验验电器是否完好,并设监护人,方准进行验电操作。(3)装设地线:先挂接地端,再挂导体端。拆除时,则顺序相反。严禁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1.2.13严禁无票操作及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严禁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路器(隔离开关)及带负荷合(拉)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1.3防止物体打击事故1.3.1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掌握相关安全防护知识,从事手工加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从事人工搬运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撬杠、滚杠、跳板等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1.3.2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
21、帽。人工搬运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手套,穿好防砸鞋,必要时戴好披肩、垫肩、护目镜。1.3.3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防护措施,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不得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和逗留。上、下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栅或其他隔离设施。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工具袋时,工具袋应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高处作业下方,应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看护。1.3.4高处临边不得堆放物件,空间小必须堆放时,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高处场所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1.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1.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掌握机械
22、(设备)的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1.4.2操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衣服、袖口应扣好,不得戴围巾、领带,女同志长发必须盘在帽内,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戴防尘口罩、穿绝缘鞋。操作钻床时,不得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械设备旁换衣服。1.4.3机械设备各转动部位(如传送带、齿轮机、联轴器、飞轮等)必须装设防护装置。机械设备必须装设紧急制动装置,一机一闸一保护。周边必须划警戒线,工作场所应设人行通道,照明必须充足。1.4.4输煤皮带的转动部分及拉紧重锤必须装设遮栏,加油装置应接在遮栏外面。两侧的人行通道必须装设固定防护栏杆,并装设紧急停止拉线开关。运行或停运备用侧皮带上严禁站人、越过、爬过及传
23、递各种用具。皮带运行过程中严禁清理皮带中任何杂物。1.4.5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严禁将头、手脚伸入转动部件活动区内。1.4.6给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做好设备防转动措施后方可清理塞物。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塞物。钢球磨煤机运行中,严禁在传动装置和滚筒下部清除煤粉、钢球、杂物等。1.5防止灼烫伤害事故1.5.1电工、电(气)焊人员均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除灰(焦)人员、热力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符合上岗要求。1.5.2除焦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防烫伤的隔热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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