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宅设计规范学习.ppt
《新住宅设计规范学习.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住宅设计规范学习.ppt(12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修编学习,2012.05.,一.修编原因,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自1999年施行已逾十年,2003年局部修订,至今已有七年,其间我国住宅品质有很大变化。现在版本重新修订,适应住房市场发展变化。2.及时修改住宅设计规范中的指标,将有利于正确引导中小套型住宅设计与开发建设。,3.与住宅建筑规范协调的内容:两本规范分别针对“设计”和“建筑”,允许两本规范有不同表述,基本要求不相悖。本规范主语“住宅设计”,对象“设计人员”,产品“图纸”,控制“单项工程”质量。本规范强调住宅设计技术措施,非强条占较大比例。原规范中强制和非强制内容拆开表述。住宅建筑规范中不宜列
2、入本规范:许可原则、室外环境、结构、材料、地基基础、防火、节能设计、使用与维护等。增补:安全疏散、噪声和隔声、室内空气、中水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燃气设备和管道、应急照明、防雷接地等。,住宅设计规范与住宅建筑规范条文对比,二.主要修订内容:1.对总则和术语有较大修改 适用范围:“城市住宅设计”改为“城镇住宅设计”。原规范总则9条,根据新编写规定提炼为4条。总体性能和质量要求,增设第3章“基本规定”。多数术语重新核对,回避“公寓”、“塔式高层住宅”、“通廊式高层住宅”。增加“住宅”、“凸窗”等术语条文说明。2.与住宅建筑规范协调的内容 原36条非强条列入住宅建筑规范,修编需按强条表述。两本规范
3、分别针对“设计”和“建筑”,允许两本规范有不同表述,基本要求不相悖。本规范主语“住宅设计”,对象“设计人员”,产品“图纸”,控制“单项工程”质量。,3.简化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本次修编重点论证的问题。不要求计算“标准层总使用面积”、“标准层总建筑面积”,“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取消“使用面积系数”,改为以全楼建筑面积为基数的“计算比值”。可避免陷入“分摊”问题,避免与其他规范矛盾。4.对最小套型面积标准进行修改 积极配合中小套型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国策。取消套型分类条文和套型分类面积规定。将“套型面积”、“低限面积”等具体设计指标进行论证并向下调整。,5.剔除不属于单体设计的内
4、容 剔除了原规范中“日照间距”、“垃圾道设置”、“地下车库”等不属于住宅单体设计的内容。6.重点增加的内容 增加“层数计算”、“信报箱设置”、“排气道”等。,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对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进行修订而成。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新增);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套内空间;共用部分;室内环境;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具体主要内容详“编制概况”。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次修订最终形成强制性条文6
5、5条。,三.术语,2.0.1.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本定义提出了住宅的两个关键概念:“家庭”和“房子”。申明“房子”的设计规范主要是按照“家庭”的居住使用要求来规定的。,【要点说明】“住宅”与“公寓”的区别:公寓一般指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通常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寓的特点:经常以居住者的性质冠名。使用周期中居住者的人员结构简单,较少发生变化。以栋为单位配套设施,如公用厨房、共用空调等。明确“公寓”、“廉租房”不用执行住宅设计规范。,2.0.2套型 dwelling unit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要点说明】本条作了修改,03
6、年版中对于套型的定义是住宅类型,对于这个定义不是非常准确,故此次的修编给予了修正,改为“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更为准确。同时也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2009)第3.1.16条“套型”的定义基本统一。,2.0.8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要点说明】本条作了修改,与03年版相比,删除了“保温层的面积”,概括为“墙、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因为考虑到,保温层分外保温及内保温,此处使用面积应该仅仅针对内保温,而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也有项目存在仅有外保温而没有内保温的情况,故使用面积
7、的计算标准留在“技术经济指标”章节中明确,在术语部分就不做详细说明了。,2.0.12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要点说明】本条为原条文修改 本条增加了条文说明:“所指的平台是住宅里常见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的供人们室外活动的平台。不同于楼梯平台、设备平台、非上人屋面等情况”。,2.0.15凸窗凸出建筑外墙面的窗户。【要点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次修编的规范中5.8.2条新增了凸窗的设置要求,因此在术语中对其门窗的性质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并在条文说明中给凸窗的设置方法也做了限制。强调了凸窗是“窗”,应有别于地板(楼板)的延伸,也
8、就是说不能把地板延伸出去而仍称之为凸窗。凸窗的窗台应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地面应有一定高度。其防护高度要求与普通窗台一样。,2.0.25 附建公共用房 accessory assembly occupancy building附于住宅主体建筑的公共用房,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用房、【要点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住宅设计规范中专门有一个章节对于附建公共用房的设置提出明确的要求,并有2条强制性条文,为配合此处规范,现将此词条给予定义。,四.技术经济指标计算1.应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2.计算时应符合的规定:第4.0.2条本次修编取消了原规范中“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这项指标。该指标过去主
9、要用于方案设计阶段的指标比较,其结果与工程设计实践中以栋为单位计算建筑面积存在一定误差。因此,本次不再继续使用。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之中有关阳台面积计算方法,对原规范中套型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其计算方法为:无论阳台为凹阳台、凸阳台、封闭阳台和不封闭阳台均按其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一半计算。,本次修编明确了套型总建筑面积的构成要素是套内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保证了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与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会产生数值偏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同于原规范中的“套型建筑面积”指标,原规范中“套型建筑面积”反映的是标准层各种要素的计算结果;本次修编的“套
10、型总建筑面积”反映的是整栋楼各种要素的计算结果。本次修编增加了“住宅楼总建筑面积”这项指标,便于规划设计工作中经济指标的计算和数值的统一。计算公式表达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的规定:第4.0.3条壁柜:建筑室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储藏空间。其使用面积应只计算落地部分的净面积。烟囱、排气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应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时,应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对坡屋顶空间的规定:(第4.0.3.5条)分2.10m三种情况。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时不计算其使用面积。,4.0.3坡屋顶使用面积,4.套型总建筑面
11、积计算:住宅楼建筑面积:第4.0.4.1条,当外墙设外保温时,应按外保温层外表面计算。这个参数以住宅整栋楼建筑面积为计算参数,该参数包括了本栋住宅楼地上的全部住宅建筑面积,但不包括套型阳台面积总和,保证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一致。这个参数还包括了住宅楼使用的地上机房和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以及供本栋住宅楼使用的单元门厅和相应的交通空间建筑面积。a=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楼建筑面积 这相当于全楼的使用面积系数套型总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a)+套型阳台面积,5.住宅楼层数计算规定:第4.0.5条本条规定了住宅楼层数的计算依据,主要用于明确住宅楼的层数,便于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本
12、条规定考虑到与现行相关防火规范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的衔接,以层数作为衡量高度的指标,并对层高较大的楼层规定了计算和折算方法。建筑层数应包括住宅部分的层数和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住宅建筑的高度和面积直接影响到火灾时建筑内人员疏散的难易程度、外部救援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大小,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因此要求与建筑高度和面积直接相关联。对不同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的住宅区别对待,可解决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矛盾。,对层高较大的楼层规定了计算和计算方法,全楼建筑层数应包括住宅部分的层数和其它功能空间的层数,其层高超过3m时,应将该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高超过了3m高的这些层数的高度叠加起来的总高除以
13、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高的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高时则高出部分按1层计算。架空层或设备层高小于2.2m时不计入自然层数。半地下室高出室外地坪小于2.2m高时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案例分析,高层住宅楼类型 该类型住宅选取青岛康大“凤凰国际”住宅小区5#住宅楼为研究对象。该栋住宅楼共24层,全部为住宅。首层至18层以及23层为一梯五户,19至22层为一梯五户,其中D 户型为跃层户型,24层为一梯两户。外墙外保温厚度90mm。户型平面如下图。,一层平面图(本层建筑面积446.48),二-十八层平面图(每层建筑面积418.39),十八层以上奇数层平面(每层建筑面积417.1
14、9),十八层以上偶数层平面(每层建筑面积417.19),二十三层平面图(本层建筑面积417.19),二十四层平面图(本层建筑面积417.97),屋顶层平面图(本层建筑面积112.5),A户型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起居室16.87,厨房5.75,餐厅6.33,主卧11.89,过道2.08,次卧室7.7,公用卫生间4.98A户型套内使用面积:16.87+5.75+6.33+11.89+2.08+7.7+4.98=55.6A户型套型阳台面积:3.36B户型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起居室,餐厅20.88,厨房5.69,主卧11.16,过道3.72,次卧室9.71,公用卫生间4.01B户型套内使用面积:20.
15、87+5.69+11.16+3.72+9.71+4.01=55.17B户型套型阳台面积:2.54C户型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起居室,餐厅23.76,厨房5.37,主卧12.09,公用卫生间4.41C户型套内使用面积:23.76+5.37+12.09+4.41=45.63C户型套型阳台面积:2.42D户型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起居室18.1,餐厅8.75,厨房5.37,主卧18.1,过道12.91,次卧室14.47,公用卫生间4.46,卫生间4.46D户型套内使用面积:18.1+8.75+5.37+18.1+12.91+14.47+4.46+4.46=86.62D户型套型阳台面积:6.3,E户型各功
16、能空间使用面积:起居室,餐厅32.5,厨房11.47,主卧18.35,主卧卫生间8.28,衣帽间2.85,过道20.52,书房9.51,次卧室7.7,次卧室12.58,次卧室11.89,公用卫生间6.45E户型套内使用面积:32.5+11.47+18.35+8.28+2.85+20.52+9.51+7.7+12.58+11.89+6.45=142.1E户型套型阳台面积:6.2F户型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起居室,餐厅32.67,厨房11.47,主卧15.64,主卧卫生间6.65,衣帽间3,过道17.86,书房9.51,次卧室7.7,次卧室12.58,次卧室11.89,公用卫生间6.45F户型套内使
17、用面积:32.5+11.47+15.64+6.65+3+17.86+9.51+7.7+12.58+11.89+6.45=132.25F户型套型阳台面积:8.26G户型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起居室18.31,餐厅7.32,厨房5.37,主卧8.75,卫生间4.46G户型套内使用面积:18.31+7.32+5.37+8.75+4.46=44.21G户型套型阳台面积:2.88,住宅楼建筑面积=一层建筑面积+二层至十八层建筑面积之和+十九至二十二层建筑面积之和+二十三层建筑面积+二十四层建筑面积+屋顶电梯机房,楼梯间面积之和即:446.48+418.39 x 17+417.19 x 4+417.19 x
18、 2+110.5=10172.75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A户型套型总数x A户型套内使用面积+B户型套型总数 x B户型套内使用面积+C户型套型总数x C 户型套内使用面积+D户型套型总数x D 户型套内使用面积+E户型套型总数x E户型套内使用面积+F户型套型总数x F 户型套内使用面积+G户型套型总数x G户型套内使用面积即:46x55.6+46x55.17+18x45.63+2x86.62+142.1+132.25+44.21=6408.56,套型总建筑面积计算如下:计算比值=住宅楼总套内建筑面积/住宅楼建筑面积=6408.56/10172.75=0.63套型总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19、比值+套型阳台面积A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55.6/0.63+3.36=91.61 B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55.17/0.63+2.54=90.11 C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45.63/0.63+2.42=74.85 D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86.62/0.63+6.3=143.79 E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142.1/0.63+6.2=231.76 F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132.25/0.63+8.26=218.18 G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44.21/0.63+2.88=73.05,住宅楼总建筑面积=A户型套型总数x A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B户型套型总数 x B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C户型套型总数x
20、C 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D户型套型总数x D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E户型套型总数x E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F户型套型总数x F 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G户型套型总数x G户型套型总建筑面积即:46x91.61+46x90.11+18x74.85+2x143.79+231.76+218.18+73.05=10516.99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0516.99 住宅楼建筑面积+阳台面积=10172.75+344.9=10517.65,按照新修编住宅设计规范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此栋楼的技术经济指标列表如下,五.套内空间,1.套型第5.1.1条(强条)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
21、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要点说明】本条为原强条修改 住宅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限应明确,必须独门独户,每套住宅至少包含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本条要求将这些基本功能空间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与其他套型共用或合用。这里需要正确理解的有两点:1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地重合或相互“借用”。这样才有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及相关的规定。,2.住宅建筑与各种公寓类建筑(如老年公寓、青年公寓、酒店式公寓等)的设计不能混淆。在公寓类建筑设计中是以“栋”为控制单位,在项目内一般设有公共起居活动空间、公共厨房等设
22、施,其居住单位内除有卧室外,可设也可不设自用的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配套空间。而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应以“套”为控制单位,作为一套住宅必须具备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四种基本功能空间,缺一不可。【实施与检查】在本条的执行中,应在工程设计图纸从方案到施工图的审批全过程中进行控制,是否独立成套、居住与厨卫功能完整应成为一票否决的判断依据。具体可根据以下标准实施和检查:,1)在设计套型中,如果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四种基本功能空间中缺少任何一种,则按违反強制性条文处理。2)当卧室兼作起居室且使用面积不小于12时,按以上说明仍符合新规范要求。3)当在起居室(厅)内设置开敞式厨房时,
23、按以上说明仍符合新规范。但应注意以下两点:其一,混合功能的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新规范其他条文规定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各单独功能空间的低限使用面积之和。具体要求见5.1.2条的“实施与检查”详细说明。其二,厨房空间必须有排气通风设施,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同时,当厨房采用燃气为燃料时,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或要求,以免燃气洩露导致人身伤害事故。,5.1.2 套型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2 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m2。【要点说明】本条为原条文修改 本次修
24、编取消了原规范对住宅的套型分类。原规范的3.1.2条关于套型分类和套型使用面积标准的内容基本已经失去了对商品房市场中大面积住宅套型的约束力,同时又不能适应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市场中对小面积住宅套型的需求。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对住宅套型严格按面积或居室数量进行分类显然已不再适宜。,经过对原规范一类套型最小使用面积的论证和适当减小,重新规定了套型最小使用面积。原规范规定的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虽然组成空间数不变,但因为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的国策,以及住宅部品技术产业化、集成化和家电设备技术更新等因素。所以将原规范规定不应小于34m2下调为不应小于30m2。明确了基本
25、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提出了采用兼起居的卧室的最小套型,不应小于22m2。,【实施与检查】在本部分条文的执行中,应在从方案到施工图的审批全过程中进行控制,应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中准确标明各套型的使用面积指标和各空间净面积指标。当在起居室(厅)内设置开敞式厨房时,厨房的操作空间、设备设施应首先满足厨房的相关规定,起居室(厅)与厨房组合空间面积按以下标准检查:a)当住宅套型为“居室齐全”的套型时,起居空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两者相加不应小于14。b)当住宅套型为“一室户”时,兼起居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两者相加不应小于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宅 设计规范 学习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906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