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1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专家组 3.疫情预警和报告 3.1 疫情监测与风险评估 3.2 疫情预警 3.3 疫情报告 3.4 疫情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原则 4.2 疫情分级 4.3 应急处置 4.4 未发生动物疫情地区的应急响应 4.5 应急响应终止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总结评估 6.应急保障 6.1 通信和电力保障 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3 经费保障 6.4 技术保障7.监督管理 7
2、.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奖励和责任追究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1.1 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确保畜禽产品生产供应安全、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工作原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人为本、群防群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防治,切实
3、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造成的危害。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2.1 应急组织机构县里设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农业的人大副主任、分管卫生的副县长和分管农业的政协副主席任副指挥长,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及宣传、畜牧、发改、农办、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交通、卫生、工商、林业、质监、商务、县人武部后勤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
4、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县畜牧水产局,由县畜牧水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及政策;研究部署和总结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统一指挥全县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工作。2.2.2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和分析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及疫情发展态势、传播规律,及时上报疫情,提出防控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统一协调指挥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本预案。2.2.3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宣传,按照规定做好重大动
5、物疫情信息、新闻报道的审查工作。县畜牧水产局:研究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针、政策和规划,制定技术对策;负责疫情确认和分级;依法组织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执法监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疫情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监督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卡的监督管理;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组织供应防疫物资。县发改局:编制实施疫情监测、检疫检验、技术贮备、应急交通工具、防疫物资储备与调运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县公安局:负责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疫区正常社会秩序;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和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设站工作。县监察局:协调动物卫生监督
6、检查站及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的设立和监察工作,查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县民政局:安抚、救济疫区受灾困难群众,对因公伤亡的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和抚恤。县财政局:保障、及时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扑疫等防控专项经费。县交通局:配合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合设立疫区封锁时的公路、水路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的人员、物流运输畅通,协助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执法监督工作。县林业局:协调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个人做好防疫工作,协助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及相关扑疫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督促
7、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履行动物防疫义务,配合做好市场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县卫生局:宣传重大人畜共患病人群间防治知识,对接触人畜共患病人群进行监测、病原学检测、诊断、治疗、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隔离工作,协助做好扑疫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疫区关闭、封锁市场等工作。 县质监局:监管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配合做好应急防疫扑疫物资的质量监督。县人武部后勤科:负责部队所属动物饲养、屠宰、仓储、运销等企业和场所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扑疫工作。2.3 专家组县指挥部组建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经济学、风险评估等方面专家及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8、为疫病防控政策制定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3.疫情预警和报告3.1 疫情监测与风险评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卫生和林业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通过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和定期召开专家分析会,提出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报告,为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提供参考。3.2 疫情预警3.2.1 预警分级和发布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重大动物疫情预警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四个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1)一般(四级)预警:监测中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以
9、及重点人畜共患病病原学监测阳性样品,有可能出现疫情暴发流行;或周边县市区发生级重大动物疫情的。一般(四级)预警由县兽医主管部门发布。(2)较大(三级)预警:发生级重大动物疫情;或周边市州发生级重大动物疫情的。较大(三级)预警由市兽医主管部门发布。(3)严重(二级)预警:省内发生级重大动物疫情;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的。严重(二级)预警由省兽医主管部门发布。(4)特别严重(一级)预警:发生级重大动物疫情和级重大动物疫情的。特别严重(一级)预警由农业部发布。3.2.2 预警解除预警的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依照预警发布程序执行。3.3 疫情报
10、告3.3.1 疫情报告主体从事动物疫情监测诊断、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疫情报告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立即向县畜牧水产局或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报告。3.3.2 疫情的确认(1)县畜牧水产局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初步诊断意见。(2)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牲畜口蹄疫的,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牲畜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进行确诊。(3)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以外的重大动物疫病,应及时采集病料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实验
11、室检测和确诊。必要时送农业部指定的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3.3.3 疫情报告程序和时限县畜牧水产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诊断。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机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省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兽医主管部门在接报疫情后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县畜牧水产部门与县卫生部门要及时相互通报情况。3.3.4 疫情报告内容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
12、断情况、其它易感动物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3.4 疫情发布重大动物疫情由农业部统一向社会发布,或经农业部授权、由省畜牧水产局向社会发布。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原则级和级重点动物疫情应急由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指挥,级和级分别由市、县市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指挥,根据疫情处置实际情况和控制扑灭疫情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疫情处置时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置、边核实的方式,同时对疫源进行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4.2 疫情分级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级、级、级和级四级。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大 动物 疫情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907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