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doc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学生档案建档、保存和投递工作程序,提高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水平,结合我校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学生档案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政治上必须可靠,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遵守党的纪律,严守秘密,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细致,刻苦钻研业务,积极为学生管理工作服务。第三条 学生档案是学生自升入中学至大学毕业时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是学生学习阶段情况的真实记载,它为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工作单位或更高层次的学历培养部门提供可靠的依据。第四条学校各院(系)必须将学生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
2、等各环节纳入本院(系)学生管理制度中去,切实维护和保证学生的档案材料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第二章学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制度第五条归档内容的范围1、中学阶段形成的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体质测试表、健康测试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测试证(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体育合格证、高等学校考生招考登记表、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高等学校考生录取电子档案等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有价值材料(包含非文字材料、电子材料等)。2、进入我校学习后形成的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学生入学登记表、军训登记表、各种奖励及惩处材料、学生成绩登记表、学生健康检查表、毕业生登记表
3、、社会实践登记表、获得的各种考评证书复印件等其它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有价值材料(包含非文字材料、电子材料等)。第六条归档要求及时间、手续1、各院(系)要按照归档范围及要求,将本院(系)学生应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完整。2、招生部门在新生入校前将高招电子档案移交给各院(系),各院(系)将电子档案纸质化,一并归入学生纸质档案。若学生入校时纸质档案自带,在报到时交所在院(系)指定人员;若纸质档案转递至学校招生部门,招生部门在收到档案后立即移交至学生所在院(系),并有相应交接手续。各院(系)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核对新生档案,对未及时交纳档案的新生,应要求说明原因,并督促其本人负责查找档案。3、凡需归档的材料
4、,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打印机打印,严禁使用圆珠笔填写、复写或复印,以利于档案的保存与使用。4、各院(系)收到新生档案后,要负责检查档案是否齐全和档案材料的实际情况,应组织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按专业、班级分类登记、造册,便于档案的查找和收发;填写收到档案的档案材料明细表,记录收到档案材料的真实情况。并按一定程序转交给本院(系)档案管理人员查收。5、学生的各种应归档材料应及时转交本院(系)的档案管理人员,由档案管理人员存入学生本人档案。档案一般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6月底)由院(系)学生档案管理人员交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后,并填写学生档案转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就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郑州轻工业学院 学生档案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868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