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注销后可否对其开展税收检查.docx
《经营主体注销后可否对其开展税收检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营主体注销后可否对其开展税收检查.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经营主体注销后,可否对其开展税收检查?对于已注销的经营主体,发现其存续期间的涉税违法线索后,应区分其性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分类分析,确定是否可以对其开展税收检查。在税务执法一线,不时出现经营主体注销后,税务机关发现其存续期间涉税违法线索的情况。经营主体注销后,是不是其所有权利义务同时灭失,税务机关此时是否不得就有关违法线索对其开展税务检查?对此,常有税务执法人员提出疑问。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类加以研判。对注销企业的税务处理有指导性意见首先需要明确注销的概念。本文所说的注销是在经营主体登记部门的注销,是经营主体一般概念上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包含吊销营业执照这种行政处罚行为,也
2、不包括税务机关因管理需要而作出的非正常注销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J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印发的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注销或者税收违法线索不清晰的检举案源信息可以作暂存待查处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暂存待查的检举材料,若在受理之日起两年内未收到有价值的补充材料,可以销毁。这两条规定从操作层面对注销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但并未对税务机关是否对注销
3、企业具有检查权,进而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权力予以明确。分类研判经营主体注销后的税收检查基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笔者认为,可以根据经营主体的性质,分类研判可否在其注销后对其开展税收检查,追究责任。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二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即使进行了注销,其责任承担主体仍不灭失,如果其在存续期间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由其登记注册的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承担责任。从这个层面而言,可以对注销后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税收检查。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营 主体 注销 可否 开展 税收 检查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711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