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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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二二年五月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为建立健全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快应急响应、科学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我局特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响应程序与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用于指导我局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该应急预案已通过了专家评审,现予批准,发布实施。批准人:胡安佩2022年05月19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急预案总目录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综合
2、应急预案3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43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设施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78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公园与广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06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61.1 编制目的61.2 编制依据61.3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61.4 适用范围71.5 工作原则71.6 应急预案体系82组织机构与职责92.1 领导机构92.2 办事机构92.3 应急工作组102.4 专家组133运行机制133.1 风险防控133.2 监测与预警143.3 信息报告173.4 应急处置与救援193.5 后期处置294应急保障304.1 人力保障304.2 财力保
3、障313324.4 运输保障334.5 通信与信息保障335预案管理335.1 预案演练335.2 宣教和培训345.5 预案实施366责任与奖惩367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图368.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88.3 局应急办及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名单398.4 应急救援物资一览表41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快应急响应,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全,有效发挥综合执法
4、局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枣庄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1.3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依据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风险评估报告,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主要有:洪水、台风和暴雨、城市公园与广场突发事件、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设施安全事故、环境卫生设施安全生产事件、暴力抗法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
5、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各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及分类简要情况应当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应由综合执法局应对或参与应对的各类突发事件。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科学应对。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
6、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工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公众力量,发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
7、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6应急预案体系综合执法局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1.6.1 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1.6.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安全风险评
8、估报告涉及综合执法局相关职责的应急预案,共3个,分别为: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公园与广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设施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领导机构综合执法局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综合执法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综合执法局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
9、综合执法局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等。2.2 办事机构综合执法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局应急办设在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兼任局应急办主任,局应急办是应急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下设相关应急工作组,负责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同局应急办密切配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局应急办主要职责:(1)指导、协调综合执法局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起草、修订综合执法局应急预案,监督、指导行业监管领域应急预案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3)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4)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有关突发事件情况;(5)负责统一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工作;(6)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资金的筹集和保障;(7)组织或参与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总结评估、警示教育;(8)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 应急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各应急工作组,一般情况下应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信息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综合执法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2.3.1 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机关
11、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下达各项应急工作指令,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应急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统一协调综合执法局局内各项应急工作事务;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2 抢险救援组由城市管理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组织力量对现场遇险人员进行抢救,疏散、搜救,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现场抢险,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洪涝积水、道路坍塌、初期火灾设置警戒线、聚集人员劝离等进行紧急处理;负责运输应急抢险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及时;参与制定具体应急抢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
12、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落实指令;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3 治安警戒组由综合执法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预案启动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封锁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协助公安部门制定实施事故现场周边交通管制方案,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4 物资保障组由市政管理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组制定与应急工作有关的年度资金计划;根据现场应急需求,筹措所需物资,并负责生活物资的调配;落实应急救援物资的计划编制、物资保
13、管、物资供应及物资调配;负责应急事故现场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应急人员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的保障;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落实指令;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5 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由法制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负责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舆情应对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联系有关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4 专家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原则,由应急领导小组选聘应急管理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
14、组。专家组负责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5 机制综合执法局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3.1 风险防控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建立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应急预防机制,包括: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构建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储备、按时维护、及时更新、专人管理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城市管理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
15、的预防以及应急抢险的组织、方案、物资和思想准备。3.2 监测与预警3.2.1 监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与共享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科室)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专(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监测。3.2.2 预警(1)确定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低到高可分为四级,采用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和红色(I级)标示。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
16、,事态可能会扩大。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2)转发与发布预警信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及时转发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局应急办通过电话、明传电报、视频会议、工作平台、工作群等形式进行发布。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须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和转发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尤其是涉及本科室、本单位的预警信息,应及时进行传达或转发。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
17、器、宣传车、大喇叭、锣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对象无遗漏;在区党群工作部的授权下,局应急领导小组可通过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3)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预警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4)采取预警措施综合执法局重点针对黄色(In级)及以上预警信息开展预警响应,密切监测蓝色(IV级)预警信息,以防事态扩大。当可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
18、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由预警响应及时转入应急响应。蓝色(W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黄色(In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除了采取W级预警响应措施,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同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橙色(II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除了采取In级预警响应措施,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避免或减
19、轻危害,要求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应急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同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根据需要请求支援。红色(I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除了采取级预警响应措施,如发现存在继续扩大可能,则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实施I级预警响应,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请求支援,并组织事故发生地周边民众迅速进行疏散。(5)预警变更及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更新发布;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本着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宣布解
20、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33信息报告3.3.1 信息报告主体和报告时限(1)事发单位和有关企业、社会组织等,要第一时间向事发地街镇、村(居)及其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有关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通报。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街道党政办综合室,并随后报告所在街镇、村(居)和上级主管部门。(2)相关街镇、村(居)及其主管部门接报后,负责立即向综合执法局应急办报告本辖区内的突发事件信息。跨街镇、村(居)的突发事件,相关街镇、村(居)均应及时报告。(3)综合执法局各科室接报后,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向综合执法局应急办报告,必要时可越级向综合执法局应急领导小组、区应急委(区应急局)和
21、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综合执法局应急接报后,负责立即向综合执法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授权,同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电话30分钟内、书面1小时内报告。(5)各科室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3.3.2 信息报告范围(1)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本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突发事件种类和级别上报突发事件信息。(2)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或可能演化为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3.3.3 信息报送程序及内容(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22、分为初报、续报和应急结束终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应按照“先核实,后报告”、“先电话,后书面”、“先初报,后跟踪续报,应急结束终报”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初次报告后要随时续报突发事件最新动态及处置进展;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并尽快提供书面终报。紧急信息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初报要快。迅速报告事件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事故类型;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23、续报要准。核实并随时更新续报事件简要经过、造成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基础设施损毁、财产损失情况、初判级别、现场处置与救援进展、周边危险源、现场危害衍生性、预期后果、是否需要疏散群众、事发单位或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终报要全。及时报告应急响应结束时间、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含初步原因)、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含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资源调用、领导批示指示落实)、善后处置建议、存在困难与问题、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等。(2)极端情况下,无法及时获得完整信息时,可调整报告内容,并跟踪报告。3.4 应急处置与救援3.4.1 先期处置(1)启动应急响应后,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所属各应急救援队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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