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论证与谬误.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一章论证与谬误.ppt(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十一章 论证与谬误,教学目的与要求:准确把握证明的方法、规则及违反这些规则会导致的逻辑错误。掌握反驳的方法和常见的辩论方法了解谬误的的种类,自觉地防范逻辑谬误。,第一节 论证的概述,一、论证定义和构成1、定义:是根据一个或几个判断的真实性,通过推理确定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的言语交际行为。也称逻辑论证。构成: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例:对待文化遗产应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要么是全盘继承,要么是虚无主义,要么是批判继承。全盘继承,不分精华和糟粕,不能推陈出新,文化不能发展,虚无主义,割断历史,违背文化发展的规律,文化同样不能发展,只有批判继承,才符合物质辩证发展的法则,扬弃糟粕,
2、吸取精华,促进文化繁荣。上例中“对待文化遗产应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是论题,除这一论题以外的都是论据。逻辑证明的论证方式可以只有一个推理形式,也可以采用一系列的推理形式。,二、论证的作用第一,在探索真理、证明真理方面有重要作用。第二,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也经常伴随着论证。第三,逻辑论证在宣传真理、驳斥谬误方面有重要作用。,三、论证与推理的关系联系:1.一切论证都要借助于推理来进行,如不借助推理,论据和论题之间缺乏逻辑联系,论证就无法实现,没有推理就没有论证。2.论证的各个组成部分和推理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还存在着对应关系:论题相当于结论,论据相当于前提,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形式。,1.从思维进程
3、看,论证是先有论题,然后为论题找出论据,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而推理先有前提,再由前提推出结论。2.从逻辑结构看,论证往往是由一系列的不同推理形式组成;而推理通常是指单个形式的推理,它往往只是充当论证方式的一系列不同推理形式所构成的逻辑链条上的一个环节。3.从已有命题看,论证的论据必须是已确知为真的命题;而推理中的前提则只需是已知的命题,并非都是确知为真的。,第二节 论证的种类,一、论证根据其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1、直接论证 直接论证是用论据的真实性直接推出论题的真实性的证明方法。直接证明是最重要、最常用的一种证明方法,而且在司法工作领域的运用是十分广泛的,如起诉书、判决书的
4、制作都必须运用直接证明的方法。,例如,有一份起诉书这样写到:“被告王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上例即运用了直接证明的逻辑证明方法。,2、间接论证 间接论证是通过证明其它命题的虚假性,从而确定论题真实性的逻辑证明方法。间接证明方法通常包括反证法和选言证法(排除法)两种。(1)反证法反证法就是通过证明与原命题相矛盾的反论题的虚假性来确定原论题真实性的间接证明方法。反证法的证明步骤为;先设定一个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然后证明反论题为假,通常是用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推出矛盾或者荒谬,从而推翻反论
5、题;最后,根据排中律,确定原命题的真实性。,反证法的证明过程为:论题:p 反论题:非p 证明:如果非p,那么q 非q 所以,非非p 所以,p,2)排除法排除法,也称其为选言证法,是通过证明选言命题所包含的除论题所指的可能性外,其余可能都是虚假的,从而推出论题真实性的间接证明方法。其证明步骤为:先找出与原论题有关的所有可能性,构成一个选言命题,其次,证明原论题外的其它所有选言支不成立,从而根据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推出原论题为真。排除法的证明过程为:原论题:p 证明:或p,或q,或r 非q,非r 所以,p,二、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1、演绎论证:演绎论证法是从已知的一般原理,规律出发,推知个别事物本
6、质特征的论证方法。2、归纳论证:它是通过对一系列个别可靠的事实进行概括后,归纳出其共同属性,从而得出一个普遍性论点的方法。,第三节 论证的规律和规则,一、论证的规律 论证的规律是要符合充足理由律。其基本内容是:在论证的过程中,一个命题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二、论证的规则 证明的基本要求是证明要具有说服力,而遵守证明的规则是保证证明具有说服力的基础。1、论题应当清楚、明确,不能含糊其词、具有歧义2、论题应当保持同一,不得偷换或转移论题3、论据应当是已被确认为真的命题4、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于论题的真实性5、从论据应能推出论题,第四节 反驳,一、什么是反驳 反驳是运用真实命题来确定某一命
7、题为假或某一论证不能成立的逻辑推演过程。反驳与论证是相辅相成的。“不破不立”,证明是确定某一命题的真实性,从而为“立”;而反驳则是确定某一命题的虚假性,从而为“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反驳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证明。,二、反驳的结构 反驳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反驳的论题、反驳的论据和反驳的方式。反驳的论题是被确定为假的命题,回答“要反驳什么”的问题。反驳的论据是用来确定论题虚假性的命题,即反驳的根据和理由,回答“用什么来反驳”的问题。反驳的方式是反驳过程中所运用的推理形式,回答“怎样反驳”的问题。,三、反驳的对象 反驳的目的在于推翻对方的证明,由于证明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部分组成的,因此,反驳
8、的对象也就无非是上述三者。反驳论题就是通过反驳确定对方的论题是虚假的、不能成立的。,例如:在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中,某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有重婚罪的罪名不成立。其理由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案中李某虽然与有夫之妇王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但李某在主观上并非有明知的故意状态,因而不构成重婚罪,应无罪释放。上例中律师所作的无罪辩护即为典型的反驳论题的反驳方法。,反驳论据就是通过反驳确定对方的论据是虚假的或是没有得到证明的。例如:在一起行凶案件辩护中,有证人举证证明案发的当时他正好路过现场,清清楚楚地看见行凶人的脸上有一个黑痣。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案发当
9、时天色灰暗、能见度极低,证人中距离作案现场至少在30米以上,而且在双方激烈搏斗的过程中,是根本无法看到脸上的小黑痣的,因而证人作的是伪证。,反驳论证方式,就是指出对方的论据与论题之间不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即对方的论证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例如,某镇司法助理员孙某在一次法律咨询中,就一起严重伤害案件提供了如下法律意见:“根据法律规定,侵害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或者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承担民事责任,既然已经承担了民事的赔偿责任,就可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上述案例中司法助理员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就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孙某所运用的选言推理犯了“由肯定到否定”的逻辑错误,因而可以从论证方式的角度进行反驳。
10、,四、反驳的方法反驳根据其论据与论题联系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反驳、间接反驳和归谬法。直接反驳 直接反驳就是直接用真实命题确定某命题虚假的反驳方法。直接反驳是最主要、最常用的反驳方法。直接反驳常用的论证方式是根据对当关系中的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进行的推理。如对“结婚的最低法定婚龄一律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这一命题,可以用“有些民族自治地方的最低法定婚龄为男20周岁、女18周岁”这一命题进行直接反驳。,间接反驳间接反驳,又称独立证明的反驳方法,就是通过论证与被反驳的命题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的真实性,从而确定被反驳的命题为假的反驳方法。这是由于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是不能同真的,因
11、而只要能够证明某一论题为真,则和它相矛盾或相对立的论题都只能是虚假的。间接反驳的基本步骤为:首先,设定与被反驳的论题相矛盾或相对立的论题(反论题);然后,通过推理证明反论题为真;最后,根据矛盾律推出被反驳的论题为假。反驳过程可表示如下:被反驳的论题:p 反论题:非p 证明:非p真 所以,p假,归谬法归谬法是从被反驳的论题推出明显的荒谬结论,进而由否定错误的结论推出被反驳的论题虚假的反驳方法。归谬法的基本步骤为:首先,假设被反驳的论题为真,并以其作为假言命题的前件,从而推出后件,构成一个充分条件的假言命题;然后,由这一假言命题的后件明显荒谬否定假言命题的后件,进而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否定前件,最终达到反驳的目的。正是因为归谬法的这一特性,也称其为“以退为进,引入荒谬”的反驳方法。,第五节 谬误,一、什么是谬误1、概念谬误泛指人们在思维和语言表达中所产生的一切逻辑错误。2.、诡辩与谬误诡辩是有意识地为某种谬误作论证。诡辩也是谬误,不过它与一般的谬误有所不同。诡辩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施展各种计谋手段,自觉地违反逻辑规律、规则;而一般的谬误则是不自觉地违反逻辑规律、规则。,二、谬误的种类1、语词歧义2、语句歧义3、重音误读4、诉诸无知5、诉诸怜悯6、诉诸私利7、诉诸个人8、诉诸听众9、诉诸信任10、人身攻击11、混淆整体与部分12、因果倒置,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722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