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龙天禹煤矿安全管理十八项制度汇编(上迎检)[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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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安全会议制度4安全目标管理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0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5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0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38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0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58事故应急救援制度70安全奖罚制度78入井人员管理制度96安全举报制度99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02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0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08in advance,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partys patriotic youth Yu Qingzhi when Chang. Yu Qing Zhi, na
2、nling County, Anhui Wuhu Brook family beach people, after the start of the war, participated in the third war zone relative to the officer training Corps trainees, young Chang Shen Liqun from Shangrao, Jiangxi province, is the only military10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
3、立“用心做事,追求卓越”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进行管理。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第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遏制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它是贯彻安
4、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必须首先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统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完善和改进;安检科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人,负责执行、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区队、班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从而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管有序的管
5、理架构。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六条 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七条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 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架构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第九条
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总经理负责对副职、科室、区队负责人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室人员考核;区队负责人负责对班组长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第十条 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会议制度第一条 公司每月召开二次安全会议,地点定
7、于公司二楼会议室,时间定于每月5日、15日17: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第二条 公司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正常主持召开会议时,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总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副总工程师、各科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因出差或其它事由不能参加安全会议的,必须向总经理请假。第三条 会议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2小时之内,其中:安检科发言原则上应控制在8分钟之内,其他职能科室发言(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原则上应控制在5分钟之内,副总工程师发言原则上应控制在5分钟之内,分管经理发言原则上应控制在8分钟之内,总经理发言原则上应控制在30分钟之内(特
8、殊情况下发言时间可适当延长)。第四条 会议议程:1、职能科室通报上月及本月近阶段安全工作情况。2、分管业务经理、副总工程师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并结合分管业务总结、部署安全管理重点。3、总经理作总结讲话。第五条 安全会议内容:1、通报上次安全会议安排工作落实情况。2、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3、听取有关单位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4、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5、对有关事故进行分析,通报事故责任处理结果,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9、6、通报上月“双基”建设情况,总结“双基”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第六条 相关要求:1、安检科负责安全会议的召集及安全会议的记录工作,并在当天形成会议纪要,由安全经理审核后,于1日内发布在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办公系统网上,并及时进行全公司公示。2、自安检科公示安全会议纪要之日第3天起,安检科利用3天时间,对全公司各单位安全会议内容贯彻学习及领导安排重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安检科将各单位会议贯彻学习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当月“双基”考核。3、会议期间不许窃窃私语,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设到关机或震动状态,若有特殊情况者、请示后
10、方可到外面接听电话。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会议上安排部署的工作。第七条安全会议实行签到制(会前五分钟签到完毕),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的会议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最迟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向矿长履行请假手续。第八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旷会或不按规定进行签到的人员罚款100元,对迟到、早退的人员罚款50元,会议期间发现手机铃响的罚款100元。第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各科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被召集的需要参加安全会议的人员。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第十二条
11、 本制度解释权属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年 月份安全会议落实项目整改反馈表单位(盖章):序号安排部署人员重点事项重点事项落实整改情况整改责任人监督落实人员(签字):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依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目标必须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和公司安全生产发展水平,结合生产计划制定,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第三条 公司每年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
12、想、奋斗目标、工作要点。第四条 各业务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要进行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安全保证体系。第五条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制订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第六条 安全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指标:1、全公司安全奋斗目标为0。2、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3、井下辅助及地面单位消除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4、其他安全指标。第七条 保障措施: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月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思路和重点,加强月度考核兑现,指导安全生产。2、根据季节和节假日等阶段性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月
13、等安全活动和冬、夏季“三防”工作,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3、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抓安全工作的原则,逐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部门、群监组织和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保证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等活动,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重点演练,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努力控制一般事故,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第八条
14、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第十条 本制度由安全科、调度室、企管科负责监督、落实。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管理,保证我公司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的有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安全改造项目,是指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本制度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井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
15、成立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改造项目和安全费用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 员:各分管经理 副总以上人员 企管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供销科、通风科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第三条 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改造规划,审核安全改造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安全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2、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改造计划,负责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参与对项目的验收、考核,建立项目档案。3、负责上级安全改造项目实施的检查工作。第四条 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16、1、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负总责。2、总工程师对安全费用中一通三防、防治水、巷道维修等使用管理负责。3、安全经理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负监督、落实、控制、审核及综合协调等。4、机电经理对安全费用中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使用管理负责。5、其它分管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负责。6、企管科负责安全费用及安全改造项目(国债项目)的年度计划汇总、上(申)报,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月度结算、对全矿安全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责任,负责月度计划的上报和下达、监督落实,年度项目完成统计报表,参与安全技
17、术改造项目验收,分别建立安全费用、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档案等工作。7、安检科负责安全培训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安全费用的监督落实,参与项目验收等。8、财务科负责安全改造项目的资金筹措工作,对安全费用提取、单独建帐等财务管理工作。9、生产技术科负责安全费用中一通三防、防治水、巷道维修等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10、机电科负责安全费用中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核算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11、供销科负责安全费用中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备、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12、通风科负责通风系统、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13、其它相关单位对分管
18、业务范围内安全费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第五条 我公司提取标准为15元/吨,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的,上报永龙公司备案同意后统一制定新的提取标准。1、主要通风设备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防尘系统支出。10、其它与公司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四
19、章 安全费用的管理第六条 安全费用必须设立专户管理,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公司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需报永龙公司备案并接受监督。第七条 公司提取资金全部上交财务科,月度需用资金由公司各相关部门提出使用计划,企管科汇总后交财务科统一向公司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公司审批拨款后由企管科统一安排在计划内使用,保证专款专用。第八条 每年永龙公司关于编报下一年安全费用计划的通知下达一周内,公司各单位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将下一年度本单位安全费用项目列表报送企管科,要求内容项目齐全。企管科
20、根据各单位报送计划,按照安全费用范围及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并经安全经理审核后统一汇总编制计划,并提交公司平衡会讨论,确定正式报送永龙公司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再行上报。第九条 年度安全费用资金计划下达后,企管科按永龙公司批准的计划安排使用,并纳入全面预算,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投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季度、月份安全费用的计划编制上报和监督落实,负责办理结算、编制统计报表。在生产过程中,凡计划内项目,由公司安检科负责逐月监督实施;计划外需要投入的安全支出,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生产、机电相关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经企
21、管科审核后报送安全经理,总经理审批同意,提报永龙公司申请安全资金计划。第十条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应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编制,应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安全生产急需的重大和关键问题。第十一条 经永龙公司批准的安全费用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公司审批。未列入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合同签订、采购订货、付款及财务结算等。第十二条 计划外追加项目所增资金不超过本单位年度计划的,可自行处理,但须报永龙公司计划部、安监局备案;超过年度资金计划的必须报永煤公司批准后执行。安全生产急需项目,可先实施,后报批。第十三条 各单位计划中单项工程超过50万元的项目(正常的煤层底板加固除外)、单台(
22、套)超过20万元的设备,必须经永龙公司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实施。第十四条 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监督和工程、设备管理。工程竣工和设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交接。未按规定程序验收的计划项目,财务科不得付款。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专人负责安全费用项目的管理,建立安全费使用管理台帐;每月24日向企管科上报下月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备案),每月3日前向企管科上报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报表。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者,将纳入“安全双基”考核。第五章 安全费用考核及奖罚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按时上报安全费用计划、完成情况等资料,每推迟一天罚单位负责人100元。第十七条 安全费用计划、完成情况等资
23、料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上报,数量、规格型号、用途等都要详细,有漏报、错报的罚填报人50元/处。第十八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进行列支,安全费用列支错误的罚填报人50元/处。第十九条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安全费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以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为依据,进行年底考核。年底考核:对完成月度计划90%及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1500元;完成60%90%的不奖不罚,完成30%60%的罚单位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500元;完成30%及以下的罚单位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1000元。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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