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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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6六、结论7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4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四邻情况图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雨污管线图附图4生态红线位置图附图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图附图6自行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7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8工程师现场勘探照片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证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环评批复附件5验收意见附件6委托书附件7信用承诺表附件8审批申请表附件9环评合同附件10同意建设证明附件11危废处置协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2、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代码2210-320707-89-01 -602449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鑫联系方式19952507066建设地点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区西侧(揽海路5号)地理坐标(119 度 10 分 19.278 秒,34 度 9 分 1.223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452 检测服务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 验)基地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0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 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连云港市赣榆区行 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填
3、)赣行审备(2022) 462号总投资(万元)480环保投资(万元)46.23环保投资占比 (%)9.6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m2)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海头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委托连云港锦城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了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于 2018年7月获得赣榆区人民政府批复。2021年11月,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名称变更为江苏省赣榆海州 湾新材料产业园。海头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 制了江苏省赣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2- 2030),并通过了专家评审。规划
4、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项目所在园区已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赣榆海州湾生物科 技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7月24日取得连云港市赣榆区环 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赣环审201810号);江苏省赣榆海州湾新材料 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7月28日获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发2022240号文)。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现海州湾新材料 产业园),根据赣榆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筹)的通知(赣政发20229号),成立赣榆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理范围以兴庄河为界分南区、
5、北区两部分,面积为12.36 平方公里。南区面积5.17平方公里,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西至金 陵路,南至242省道,北至兴庄河南堤路;北区面积约7.19平方公 里,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西至老204国道,南至兴河路,北至官河 大道。目前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本次 环评以原赣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进行符合性分析。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2022年规划环评发展定位:重点发展高端纺 织、新材料、机械装备、食品科技等四大主导产业,保留具有较好工业 基础的生物科技产业。限制高污水排放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鉴于区域 环境承载力,同时考虑现有镇区酒精企业向园区内集聚,控制园区
6、酒精 生产规模不大于30万吨/年。本项目为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配套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属于 碳材料产业,无高污染废水排放,符合海州湾生物科技园的产业规划。项目已取得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 码:2210-320707-89-01-602449),已取得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的建设证明(见附件),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与已经批复的关于江苏省赣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 展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 Io表1-1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1严格空间管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严禁占用通 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
7、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区域 并确保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 要求。严格执行规划产业布局,严格控制临近居住 区工业用地类型,加快园区内及附近居民区的搬 迁,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确保与居民 区之间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及报告书提出的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 范围内空间管控要求。优化周边用地布局,确保园区产业 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2严格项目生态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 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 入条件,充分发挥报告书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 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 的项目入园,禁止引进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以及环境保护综合名
8、录规定的“高污染、高 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项目。园区内现有不符合园区 产业定位的生产企业,限制其生产规模,针对现有 产品的技术改造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转产须满足 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要求。限制高污水排放量 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园区酒精生产规模不大于30 万吨/年。强化入区企业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 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 提高环境准入要求,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 排放控制标准,引进项目的工艺、设备、能耗、污 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指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 进水平。本项目为中碳能源 (江苏)有限公司配 套设施,不在园区禁 止或限制准入清单3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按
9、照“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按照一水多 用,重复利用、梯级利用的原则,鼓励企业内部回 用或梯级利用,确保园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 部接管至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区 内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污水排放口,不得随意排入园 区内水域。园区须在雨水入河口上设置节制闸,园 区内兴庄河闸上不设置雨水排放口。强化区域粉 尘、酸性气体、挥发性有机物及异味气体等污染物 收集治理。完善园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 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实现安全处置。现有项目已完成雨污 分流,清下水已由直 接排入兴庄河变为接 管污水处理厂。本次 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 污水经厂内预处理 后,接管连云港市城 发
10、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深度处理。项目排放 的酸性气体、挥发性 有机物经收集处理后 可达标排放。危险废 物已签订意向处置协 议,确保项目建成后 危险废物可全部安全 处置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产业政策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属于“三十 一、科技服务业中力、工业设计、气 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 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 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 务、科技普及“,属于鼓励类项目。相符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提出 的禁止建设的项目中。相符3市场
11、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 版)(发改体改规(2022) 397 号)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相符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 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 202255 号)本项目不在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提出的禁止建 设的项目中。相符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l-2o表1-2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 1号,连云港市赣榆区 包括新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
12、石梁河水库(赣榆区)洪水调蓄区、塔山水源 涵养区、赣榆区小塔山水库总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神龙泉水源涵养区、大夹山 生态公益林、怀仁山生态公益林、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龙王河洪水调蓄区、 青口河洪水调蓄区、赣榆夹谷山省级地质公园等11个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区。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 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和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 案可知: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共调出4801.5366公顷。其中:大夹 山生态公益林调出地块面积207.1410公顷,龙王河洪水调蓄区调出地块面积 46.2009公顷,青口河洪水调蓄区调出地块
13、面积19.4856公顷,石梁河水库(赣榆 区)洪水调蓄区调出地块面积228.8562公顷,塔山水源涵养区调出地块面积 410.2817公顷,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调出地块面积3462.6456公顷, 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调出地块面积90.7588公顷,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调出 地块面积354.7660公顷。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共补划4880.5644公 顷,其中大夹山生态公益林补划面积216.8868公顷,龙王河洪水调蓄区补划面积 177.6391公顷,塔山水源涵养区补划面积421.3216公顷,石梁河水库(赣榆区)洪 水调蓄区补划面积149.5230公顷,通榆河(赣榆区)
14、清水通道维护区补划面积 455.2577公顷,新增范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补划面积3102.0411公顷, 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补划面积357.8950公顷。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 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江苏连云港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与本项目厂 区边界距离约1.1km,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连云港市赣榆 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2021年10月)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 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
15、距 离厂界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约 120m,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规划范围见表13。表13项目附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规划范围生态空 间保护 区域 名称导态能 主生功保护区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 保护红线范 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范围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 范围总面积河榆清道区 榆赣 , 通护 通 PMIO年均浓度、PM2.5年均 浓度、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8小 时第90位百分位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江苏省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区产业发展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重新报批)中的大气环 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周边区域空气环境中 非甲烷总乳、硫酸雾、乙醇等污染物的平均浓度 满足标准要求。相符水环境 质量管 控要求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 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 优于HI类)比例达到77.3%以 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 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 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 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 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 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 氮控制在1.03万吨。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主要为兴庄河,执行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根据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
17、2023年1月 连云港市地表水质量状况,兴庄河兴庄桥断面 1月水质类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n类标准。相符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 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 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 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 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 2021年,连云港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 好,未受到环境污染。36个省控网土壤点位的 监测结果表明,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H8)中的 污染物标准值,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的污染物全部 达标,表明连云港境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项目 用地为工业用
18、地,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 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 土壤环境功能类别。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10月)中“5.3严控资 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评价 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5o表1-5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资总红龙 水源量名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 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 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
19、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 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项目建成后,拟用 水量712a (其中 1.48m3为外购纯净 水)。本着“循环用 水、节约用水”原 则,控制用水量。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 水。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本项目 用水指标约为 0.36m3/万元,满足 2030年的总量控制 要求。符合源量线 aE总红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提出到2020 年各地级市实现小康社会,单位GDP能耗控制在 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到2030年实现基本现代 化,单位G
20、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控制在0.5吨标准/ 万元和1.2吨/万元。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 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 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 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 控制35%-5%, 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 6.33吨标准煤/a (电 耗、水耗等折 算),经计算,单 位GDP能耗为 0.003吨/万元,能够 满足2030年控制的 单位GDP能耗要 求。符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关
21、于“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 评价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6o表1-6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符合性力淅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利用 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 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 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 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 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马至0.60以上。工业、服务 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 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 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 米以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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