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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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我矿“一通三防”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键,为了使“一通三防”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实业有限公司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我矿“一通三防”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规程、条例、规定、规范、办法等。、我矿矿长对贯彻本制度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对贯彻本制度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各部门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二节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制度、“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设矿“一通三防”领导小组、通瓦科、防突小组
2、。矿“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通瓦科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管理,并编制矿井瓦斯抽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通风设计等措施,每周检查一次各责任单位的瓦斯抽放、防突、通风等日常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通瓦科设立防突、一通三防小组,指定一名技术员任组长,负责制定探放水钻孔设计、防突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钻孔验收,预测预报工作,考察防突效果,建立抽放防突档案,收集煤与瓦斯突出资料,积累分析煤与瓦斯突出的动态和规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成立矿“一通三防”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 、 、成 员:、 、矿长为“一通三防”领导小组组长,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矿总工程师对
3、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和技术责任,其他矿副职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1)、成立矿防突小组组 长:瓦斯地质:防突技术员:防突考察工:、防突小组组长负责全矿的防突日常工作,各成员对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负责。(2)、矿长: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根据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文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矿井灾害情况,设置和健全通风瓦斯机构,配齐人员;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重点研究“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问题;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检查“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听
4、取“一通三防”部门汇报;对“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研究,迅速解决;及时审阅有关通风瓦斯报表。(3)、总工程师: 对“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矿通瓦科、通瓦队,检查通风工作情况、审阅有关通风瓦斯报表,负责组织制订和督促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和落实矿井防瓦斯、防突、防火、防尘措施和长远规划;组织矿井通风、防尘、监测、瓦斯抽放系统的改造、完善;严格审查矿井、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定期召开“一通三防”技术业务会议;检查“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组织“一通三防”科研进步工作的开展。(4)、安
5、全副矿长及安全科长:对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所承担的“一通三防”的责任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做法和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工作,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监督检查的责任。(5)、生产、机运副矿长:负责为“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提供现场条件;检查通风工作,检查和督促生产、机运部门严格执行矿“一通三防”的各项管理规定;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组织包括“一通三防”在内的矿井综合达标活动。(6)、经营管理副矿长及财务科、综合科、供应部门:负责“一通三防”重大技改项目及日常防治瓦斯费用的筹备及材料的及时供给,人员的配备和制订实施合理的用工制度。(7)、生产
6、科:负责采区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的“一通三防”专门设计和防瓦斯措施的设计和审查,检查和督促生产环节中“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教育和检查施工部门严格遵守“一通三防”的各项管理规定。负责两巷道贯通及巷道贯通己封闭巷道或采空区的及时准确预报;负责对防突工作面前方瓦斯地质情况的三级预报;负责防止误穿煤层或构造带的探钻措施的编制及督促落实;负责底板巷掘进和石门掘进的瓦斯地质预报;负责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保护情况的瓦斯地质分析;负责提供绘制通风图件底图。(8)、采煤队长、施工队长:负责所管采区和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防瓦斯措施、综合防尘措施的全面实施;带头并教育职工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的各项管理规定;保管和
7、使用好所在区域的各类“一通三防”设施和设备;在安排生产作业计划的同时,安排和检查所在区域的“一通三防”工作。(9)、施工队及作业人员:对本工作面及工种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和执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10)、机电科及机电队:负责井下机电设施的防爆管理;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及稳定供电,保持其正常连续运转;负责按“停送电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正常安全的停送电工作;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风电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的安装管理;负责为瓦斯电闭锁的安装提供现场条件;负责防突头面和抽风机房、瓦斯泵房电话机的安装和维护;负责防尘供水管路系统的到位。(11)、运输
8、队:负责运输系统防尘设施的使用,运输线上通风设施的保管、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管理。(12)、办公室: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13)、安监科: 有计划地对各级干部和职工进行“一通三防”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一通三防”技术水平。(14)、调度室:对汇报的“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调度处理,并通知有关业务部门,向主管领导汇报;上传下达有关调度指令。(15)、瓦斯、通风部门及相关连队: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三节 “一通三防”机构管理制度1、矿设通瓦科、通瓦队、瓦斯工程队。、矿通风机构都要配备熟悉通风业务的人员担任领导工作,并配齐
9、通风、瓦斯、防突、抽放、防火、防尘及监测人员。通瓦队除队长外,还必须配备通风工程师或技术员、测风员、测尘员、监测技术人员,配齐防突工、瓦斯检查员、通风工、密闭工、风筒修补工、木工、防尘工、监测工、安全仪器发放工、监测室值班工、仪表维修工等工种人员。通瓦科负责人和各岗位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省级的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任职;通瓦队干和各工种工人要经上级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通瓦科、通瓦队、瓦斯工程队由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各级通风部门的业务同时受上级通风部门的领导。各种原因引起通瓦队人员配备不足时,由通瓦科、队长提出配备建议,报矿长、总工程师研究解决。对不胜任通风专业工作的职工
10、,由通瓦队长提出建议报告,经矿总工程师考评,报矿长同意,可退回人力资源部门,矿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另安排合格人员顶岗。通瓦队机构的变动和合并,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调动,总人数的减少,必须征求矿通瓦科和总工程师的意见后方可执行。第四节 通风工作制度(一)值班制度矿井通瓦队必须由队干部和技术人员每天24小时有专人值班,人员不足的队,可增选部分责任心强、素质高的班组长值班。值班领导在值班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值班领导负责召开班前会,本日工作安排,清点进、出班人数,对职工进行考勤,负责贯彻安全措施。负责听取现场工作汇报、主动了解现场工作,审查通风瓦斯报表、检查瓦斯检查员手册和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
11、参加矿井安全生产调度会;向矿、队领导和矿通瓦科请示和汇报工作。值班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二)会议学习制度通瓦队值班员每班组织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会;通瓦队干和技术人员每天一次碰头会,由值班领导和下井管理干部进行汇报,研究当天的问题,安排第二天的工作;通瓦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和业务学习。矿每月召开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办公会, 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每季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议,总结和布置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4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大型“一通三防”专业会。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12、,特别是人员组织和投入问题,部署年度工作。5出现“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技术难题,由实业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三)计划管理制度各矿井在编制年、季、月度计划的同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通风系统调整计划、通风设施修建计划、通风设备安装计划,通风参数测定计划、防突措施实施计划、防灭火工程实施计划、防尘工作实施计划、监测装备的安装、调试、维修计划,各项工程所需资金、材料、劳动力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等。(四)通风调度汇报制度1、通瓦队值班领导每班必须听取班组长、瓦斯员等人的汇报,查问本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通瓦队值班领导每天必须向通
13、瓦队长、矿调度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汇报当天情况,特别是隐患出现及处理情况,同时每天向通瓦科汇报。3、通瓦科每周五向矿总工程师和通风部汇报。4、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各级通风人员必须立即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不报。5、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各级通风人员,特别是一线瓦斯检查员有权越级立即向公司、矿领导和通风、安全部门汇报。(五)交接班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对有问题的工作面或未处理的隐患地点,要在现场交接班。突出矿井放出班炮的,可以在地面指定地点交接班。2、交班人必须把当班情况、问题、处理情况及下一班要注意的事项一一交代清楚,接班人认为没有疑问,方可在交班人的瓦斯检查手
14、册上签字接班。3、交班人出井后,要把检查手册交通瓦队值班领导审阅并签字。4、接班人对交班人交代的情况有疑问,可以拒绝接班,并用电话向通瓦队领导汇报。5、在交班时接班人未到,交班人要向通瓦队领导汇报,经允许后方可出井。但必须保证不得空班漏检。6、通瓦队各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交接班。(六)通风检查制度通瓦科、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天,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都必须记入下井检查记录本。各矿井每天都必须有通风管理人员下井,矿井回风系统,特别是总回风巷和风井每月必须检查一次。下井的主要任务是查处通风瓦斯隐患和“一通三防”的违章行为,了解矿井通风瓦斯状况,参与
15、通风工程的实施和检查通风工程完成及质量情况。(七) 报表填报制度必须按要求按时填报各种报表。通风瓦斯日报:由通瓦队值班领导组织整理当日的通风、瓦斯报表,填好日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和值班领导审阅签字。通风旬报:由矿井通风技术人员组织测风员填报,报矿总工程师审阅。通风月报:由矿井通风技术人员组织填报,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一式二份报实业公司通风部和总工程师审阅。通风季报:由矿通瓦科技术人员填报。经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实业公司通风部。测尘月报:由通瓦队测尘人员将测定结果整理编报,经通瓦科和矿总工程师审阅后,上报实业公司通风部。6各矿还必须及时编报如下报表、资料:防突抽放月、季报、监测仪使用情况月、季报
16、、防尘月报、突出卡片、石门揭煤竣工报告,各类技术测定总结报告等。(八)培训制度通风部门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接受正规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凡由采、掘队新调来担任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然后由有经验的瓦斯检查员带领实习三个月,经考查认为可以独立工作,报矿组织考试,合格后发合格证,同时经具有三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取得资质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瓦斯检查员每年考核一次。防突区域的跟班瓦斯检查员,每月由通瓦科组织培训一次。公司每年对通风部门所有人员和所有采掘队干、班、组长的“一通三防”知识进行一次全面脱产轮训。每年选送部分“一通三防”技术骨干送上级培训单位脱产培训
17、。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一通三防”知识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必须停工补学。新入矿的工人,必须经过不少于一周的“一通三防”知识培训。(九)事故分析和报告制度各级通风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一通三防”方面的事故 (包括非伤亡事故),都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对事故要认真追查处理。每次事故都要有分析报告和处理结果,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同时要建立事故档案。(十)“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通瓦科、队要建立通风技术资料档案,建立专门的档案柜,分门别类编号管理;由通瓦科、队长全面负责,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分片管理,统一存档。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存档技术资料,工作变动时,对未整理和存档的
18、技术资料要办好移交手续。矿通瓦科在建立好技术资料档案柜的同时,积极利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电子档案)。各井通风部门需收集、保存和上报的技术资料包括各类技术管理文件、规定;技术方案、措施和图纸、说明书;计划、总结、报表;各类测定技术数据、记录、台帐、卡片、手册等。各类牌版不便于存档,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改,保持其内容的准确性,便于指导工作和现场生产。自存和上报的各类技术资料都要做到准确、及时、齐全,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和评比。第五节 通风管理制度(一)通风技术措施编审制度 编审要求:、通风技术措施一般应在开工或措施执行前天上报,重大通风系统改造方案应提前三个月上报。、措施编制内容不全,技
19、术不符合要求,必须退回编制单位重新编报。、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通风、防治瓦斯、防尘、防灭火的专门设计及针对性的通风安全措施,并附有通风系统示意图。措施的贯彻执行:、所有措施及其上级批复意见,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组织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防突措施必须停产学习一天。、在施工或措施执行过程中,条件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制订补充措施报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所有“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无措施或措施未审批及落实前,施工单位不得开工或执行措施。、所有措施必须打印或复印,按规定发放到有关领导和部门,并报公司存档备查。3“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编
20、制要求及审批权限:、矿井因故主要通风机停风或采区停电时,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编制停送风电、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矿井水平、一翼通风系统或主扇转速调整,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编制改造方案,报公司审批;改变采区通风系统时,由通瓦科组织制订方案,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改变主扇运转工况,由通瓦科制订方案,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巷道贯通必须制订安全措施,不引起采区通风系统改变,可由地测、采矿、通风分别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否则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制订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排放瓦斯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矿总工程师或公司审批。、井下进风巷中必需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工作时,必
21、须由矿井矿长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总经理批准。、规程允许的工作面串联通风、下行通风或采用正压、均压通风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制订方案和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矿井进行反风演习、风机技术测定和阻力测定等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制订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其技术总结也必须报公司备案。、送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前,必须由生产技术员填写安装审批卡,经通风、机电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监测仪安装前,由通风技术员填写审批卡,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监测部门安装。、石门揭煤措施报实业公司审批。(二)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主要通风机管理: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24小时正常运转,机房实行24小
22、时值班;主要通风机因故停风、改变转速或工况时必须有经审批的安全措施或技术方案;主要通风机设施齐全,有双风机、双电源、可靠的反风装置和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机,有观测负压的水柱计及电流表、电压表和温度计等仪表;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抽风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防爆门让其自然通风,并立即电告调度室,由调度室值班领导指挥受停风影响区域人员的撤退和停电,并向矿总工程师和公司汇报。通风网络管理: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做到稳定、合理可靠,有较强的抗灾能力,尽量减少角联和复杂联接网路;通风巷道经常检查和处理,断面积必须保证满足通风需要,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通风阻力;实行分区独立通风,没有不合理的串联、
23、扩散和老塘通风,回采工作面实行负压通风;经批准的局部通风机送风采煤工作面,必须在设计上消除局部通风机长距离送风现象,严禁区段无回风上山进行回采;及时封堵小窑漏风,禁止小窑漏风进入矿井进风流中,回风系统中不出现明显漏风点。风量分配管理:采区通风系统必须保证生产所需风量,并有备用系数。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用风巷道及作业地点必须按要求配足风量;采、掘工作面、硐室出现风量不足时,必须及时进行风量调整和系统改造,在风量调整和系统改造未完成之前,只能以风定产,严禁供风不足作业和无风作业。风量调整减少采用增阻调节,尽量实现风量的自然分配。通风设施管理:按建立独立、稳定的通风系统和风量分配的要求建筑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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