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建筑体系土建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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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 建 监 理 实 施 细 则、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建筑设计事务所施工单位: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63432.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3150,地上建筑面积40307。建筑占地面积:17524.80。建筑层数、高度、室外高差:住宅1#楼2#楼3#楼地下3层,地上24层;地下一层层高为2.90m,地下二层三层层高分别为3.50 m3.50 m地上首层24层层高均为2.90m。室外高差0.3m。建筑主体高度(建筑主体坡屋顶一半处高度)71.40m,建筑主体檐口高度69.90m。配套公建4#楼5#楼地上2层,层高为4
2、.20m3.90m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71.2m;质量目标:合格;设计单位:建筑设计事务所地理位置:西侧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设计: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防火建筑分类:一类;耐火等级:一级;设计范围:包括主体建筑的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强电、弱电、弱电专业设计;承重墙体地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地上部分外维护墙为复合保温钢筋焊接网架混凝土剪力墙(CL建筑体系),填充墙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结构设计: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地基为CFG桩复合地基,桩端持力层为粉质黏土和粘土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0
3、0KPa、fak=85KPa;本工程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土建工程监理细则一、建筑施工测量监理细则(一)测量前准备监理控制要点1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进行校正和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卷尺的精度。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5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6施工现场平面和高程基准点已由建设单位书面通知;7控制网布设和测量技术措施已编写并经审批;8选点工作已经完成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4、,控制点埋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已稳定(如地形条件或施工情况较为复杂,可分批埋设控制点);9测量中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状态良好,且经校验并在校验有效期内。10施工测量方案审查审查测量方案是施工测量监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审查施工测量方案可以落实承包商的施工测量准备,判断承包商施工测量方面的素质。坚持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报验单(附有测量成果)的验收程序。11施工测量仪器核查对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测量仪器目录,核查承包商的测量仪器型号、精度登记、校验记录。通过核查确认本工程使用的仪器满足测量要求,确保仪器使用时在有效检测期内。12引测点保护检查检查引测点是否被混凝土固定,并判断是
5、否有设置保护栏杆的必要。当判断必要时,应当指示承包商设置保护栏杆。(二)工程测量监理控制要点1建筑物的定位测量(1)检查定位测量所用基准点经检验合格,且无破坏、移动;(2)检查测量中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且经校验并在校验有效期内。(3)检查定位所用测量方法满足规范要求和工程需要;(4)检查定位控制点数量、精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5)对定位控制点进行复测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应质量签证;(6)督促施工单位对定位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防止因控制桩破坏或移位造成建、构筑物移位。(7)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
6、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8)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筑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9)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10)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根据角标复核龙门板轴线。2控制网测量(1)控制网测量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2)测量中,
7、测量仪器和测量测回数应满足控制网精度要求;(3)测量外业结束后,测量人员应及时对测量结果进行整理平差,评定测量精度,编写控制网测量报告及测量成果,如发现测量粗差应及时进行补测或重测。(4)控制网测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控制网测设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定期对控制网进行复测检查,如发现点位发生移动,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进行补测和改正,改正后发布补测结果。3控制网测设期间的监理控制要点(1)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审查控制布设和测量技术措施并提出审查意见;(2)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审查控制网测设先决条件是否满足;(3)根据建设单位
8、意见,审查控制网测量记录、平差计算书和测量成果是否正确清楚:(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主持或参加控制网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对其是否满足工程需要和规范要求提出验收意见并进行质量签证。(5)督促施工单位对控制网点进行保护和复测,对不能使用的控制点,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所有控制点使用单位,同时抄报监理单位,并根据工程需要尽快恢复控制点。4建筑物定位复测监理控制要点按照规划执法规定,在放线检查完毕,下道工序施工之前协助业主安排建筑物定位复测。对于建筑施工测量,首先是建筑物轴线测设,一般应根据总平面图上所给出的建筑物设计位置进行定位,也就是把建筑物的轴线交点标定在地面上,然后再根据这些交点进行详细放样,建筑
9、物轴线的测设主要是根据规划道路红线测设建筑物轴线的方法。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主轴线时,应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首先,审查核实新建筑物的设计位置与红线关系是否得到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检查核实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红线数据、平面控制坐标的准确性;检查设计总平面图坐标数据的准确性。然后,根据规划红线复核施工单位测设的主轴线,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轴线的延长线上打控制桩,以便在开挖基槽后作为恢复轴线的依据。5结构平面控制监理控制要点要求和监督承包商使用水准仪引测标高,并进行往返测量与基准点校核,误差在规范控制范围内。建筑物的主轴线测好后,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详细复核测设建筑物各轴线的交点位置(中心桩),测设时,应检
10、查复核房屋轴线距离(误差不得超过1/2000)。控制桩是向上投测轴线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布设的控制桩钉在槽外24m的地方。为了便于向上引点,可设在较远的地方。6轴线放样监理控制要点1)在基础回填之前,可利用龙门板的轴线,先放样底层轴线,也可以先把龙门板的轴线后移至不影响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进行底层放样。当底层墙体或柱施工完毕,应把后移的轴线标点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转角墙、柱上,并用油漆标好,这些标准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放样的依据。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2)本层内的墙体或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
11、或内排柱的轴线定位。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层的轴线进行复核。3)当为框架柱时,在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已放样的轴线,弹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4)砌体组砌时,外围护墙应边砌边吊线校核。柱的模板上口引中线与标准轴线校核。梁板则根据柱上口校核过的中线进行轴线校核。7建筑物标高复核监理控制要点1)在建设单位提供规划部门测量确认的角标时应同时提供永久性高程点,当永久性高程点距建筑物较远时,应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桩。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残积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柱或圆柱并埋设16圆钢,
12、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永久性高程应定期校核。2)根据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高木桩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单体的0.000基线,并用油漆标出,作为层高的控制线。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昂角后计算层高相结合。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8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建、构筑物具备沉降观测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展开沉降观测工作,并可要求施工单位不定期提供沉降观测成果并对测量值进行分析。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如发现建、构筑物沉降异常,应
13、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三)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1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2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3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变形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4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定期抽查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二、土方工程监理要点(一)事前控制要点:土方工程事前监理,应首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然后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复查定位放线、水准点和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校审后认为
14、无误,方可进行土方工程施工。1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学习相关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2工程项目施工前,组织相关图纸会审。3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荷载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主要审核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机具设备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产品保护措施等。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同意,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4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开挖机械的选定、开挖程序、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和坑内排水措施及雨季施工措施等。5要求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
15、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6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资格证和特殊工种证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是否有办理工种间交接验收手续。7审查承包单位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是检查、考察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定员、定岗、定职,经验和水平是否胜任;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技术交底制度、自检与质检制度是否落实,要求承包单位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有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有记录,工序完成有自检、专检,交工有资料。8基坑
16、开挖前,必须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给水、排水、煤气、电力电缆、电话电缆等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摸清它们的位置、埋设标高。基础上部结构形式、并将它们反映在基础开挖施工平面图上。当开挖可能影响邻近建筑物、管线安全使用时,必须有可靠措施保护。9基抗开挖,必须验算边坡稳定,确定安全合理的土坡坡度和相应的支护措施。10基坑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系统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11基坑开挖前应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12基坑开挖前应对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13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l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
17、保护物体应作为监控对象。14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可按规范选择。15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16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二)事中控制要点:1经常复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是否正确。2挖方的边坡坡度及加固、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及标高、平面的中线位置、填方的基底处理和分层压实程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3平整场地挖方的位置、标高、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检查有无局部沉陷或过湿的地段。4填方、基坑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5基坑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
18、禁扰动。其位置、尺寸、标高、边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6基坑、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80kg/m3,且不能集中于某一区域。7挖土时,严禁放水浸泡后再开挖和回填粘土,以免造成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均匀沉降。8经常检查场地排水或降水情况,以防止基坑浸泡、塌方、滑坡。9为确保大开挖后的边坡不受雨水冲刷,减少地下水渗入土体,坡顶外1m挖排水沟,坑内需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水泵抽除积水。10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基坑(槽)、管沟禁超
19、挖”的原则。11在施工过程中边堆置坑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12对于处于基坑开挖较强影响区内的邻近建筑物、管线,应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进行加固处理后,方可开挖。13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须保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根据土体情况和挖土机械类型,应保留150300mm土层由人工挖除铲平。14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或扰动基底原状土。15基坑土方施工中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检测,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16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17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
20、、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18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19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规定。20雨季开挖土方,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分期完成。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雨季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21各项目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22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23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
21、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l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l点。24基坑开挖验收后,应立即进行垫层和基础施工,防止太阳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基土原状结构。(三)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检查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3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2、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6)有无塌方;(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8)施工进度;(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10)施工安全(如挖土机下作业等)。4验槽当基坑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监理单位须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地勘单位、质监部门共同进行验槽,以检查基坑开挖的质量和地基土与设计情况是否一致。验槽内容如下:(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观察槽壁土层
23、分布情况及走向,初步判断是否已挖到设计所要求的土层,特别要注意观察土质是否与地质资料相符,是否需要进行处理。(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要做出详细记录。(4)观察有没局部异常现象,如有,则要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处理。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5)局部异常地基的处理:局部异常的地基,须进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围,然后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保障建筑物建成后各部位沉降量一致。(四)土方回填监理控制要点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等设备。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3审核施工方案。4 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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