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类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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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财产税(类)法 第一节 房产税法 第二节 契税法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法 第四节 车船税法,第一节 房产税法,一、房产税的含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第一节 房产税法,三、征税对象及范围 1.征税对象:房产 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四、纳税义务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
2、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出典即抵押)(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第一节 房产税法,五、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2008年3月1日,对个人
3、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六、税收优惠:见教材P252-253,第一节 房产税法,七、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二)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第一节 房产税法,案例9-1 某企业2008年度有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经营生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2栋房屋租给某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年租金收入5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
4、产税(该企业适用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解:(1)自有房产应纳税额1000(120%)1.2%9.6(万元)(2)租金收入应纳税额5012%6(万元)(3)全年应纳房产税额9.6+615.6(万元),计算举例,例1:某企业房产原值总计为1000万元,其中生产用房原值600万元,该地区规定房产税从价计征扣除比例为30,试计算该单位应纳房产税。1000(130)1.2%=8.4(万元),例2:某城镇居民自有房屋20间,其中5间自住,10间出租给某商店做库房,每月租金15000元,5间用于自办小饭馆,该地区规定,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5计算,该居民每年应纳房产税为:出租房年应纳税
5、额:15000121221600(元)营业房年应纳税额:500005(125)1.2%=2250(元)该居民每年应纳税额:21600225023850(元),第一节 房产税法,八、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地点(三)纳税期限(四)纳税申报,第二节 契税法,一、契税的含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契税的特点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三、征税对象及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第二节
6、契税法,四、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五、税率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六、税收优惠:见教材P257-258,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例、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和优惠政策,不符合规定的是()。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B、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
7、的市场价格核定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D、省人民政府以奖励住宅形式颁发给某个人的科技大奖,对该个人免征契税,【答案】D【解析】省人民政府以奖励住宅形式颁发给某个人的科技大奖,免征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但没有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考点提示】契税的计税依据和优惠政策,第二节 契税法,七、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 1按成交价格计算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 5.根据房屋附属设施实际情况定价,计税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
8、格核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补交的契税,应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例:张某与李某交换房屋,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张某房屋价值为34万元,李某房屋价值为28万元,协商交换后,张某获得价差5.4万元,当地规定契税税率为3%,试计算李某应缴纳契税.54000*3%=1620(元),第二节 契税法,案例9-2 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为80万元;将另外一套和居民丙拥有的一套住房交换,并支付了换房差价
9、20万元。请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定税率为5%)。解:(1)甲应缴纳契税205%1(万元)(2)乙应缴纳契税805%4(万元)(3)丙不缴纳契税。,第二节 契税法,八、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
10、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二)纳税申报,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法,一、车辆购置税的含义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单一 2.征收环节单一 3.征收方法单一 4.征税具有特定目的 5.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车辆购置税的含义:在中国境内境内购置 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环节 向车辆购者征收的一种税。就 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 税的范畴,征收范围单一,征收方法单一,征收环节单一,征收具有特定目的,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征税对象及范围:(书P261)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
11、车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纳税车 辆的单位和个人,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其他单位,境内中国、外国公民,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1)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 乘用车 5%(2)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购置1.6升以下排量的乘用 车 7.5%(3)其余 10%,税率,一般情形,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率或者征收率)注意:随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的工具和零配件价款 支付的车辆装饰
12、费 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代收款项 使用代收单位(即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 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 支付的控购费,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 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含增值税税额 的应换为 不含增值税去计算 习题P263 案例9-3,并入计税价格,不并入计税价格,购买自用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适用条件: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纳车辆的最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案例9-3 郑某在2009年6月5日,从广州本田公司购买了一辆新飞度豪华版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了含增值税价款113800元,另外支付了临时牌照费150元,代收保险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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