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飞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docx
《瑞安市飞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瑞安市飞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docx(3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瑞安市飞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飞云镇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规划与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分区原则与分区类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2、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表F1.飞云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表F2飞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F3飞云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表F4飞云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表F51.飞云镇村庄人口、用地规划表表F52飞云镇城镇人口、用地规划表表F6飞云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表F7飞云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规划表表F8飞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表F9飞云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表F1.O飞云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表FI1.飞云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登记表表F12飞云镇新增建设占用土地地块登记表表F13飞云镇土地复垦不定位
3、量平衡表表F14飞云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统计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了瑞安市飞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分析了瑞安市飞云镇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镇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
4、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集中体现了国家关于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决策意图,是规范瑞安市飞云镇各项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是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为飞云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 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
5、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8)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10)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1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
6、1号)(1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14) 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士审(2009)12号)(15) 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16)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7) 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7、(试行)(1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19) 国家、浙江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相关规划(1)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 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3) 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4) 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5) 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年)(6) 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7) 瑞安市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8) 瑞安市市域村庄布点规划(2004-2020年)(9) 瑞安
8、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10) 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年)(11) 瑞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年)(12) 瑞安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13) 瑞安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规划(20012010年)(14) 瑞安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082020年)(15) 温州沿海产业带瑞安市实施方案(16) 温州市滩涂围垦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 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18) 瑞安市公路水路十二五规划(19) 瑞安市河道整治规划(20) 瑞安市城市防洪规划(21) 瑞安市水域保护规划(22) 瑞安市饮用水源保护
9、规划(23) 瑞安市生态功能区规划(24)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5) 瑞安市飞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飞云镇相关规划第三条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原则坚持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2、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要求与土地供给能力,综合平衡各类用地需求进行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各业用地矛盾,保
10、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Q4、统筹城乡用地原则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通过土地资源配置引导城镇化进程。第四条规划任务落实瑞安市下达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确定飞云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业用地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并制定分区管制措施;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重点保障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用地,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11、挂钩;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构建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五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瑞安市飞云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72个行政村、1个国有海涂(数据库内为飞云镇),即马道、上埠、前金、独峰、西洋、吴桥、东堞、霞扬、陈家洋、升天基、杜山头、洋西、龙头、章桥、孙桥、桥里、桥岭、汇头、金家堡、林泗洋、东风、南港、浦口、横河、石碣门、宋家城、下厂、阁一、阁二、阁三、团前、柏树、塘头、沙园、塘渔、龙潜、大桥、外甲、直洛、南月、大池头、林北、林中、林南、西湖、中洲,、铁炉、干桥、高园、繁荣、黄洋、高旺、卓豕、马头、西山、社门、
12、杏里、杏洋、坳头、上河、周村、门台、上埠2、十八江、下汇、下碉、半河、潭头、少埠、刘宅、龙珊、东湖、东旭和国有海涂,总面积为8506.70公顷。第六条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第七条规划基数规划基数:规划基期年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由瑞安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经过规划基数转换获得。第八条规划效力本规划是瑞安市飞云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到2020年,飞云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1.76亿元,常住人口达到16.28万人(两
13、栖人口0.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3.67%。形成现代化的公用设施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文体事业均衡发展,城乡居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第十条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耕地保护目标(1)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12.55公顷。(2)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面积在2795.36公顷以上。(3)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138.28公顷。(4)规划期内,落实标准农田面积3908.09公顷。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1)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不超过916.6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14.4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848.63公顷。规划落实
14、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857.65公顷,并预留59.01公顷,难以定位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农村建设项目。(2)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86.94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23.29公顷以内,村庄用地规模控制在436.22公顷以内。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Q到2020年,全镇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15.43平方米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5.96平方米以内;人均城镇用地控制在93.68平方米以内;人均村庄用地控制在89.29平方米以内。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
15、十一条结构调整原则优先保障生态用地原则;重点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原则;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保障重点区块和重点项目用地原则;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原则。第十二条农用地结构调整坚持耕地保护数量与质量并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建设用地复垦、生态退耕,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为4011.30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721.25公顷。1、耕地由2005年的4239.0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556.34公顷,期间增加165.93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增加91.50公顷,复垦增加74.43公顷;期间因建设占用减少848.63公顷,净减少682.70公顷。耕地动态平衡:飞云镇的补充耕
16、地数小于建设占用耕地数,差值为682.70公顷,规划期内,将通过中西部乡镇的低丘缓坡开发和莘藤镇等东部乡镇的海涂围垦造地进行补充,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园地由2005年的4.1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17公顷,期间净减少3、林地由2005年的199.0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97.89公顷,期间净减少1.19公顷。4、其它农用地由2005年的290.3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53.91公顷,期间增净减少36.41公顷。第十三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重点项目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2
17、020年,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2089.09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847.85公顷。1、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897.0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586.15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689.12公顷。(1)建制镇由2005年的465.9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22.64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656.68公顷。(2)村庄由2005年的393.2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36.22公顷,期间净增加43.02公顷。(3)采矿用地由2005年的37.8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7.29公顷,期间净减少10.58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的175.4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10.4
18、3公顷,期间净增加134.97公顷。3.其它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68.7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92.51公顷,期间净增加23.76公顷。第十四条未利用地结构调整重视自然水域的生态价值,控制建设占用;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扩展农业生产空间。到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调整为2406.30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126.60公顷。1、水域由2005年的1260.4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216.65公顷,期间净减少43.81公顷。(由于数据库系统的统计标准原因,将部分河流水面归入村镇用地或农用地,导致规划期内水域面积减少。)。2、滩涂沼泽由2005年的1185.0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1
19、02.12公顷,期间净减少82.94公顷。3、自然保留地由2005年的87.3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87.53公顷,期间净增加0.15公顷。第四章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第十五条耕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将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各重大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甚至不占耕地,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848.63公顷,确保规划期末飞云镇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12.5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力争耕地面积达到3556.34公顷。2、改善耕地生产条件规划期内从根本上改善
20、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全镇耕地稳产。注重对受洪涝灾害威胁的防治措施,减少其对耕地的灾毁情况;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实行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从而营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第十六条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2795.36公顷,同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耕地69.29公顷,用于难以定位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基本农田由上一轮规划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的保留耕地,以及新调入的土壤肥力较好的耕地组成,调入面积为296.48公顷。主要分布在飞云镇的东南部和西北部,其中,以云周办事处和阁巷办事处分布的数量较多,划设基本农田集中区3个,总面积2536.58公顷。同时,将涉及
21、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规划区内范围的上一轮部分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897.57公顷。第十七条标准农田保护与建设加强标准农田保护,落实标准农田“先补后占制度。及时开展瑞安经济开发区飞云新区、飞云中心区和瑞安江南物流园区等地新增建设范围内标准农田的移位建设,做到质量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标准农田占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实行标准农田“先补后占”制度。严格标准农田管理,确保标准农田数量。规划期内全镇标准农田保护面积3908.09公顷,对位于允许建设区范围内的613.50公顷标准农田将于规划期内安排本乡镇土地开发整理给予补建或其他乡镇补建。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第十八条规划目标控制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
22、与速度,防止城镇用地的扩张超越人口城镇化和就业结构转移进程,保障必要的重点区块建设。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662.28公顷;到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50.72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5.96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值用地量控制在15.43平方米以下。第十九条布局优化飞云镇的城镇用地位于行政区的中部地区。随着瑞安经济开发区、江南物流园区和飞云中心区的建设,城市建制镇将向西部和东南部方向有更多的扩展,对原有的比较分散村庄与建制镇进行整合,集中发展成瑞安大城市的南部区块。第三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第二十条整治目的以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3、为平台,引导、聚合各类涉农资金,推动农村田、水、路、林、村、房的综合整治,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在耕地量质不下降的同时,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第二十一条整治重点近期以整治为主,建设为辅,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推动规划中心村和基层村整治;远期以建设为主,整治为辅,在村庄布点规划范围内安排村民住宅、生态及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十二条整治目标1、村庄用地建设目标规划期内,新增村庄用地86.90公顷,村庄用地复垦整理后减少43.88公顷,规划期末,全镇村庄用地面积为436.22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43.02公顷。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目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瑞安市 飞云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2006 2020 文本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812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