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按纳税调整顺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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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5/21,1,企业所得税,我反对所得税,因为所有的富人都雇佣律师和会计师来确保自己不用交所得税。-安.理查德 世界上最难理解的是所得税。-艾伯特.爱因斯坦,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2,第一部分,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原企业所得税是区分内、外资企业,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国务院颁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七届人大通过)。,一、企业所得税立法背景,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由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纳税人认定、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内、外资纳税人税负不公,税收宏观调控不力,已无法适
2、应新的形势。(内资企业平均税负25%,外资企业为15%),(一)主要弊端,有脖于国民待遇原则:世贸组织成员国家应遵守国民待遇原则,其实质是非歧视原则和无差别原则.两套税制违背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影响税收中性原则的贯彻:中性原则要求政府课税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假外资来源;香港、维尔京群岛),不利于发挥税收效率原则:双轨制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加大了税收征管成本,不符合税收效率原则的要求。影响税收调控原则的发挥: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一般地区的梯级税率的制定,使得外商投资结构不合理,、质量偏低,加剧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二)立法的必要性,两法合并是适应市场经济不
3、断发展的需要。两法合并是增强内资企业竞争力的需要。,两法合并是适应外商投资新形势变化的需要。(世界500强、总部设立、跨国并购)两法合并是贯彻“五个统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两法合并是顺应国际企业所得税发展潮流的需要。,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平税负原则。解决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国民待遇;科学发展原则。统筹社会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
4、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调控经济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便于征管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三、新税法特点,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的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优惠体系统一并规范税收征管要求;统一了-反避税、汇总
5、纳税、申报表、申报等,四、新税法的结构,新税法共有八章六十条实施条例共有八章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五章 源泉扣缴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 征收管理第八章 附则,第二部分,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讲解,第一章 总 则,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一章 总 则,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
6、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成立的法律依据为外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国家处理国内国际事务的最高权力,它的行使范围一般要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属地原则:即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行使政治权力。属人原则:即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辖权的范围 新税法采用了双重税收管辖权原则:有权对本国居
7、民的一切所得征税,不论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有权对来源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国际上确定税收管辖权通常有: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即按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凡属该国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属地原则,亦称属地主义。即按照一国的领土疆域范围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该国领土疆域内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8、 世界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大体分为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居民企业的判定上采用国际通用的”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居民企业纳税义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征税,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法三条、属人原则的体现)非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有联系的征税,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法三条,属地原则的体现),机构、场所的具体形式(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
9、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机构、场所的特别形式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接受外国企业委托的主体,即可以是在中国境内的单位,也可以是中国境内的个人代理活动必须是经常性的行为代理的具体行为,包括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划分原则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
10、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纳税义务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
11、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二、税率基本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所得税率:为10。(细则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按现行税制测算,全国企业所得税平均实际税负为23.16%,其中,内资企业为25.47%,外资企业为15.43%,内资企业比外资企业高10个百分点。新税法实施后,法定税率为25%,考虑新税法对基础设施投资、高新技术、综合利用等企业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优惠,全国平均实际税负还会更低。,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3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2、A类)n8470589.xls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38,纳税调整按附表三的顺序收入类调整项目,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39,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的行为。“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不具有商业实质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金额。细则 第十三条,1、视同销售,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13、 2023/5/21,40,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则视为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41,商业实质的判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14、 2023/5/21,42,(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这种情况是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资产存在明显差异。,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43,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换出公允价值(优先)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
15、3/5/21,44,(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45,A公司以一台甲设备换入D公司的一台乙设备。甲设备的账面原价为22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万元,甲设备的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换入的乙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4万元。D公司另向A公司收取补价2万元。两公司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A公司换入乙设备应计入当期
16、收益的金额为()万元。A.4 B.0 C.2 D.6【答案】D【解析】A公司换入乙设备应计入当期收益(242)(2233)6(万元)。,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46,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未同时满足准则规定的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即(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补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47,(一
17、)支付补价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补价(二)收到补价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到的补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48,“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金额。,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49,例1、甲企业2007年10月份将本企业自产产成品2件,捐赠给乙企业。该产品成本每件3000元,市场价
18、格(不含税)每件售价4500元。捐赠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 7530 贷:库存商品 6000(3000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4500217%),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0,2.接受捐赠收入,纳税人接受捐赠纳入资本公积核算 新准则:营业外收入会计制度:资本公积第二十一条,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1,例.乙企业2007年10月接受捐赠产品2件,同时支付的运费1000元,并取得产品价值的凭证,产品价格每件4500元。乙企业的帐务处理,接受捐赠产品时:借:库存商品(45002)+1000=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9、(进项税额)153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0530 银行存款 1000,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2,其 它,售后回购*以旧换新 向供货方收取的返利、返点及进场费、上架费 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留归企业的材料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3,售后回购案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此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上420万元;双方所签协议中规定,甲公司应在2007年7月1日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550万元购回所售商品。
20、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4,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1)发出商品时:借:银行存款 5 850 000 贷:库存商品 4 200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 000应付账款(待转库存商品差价)800 000,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5,(2)由于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假定其差价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每半年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人当期财务费用。这是因为售后回购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高于原售价的差额应视为融资费用,计提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则2006年12月31日计提的利息费用为25万元(5000
21、002)。借:财务费用 250 000 贷:应付账款(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50000,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6,2007年6月30日计提同上.(3)在6月30日甲公司购回该批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5500000元,增值税税额935 000元。借:库存商品(物资采购)4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35 000 应付账款 1 300 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6 435 000,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7,税法处理:,税法上则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2006年企业所得税处理,应调增应纳
22、税所得额 80+25=105营业收入500营业成本420财务费用 25 2007年如果该商品未出售则+25,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8,如果2007年该商品出售,会计:借:应收帐款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营业成本 4200000 贷:库存商品 4200000,税法:营业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营业成本 550万2007年25-130=-105,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59,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一)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其他
23、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科目。,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60,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其他支出”科目。,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61,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税法规定:在建工程试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销售商品收入,应作为销售商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
24、成本计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62,例:某企业购入一条酱油生产线,在试运行阶段该生产线共生产酱油8吨,发生实际成本200 000元,销售后共取得款项280 800元。该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发生成本时:借:在建工程其他支出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280 800 贷:在建工程其他支出 24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 800 税法处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
25、0 000元。,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63,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1)、发票不合规定(2)、实物折扣(3)、汇算清缴前会计:一般冲减退回当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下年的4月30日前):冲减报告年度汇算清缴前:冲减报告年度汇算清缴后:冲减本年度,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张亚青 2023/5/21,64,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 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第二十三条 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收入的确认利息收入 第十八条 租金收入 第十九条 其他,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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